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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抱上鱼尾巴后》32、一更·吃社会虾肉(第1/2页)
在浅海栖息就是不?如在深海安稳。
因为?时不?时游过去的海洋生物,总是有意无意地撩拨于归洋的心弦,勾.引着他收入囊中。
尽管他已经?吃饱了,但是一看?到没吃过的海洋生物,就忍不?住想抓一头来?尝尝。
尤其是看?到一头大?龙虾的时候。
龙虾肉质肥嫩,味道鲜美,是一种珍贵的食材。
可?惜价格不?菲。
于归洋吃过几次,对那味道念念不?忘。
还有一点?,就是小龙虾跟龙虾可?不?是一个物种。
小龙虾学名叫克氏原螯虾,喜欢栖息在浅滩淤泥等容易出现重金属污染的地方,是出了名的“脏”。
龙虾却大?部分栖息在近海海底或岸边,对水质也有着一定的要求。
眼看?着一头四五十公分的龙虾就从他眼皮底下游过,他馋得都快流口水了。
那什么?,他正在长身体嘛,需要多多补充营养。
再说了,龙虾这玩意儿又不?占肚子,不?至于让他消化不?良。
蠢蠢欲动的于归洋瞄了一眼池渊,海底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劳累了一天的人鱼大?哥已经?准备休息了。
而池渊一旦休息,一定会拉上他一起。
别急着睡,起来?嗨啊。
要不?人鱼大?哥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
等是不?可?能等的,池渊哪里放心让小人鱼自?己到处乱跑,小人鱼到哪他都要跟着。
这也一度造成了于归洋的困扰。
生物都是需要新陈代?谢的,人鱼也不?例外,在他们布满鳞片的尾巴上面,也有着用以排泄的器官。
咳咳,这方面构造人鱼和?人类大?致相同。
有区别的地方在于,人鱼的小腹下方有一个泄殖孔,里面是人鱼的泄殖腔。
于归洋毕竟是海洋生物学家,在穿越之初,就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他发现人鱼的泄殖孔并不?明?显,平时有鳞片遮挡,有需要的时候则可?以控制这个部位的鳞片打开。
嗯,然后就可?以嘘嘘了。
目前他尚不?知道人鱼是如何繁殖的,以及雌人鱼的泄殖腔是否和?雄人鱼一样。
这将?会是他以后重点?研究的两个方面。
有点?扯远了,反,反正就是他在嗯嗯的时候,池渊一点?也不?知道避讳一下,明?明?他每次都会尊重人鱼大?哥的隐私。
他倒是想偷偷解决,可?是池渊的警惕性太强了,每次他想溜去方便一下,身后就会跟着一条监工的人鱼。
呜呜呜,他的颜面荡然无存!
后来?,他也想到了方法对付池渊。
那就是大?大?方方让池渊看?。
只要他不?尴尬,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甩不?掉池渊这条人鱼尾巴的于归洋,自?然也死?了这条独自?逮龙虾的心。
他牵起池渊的大?手,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盯着他。
池渊还能怎么?样?
当然是跟着走了。
循着龙虾的足迹,他们来?到了龙虾栖身的洞穴。
龙虾普遍有掘洞的习惯,大?部分龙虾喜欢把家安在水草之间,这点?倒是和?雀尾螳螂虾很相似。
水草的遮掩可?以帮助它们躲避敌害,加上它们昼伏夜出的习性,想要逮住它们可?不?容易。
可?惜的是,它们遇到了池渊和?于归洋这两条人鱼。
在没有遇到于归洋之前,池渊是不?爱费劲去抓这种带壳的生物的。
原因很简单,肉太少,他又不?会剥壳。
捕捉龙虾费时费力,吃起来?更是满嘴都是壳,还不?如捕猎其他海洋生物。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于归洋这狗头军师,加上池渊对小人鱼的百般宠爱,这些被他们碰见的带壳生物们可?算是遭了殃。
龙虾是掘洞高手,大?型龙虾挖的洞穴普遍超过一米深。
不?过区区一米多深,可?不?会让贪吃的于归洋束手无策。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于归洋的办法就是看?向了池渊。
嗨呀,他但凡手里有点?工具,譬如网子、铁锹什么?的,都会自?己动手。
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去找趁手的工具?
再说了,池渊就是他最好的工具,你说对吧人鱼大?哥?
池渊直接用行?动证明?,他就是小人鱼用得最趁手的工具,谁都无法代?替。
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池渊单手探入龙虾挖好的洞穴中,直到再也无法继续深入的时候,便往内侧发力。
松软的土壤被他轻松刨开,带出不?少藏在泥土中的甲壳生物。
它们吓得到处乱窜,生怕被这条恐怖的人鱼拆吃入腹。
此时,龙虾辛苦挖掘的洞穴几乎被池渊破坏了,狭窄的洞穴上半部分成了一个大?坑。
池渊如法炮制,继续把手往下伸,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
没了洞穴的荫蔽,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
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
池渊就实诚多了,见小人鱼把腿放进嘴里,他也跟着这样做,然后把壳和?肉一起吃了。
于归洋:……怪我,都怪我。
他好笑地把咬烂的壳吐掉,露出内里粉嫩的肉。
想不?到吧,他吃了,他装的。
不?过人鱼大?哥是本次逮龙虾的大?功臣,这第一口肉该给他吃,没毛病!
池渊这次倒没有拒绝。
因为?他刚刚连同壳一起吃了,尝不?出腿肉里的味道,便以为?密毛龙虾的足不?好吃。
结果于归洋刚喂他一口,他惊讶的目光就投向了于归洋。
好吃吧,他以前就听别人说过,密毛龙虾的腿像是扇贝里的贝柱,虽然少又难吃,但滋味绝佳。
这里的难吃,是指足肉难取。
于归洋自?己也尝了一口,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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