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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尝试捕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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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归洋哭得直吐泡泡。
    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因为疼多一些,还是心疼更多一点。
    两者都有是肯定的。
    他的人鱼大哥,面对鲨鱼群的围攻面无惧色,还能深入敌军反杀一头鲨鱼;捕猎一吨重的海牛头领,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轻松写意。
    凶残的鲨鱼和深海龙鱼,还有海牛那样的庞然大物都伤不到池渊。
    就是这样几乎无所不能的池渊,战无不胜的海洋霸主,被他这条小菜鱼咬得胳膊血肉模糊。
    他之前有多庆幸人鱼强大的咬合力,现在就有多痛恨它。
    对了,之前池渊是怎么帮他止血的来着?
    墨鱼壳暂时没有,但是海草他现在腰间就有一条啊!
    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海草腰带解开,要给池渊的小臂包扎。
    手忙脚乱的小人鱼不小心碰到了伤处,疼得差点又哭出来。
    许久没有闹腾的鱼尾巴又不受控制地摆动,连带着他的身体重心偏移,眼看就要翻转过去。
    池渊果断出手,接住了小人鱼,顺便把他心爱的鹦鹉螺捡起来还给了他。
    好险好险。
    于归洋顺了顺小海葵的须须,他只顾着解海草腰带,忘了小家伙还在他的鹦鹉螺里。
    差一点点我们就要天各一方了,你也一定很害怕吧小海葵,放心,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小海葵:我累了,毁灭吧。
    安抚好了小海葵,于归洋继续干正事。
    他把海草腰带仔细地缠绕池渊的伤处,缠绕了三圈以后,绑了一个可爱的蝴蝶结。
    海草足够长,包扎好伤口还有剩,于归洋就用他尖尖的小虎牙用力咬断。
    大功告成!
    在此期间,池渊的目光始终落在于归洋的身上,专注而深沉。
    他记得小人鱼有多喜欢这条海草腰带。
    每天睡觉前,小人鱼都要把腰带解开洗干净再绑上,每次在腰带夹层里藏了零食,吃完后他也会仔细清理,直到海草腰带光洁如新。
    现在却为了帮他包扎伤口,毫不犹豫地咬断了他心爱的海草腰带。
    池渊抿了抿唇,手掌按向心口。
    那里涨涨的,还有些细细密密的疼,贫瘠的词汇量无法形容他此刻纷芜的感受,他只知道自己满足又心疼。
    他想告诉小人鱼自己一点都不疼,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让小人鱼理解他的意思,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同一句话,然后亲吻泪眼婆娑的小家伙的额头。
    哈诺。
    于归洋怔怔地抬头看向池渊,这应该是他第三次听到这个声音,是让他不要害怕吗?
    或许这个单词,在人鱼的语言里带着安抚的意味。
    然后,池渊低头,吻了吻他包着泪的眼睛。
    小人鱼耳朵红红地往后仰头,他想,池渊这么做一定是舍不得他哭,没有其他的含义。
    呜呜,人鱼大哥怎么能这么好。
    他擦干了眼泪,重新振作起来,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腰好像没那么疼了。
    痛感还是有的,但已经比最开始好太多了。
    而且现在的他可以直起身子,再也不必像刚刚那样蜷缩成大虾,妥妥的社死现场。
    他试着轻轻地摆动尾巴,还好,不影响他正常活动。
    活过来了,他不用再当一条废鱼了!
    只不过动作太大还是会牵扯伤处。
    于归洋学着池渊的动作,按着池渊的肩膀,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
    人鱼大哥,你受伤了,捕猎的事就交给我吧!
    对了,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墨鱼,我去找点墨鱼壳给你止血。
    你就在这等我,乖乖的。
    今天的小人鱼,不再是饭来张口的拖油瓶,而是养家糊口的男子汉了!
    骑上我心爱的小飞象章鱼和小海葵,海里永远不会堵车!
    哦,是我被骑。
    那没事了。
    小飞象章鱼趴在于归洋头上,两只眼睛四处乱转,对一切充满了好奇。
    他们此行的目标是乌贼,也就是墨鱼。
    不用太大只,太大的于归洋自知把握不住,他只要找那种常规体型的就好。
    只是茫茫大海,想找到一头乌贼不仅要靠实力,更多还得靠运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片海域不适合乌贼生存,他游了好半天连根墨鱼须须都没看见,这让原本斗志昂扬的小人鱼有些气馁。
    明明当初池渊随随便便就逮了两头大乌贼,他现在又不需要那么大体型的,小一点的有这么难找吗?
    他哪里知道,池渊的速度是他的几倍到十几倍,他才刚游过一片海床,池渊可能都已经游过好几个海域了。
    那两头大乌贼,正是池渊巡视了十几个海域后,精挑细选的成果。
    像他这样能不能找到乌贼都是问题。
    于归洋:能不能别泼冷水,要脸。
    于归洋可能其他方面不行,但运气是真的不错。
    约莫过去了两个小时,真让他找到了一头正在捕食鱼虾的乌贼。
    他摆动着尾巴,把小飞象章鱼放到安全的地方,旁边放着鹦鹉螺。
    看好小海葵,别让它受伤(跑)了。
    做完这一切,于归洋便开始筹划如何捕猎这头乌贼。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除了大洋盆地以外的地方独自捕猎。
    放心啦放心啦,他的捕猎经验丰富。
    虽然他捕猎的对象,全都是在海底砂中栖息着的,类似海参那样龟速移动的小东西。
    有的干脆就不动,就像那些甲壳类生物,自带一居室,搬家全靠随波逐流。
    但他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人鱼大哥的小老弟。
    别以为鱼尾巴挂件就是好当的,他也是竞聘上岗的有没有,没看到那两条肌肉发达的人鱼都被他比下去了吗?
    加奥和科斯:你礼貌吗?
    未战先怯可不是于归洋的风格,他悄然潜伏在珊瑚丛中,寻找最好的伏击点。
    拼速度,他自知自己不是乌贼的对手。
    乌贼的形态就像一个橡皮袋子,它有着十条触须,只有两条较长的须须是用来游泳,其余短须内侧长有吸盘,用以捕猎。
    别看它只有两条触须用来游泳,和平时波浪式的缓慢游动不同,一旦它遇到危险,就会立刻以每秒十五米的速度飞奔而逃。
    每秒十五米什么概念?
    百米世界纪录是博尔特在德国柏林创造的9秒58,平均每秒十米多一点。
    而乌贼瞬间爆发的速度,比博尔特足足要快上一半。
    明知乌贼神乎其技的逃跑技术,于归洋自然不可能跟人家比速度了,那不是自取其辱?
    那比什么?
    比的就是谁更不讲武德!
    他耐心地蹲守着,等待乌贼放松警惕,他好一举拿下。
    不过这头乌贼十分警惕,在成功捕猎了一条明虾以后,带着猎物游到珊瑚丛附近才开始进食。
    此时,乌贼的身体颜色开始变化,变得跟珊瑚丛的颜色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于归洋从头到尾死盯着它,恐怕就要跟丢目标了。
    乌贼的体内聚集着数百万个色素细胞,可以随着环境改变自己的颜色,被称为“海洋里的变色龙”。
    诚然,它们的变色机制为它们的生存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海洋生物大多眼神不好,譬如鲸鱼,就很容易被它们骗过去。
    但是今天,这招不好使了!
    乌贼?拿来吧你!
    于归洋瞅准时机猛地一摆尾巴,把自己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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