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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年少万兜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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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裳,让旦木去照看羊儿,骑马跟着沐雅过去了。
    “从可失哈儿来的,大概有多少人呢?”路上秦涓问沐雅。
    “大概有四十来人。”
    这人数可不少。
    秦涓皱了皱眉,夹着马腹,速度加快了一些。
    好久没去看?奴奴秣赫了,他正想蹭着此趟将找人给奴奴打的一尊半尺高的玉佛捎带过去。
    是他还没有去斡难河前弄到了一块玉石托人找的工匠,打好了送来他这里有几日了。
    他似乎在内心深处,是不敢见到奴奴的,说不清楚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这个男人见证了他年幼时痛苦的过往,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单纯的退却。
    可是他又可怜奴奴,也?铭记着奴奴要他养老送终的话。
    或许他更害怕的是,当初那个被送进吉哈布大营的孩子,变成?了奴奴秣赫。
    他知道终其一生奴奴秣赫也?无?法直面苦难与屈辱,也?知道终其一生自己也?忘不了幼崽时的那个秦涓。
    *
    秦涓去奴奴秣赫住的地方,这时奴奴秣赫正在院子后煮面。
    他进院子的时候,看?到穿戴整齐,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男人,有些回不过神来,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奴奴秣赫。
    从没有。
    奴奴秣赫背对着秦涓,单听脚步声也?知道是秦涓过来了,毕竟这是他带大的孩子。
    “沐雅,你先?去稳住那些商人,我半个时辰后过去。”秦涓对沐雅说道。
    沐雅离开后,他朝着奴奴秣赫走去,将那一尊玉观音放在院子里橱柜的顶格。
    他感受到奴奴秣赫的目光,没有立刻转身。
    等那目光挪开了,才?转过身走向土灶边给灶里添柴。
    女真人和汉人一样喜欢烧土灶而不是火坑。
    奴奴秣赫还是习惯用泥巴砌出土灶来做饭。
    锅子里煮的刀切的面熟了,在沸水里翻滚着身子。
    秦涓在大碗里放上油盐和少许香料与葱花,将面捞了上来,兑了汤。
    罗卜城有较大的香料交易集市,以至于这里能吃到不贵的香料。
    沐雅说奴奴很喜欢。
    记忆里,奴奴对吃喝并不怎么感兴趣,多少囫囵吞枣,咀嚼一遍还不知其中味道,甚至有时连咀嚼都省了,直接下咽。
    秦涓想,有了喜欢的东西,才?会更想活下去吧。
    而且当一个人愿意身着干净的衣裳,愿意将头发疏理的一丝不苟的时候,是否意味着,在这里他将有了新的活下去的希望。
    秦涓将大碗面递给奴奴,奴奴接过了,什么都没有说,吃了起来。
    秦涓坐了一会儿,感觉奴奴吃完了,他正准备起身去找沐雅去。
    只听身旁的男人说道:“那一年我也?六岁,和你到吉哈布营的那一年一般大。”
    秦涓安静的坐回去,他没有说话,认真的听着,浑身都在轻轻颤抖。
    这是他第一次,听闻奴奴讲起过往,属于幼崽时奴奴的过往。
    如此平静,又不平静。
    却在这一个男人初初开口的那一刻,秦涓就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悲凉。
    “喀喀王的王廷在帕米尔高原,我被抓去的时候是六岁,所有的苦难从那一年开始。”
    年幼的奴奴,继承了贵族母亲特有的白肤和姣好面容,六岁的奴奴是粉雕玉琢的娃娃。
    受过良好的教育,六岁便会女真话少许汉话。
    只是一场败战结束了所有的美好,他成?为了喀喀王廷的小俘虏。
    之后的四年奴奴在肮脏与屈辱中度过。
    这四年也造就了他此生矛盾又近乎疯狂的性子……
    被喀喀王豢养至十岁的奴奴得到解救是因为一个叫完颜序的王子的出现。
    完颜序和塔塔族的王子一起灭了喀喀王。
    帕米尔高原上的喀喀王廷被毁灭。
    秦涓从未想过,奴奴秣赫也?曾近乎疯狂的爱过一个少年。
    那个少年将十岁的奴奴从苦难中解救出来,奴奴为了他,也?想努力的变成?才?华横溢的少年,以弥补年少时早已丢失的童.贞。
    完颜序似乎是很喜欢他,给他许多难以找到的珍贵书籍。
    说到这里的时候,秦涓想到了奴奴奉为至宝的那本《大唐西域记》。
    或许,那是奴奴留着的完颜序送他的最?后一本书了。
    秦涓本以为这是一场风花雪月,却没有想到故事里那为快意恩仇,解救奴奴于水火之中的少年,他并不是奴奴的英雄。
    少年对奴奴的爱,全因年少的奴奴长得有几分像那个王子。
    塔塔族的王子。
    狐狐的师叔。
    奴奴成?了别人的替身,在锦被之中成了别人的替代品。
    珠玉暖香,被中翻浪的时光持续了五年左右。
    直到,完颜序战死于沙场之中。
    奴奴秣赫又成?了蒙古兵的俘虏。
    他以为完颜序结束了他悲惨的年少,却不曾想是给了他看?似光明的短暂美好。
    可他不想死,他怕疼,或者,他不想死在那个塔塔王子的前头去。
    他之一生最?惨痛的,不是十岁以前在喀喀王廷里的屈辱,而是所爱之人心系其他人,而是所爱之人死前也?下令不准他为他收尸。
    他亦出生女真贵族,若无少时遭遇,即便后来金国覆灭,也?该活的好好的。
    一生皆是败局,总该让他在哪一处赢过一局。
    “那年看?到你,我问你多大,你答六岁,我震在当场说不出话,我辗转过许多大营,那里来过许多孩子,我不想管,也?不想问,看?到你我忍不住问,也?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即使你的头发很脏,脸上还有血迹,那种好看与别人不同?,是一眼看去就知很不一样的好看,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我时,我对你做了什么吗。”奴奴秣赫盯着火灶里燃烧的柴火,说的相当的平静。
    “你蹲下,捡起地上的马粪抹在了我脸上。”
    秦涓叹了一口气,说道,也?是今时今日似乎是明白了什么。
    奴奴:“记得这么清楚,你一定很恨我。”
    “嗯。”秦涓没有否认,这么多年的苦难经历过去他的内心仍保有一份坦荡,都是因为这个男人,无?论这个男人的初衷是什么。
    “你是个好人。”他说,他不敢看奴奴秣赫,微红的眼看向天际,“你救了我,也?带大了我,没有你我活不过六七岁,所以,我是不会让你输的。”
    “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没有赢处了,接下来交给我,我让你赢。你只负责活着,比那个塔塔族的王活的久,死的晚。”
    他说完,站起来,他转过身去,快步往外走,那一刹那红了眼眶。用一生心思爱过一个人的奴奴,他值得更好的热爱,是完颜序无福消受。
    这一刹那,他又想,如果赵淮之喜欢其他人,譬如喜欢那个博博怒,他又会怎样……
    秦涓深吸一口气,他想他不会把自己活到非谁不可的地步,他不是奴奴秣赫,不会用一生心思去爱一个人,所以这一刻的秦涓觉得奴奴是伟大的。
    至少即将满十五岁的秦涓,还做不到用尽一生力气去爱一个人。
    那种爱,于他懵懵懂懂又若即若离。
    *
    秦涓去找沐雅,沐雅在和那些商人们吃早膳。
    沐雅就有这样的能力,能很快打入别人内部,他出生蒙古奴部,从小见过许多人,接触过很多人很多事,因为了解的多,所以能很快找到别人的喜好,虽然有时喜欢以利衡量利弊,但本质是个好人。
    秦涓去的时候沐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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