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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7、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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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
    47、第47章
    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
    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本章发100红包。
    专栏完结文《八零之美人如蜜》
    文案
    在人生过半今生注定一事无成的时候,得到消息,当年的那场高考她考了一个好成绩,本来可以去首都上大学。
    她被人冒名顶替,被人篡改了人生。
    为了查清真相,她找了如今已经飞黄腾达的昔日同乡萧胜天,因为萧胜天当年说过,有什么事,你可以来找我。
    打通电话后,已经是风云人物的萧胜天二话不说赶来,帮她调查尘封的真相。
    就在一切即将大白于天下的时候,她重生了。
    回到了十七岁那年,那个时候,她是十里八村的村花,是闻名公社的才女。
    而萧胜天,只是一个野性难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少年。
    他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扬着浓眉,用黑亮而放肆的眼睛盯着她笑“高中生放学回来了?”
    重生一世,顾清溪想重新来回,想纠正自己被人篡改的人生,也想问出那句一直想问的问题。
    所以她歪头,轻声问他“你是特意在这里等我吗?”
    于是平生第一次,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萧胜天脸红了。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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