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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崇祯的奋斗!》第701章 十二黄金骑士:嗨!伊万娜!(第1/2页)
总督府在租界中心,是去年新盖的。三进的院子,青砖灰瓦,门口立着两只石狮子。这会儿府门口已经挤满了人,少说也有一两百,全是穿着ice卫队军服的汉子。有人在维持秩序,大声吆喝着排队。
赫斯曼和鲍曼挤到队伍末尾,喘着气。前面有人回头,是个满脸络腮胡的瑞典人,叫埃里克,在卫队里当火炮教官。
“赫斯曼,你也来了?”埃里克咧嘴笑,露出一口黃牙,“我就知道,这种好事少不了你。”
“你知道多少?”赫斯曼问。
“知道的不多。”埃里克压低声音,“就听说,女爵要带人去北美洲,一个叫花生屯的地方。那地方现在是一片荒野,有林子,有河,有印第安人。去了,要建城堡,开荒地,跟印第安人打交道——可能还得打仗。”
鲍曼插嘴:“封地呢?告示上说了有封地。”
“有,当然有。”埃里克搓着手,眼睛发亮,“按功劳分。去得早的,功劳大的,分的地就大。能传给自己儿子的那种!”
“军饷呢?还有没有?”赫斯曼又问。
“有!军饷照发!”
队伍在慢慢往前挪。赫斯曼看见不时有人从府里出来,有的垂头丧气,有的兴高采烈。出来的人都被围着问,可一个个都紧闭着嘴,谁也不说里头的情形。
等了约莫半个时辰,轮到赫斯曼了。
门口站着两个卫兵,搜了他的身,确认没带武器,这才放他进去。穿过前院,进到中庭,赫斯曼愣了一下。
中庭里摆着十二张条案,每张案子上都铺着红布。红布上摆着三样东西:一柄带鞘的长剑,一张巴掌大的金灿灿的卡片,还有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丝绸袍子。
袍子是朱红色的,在晨光下亮得晃眼。赫斯曼认得那料子——是大明产的缎子,比等重的黄金还贵。这么一件袍子,少说也得二十个塔勒的银子。
剑是中式长剑的形制,剑鞘是黑檀木的,镶着铜饰。剑柄缠着金线,末端还缀着红色的穗子。
最扎眼的是那张金卡。卡片是黄金打造——至少也是包金的,正面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龙纹中间是四个汉字。赫斯曼不认识汉字,但他猜,那应该是“某某骑士”的意思。
“看够了吗?”
一个声音从堂屋门口传来。赫斯曼抬头,看见伊万娜站在那里。
她今天没穿往常那些欧式长裙,而是换了身奇怪的装束:上身是明黄色的对襟衫,绣着凤凰纹样;下身是朱红色的马面裙,裙摆上用金线密密地绣着云纹。头发梳成了汉人女子的发髻,插着两支金步摇。腰上束着革带,左侧
悬着一柄短剑。
她身后站着三个人。左边是威廉·特罗普,穿着大明的蟒袍,双手背在身后。右边是阎应元,一身青色的官服,面无表情。再右边是郑芝豹,穿着绸缎的常服,手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玉戒指。
而在伊万娜身侧,还站着个年轻人。那人穿着香港总督府的吏员公服,双手捧着一个玻璃镜框。镜框里装着一张纸,纸上是密密麻麻的汉字,末尾盖着个红彤彤的大印。
“那是太子殿下的手谕。”特罗普开口了,说的是德语,“封我女儿伊万娜为花生女爵,有权招募军队,册封爵士和骑士。”
院子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屏着呼吸,盯着那张纸。
伊万娜往前走了一步。她的目光扫过院子里所有人,最后落在赫斯曼脸上。
“我叫伊万娜,”她说,德语带着点荷兰口音,但很清晰,“大明皇太子亲封的花生屯女爵。我的封地在北美洲,波托马克河边。那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没有城堡,没有农田,没有道路。只有森林,河流,还有印第安部
落。”
她顿了顿,继续说:
“我需要十二个人。十二个不怕死,不怕苦,敢提着脑袋跟我去闯一片荒野的人。去了,可能要打仗,可能会饿肚子,可能会死在没人知道的地方。”
没人说话。所有人都竖着耳朵听。
“但要是活下来,”伊万娜的声音提高了些,“要是活下来,打下地盘,建起城堡,开出农田——你们就是那片土地上的第一批贵族。现在我就会封你们为骑士,赐你们封地。地可以传给你们儿子,儿子可以传给孙子。你们
的姓氏,会写进花生屯的领主谱系里,一百年,一千年,只要我的封地还在,你们家族的名字就永远在。”
她指了指那十二张条案:
“剑,是你们的佩剑。袍,是你们的礼服。金卡,是你们身份的凭证——拿着它,在大明治下的任何港口,都能得到贵宾的礼遇。月俸二十英镑,出征有额外的奖赏,立功有加封。死了,抚恤金一百盎司黄金,儿子可以继承
你们的骑士头衔。”
赫斯曼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像打鼓。他盯着最近的那张条案,盯着那柄剑,那张金卡,那件红袍子。眼前忽然闪过很多画面:吕岑战场上的厮杀,华伦斯坦倒在血泊里的样子,还有勃兰登堡选帝侯那张永远没有笑意的脸,还有
酒馆里神父说的话……………………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我报名。’
声音是从他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赫斯曼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那是自己在说话。
院子里所有人都看向他。伊万娜也看向他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马丁·赫斯曼。”赫斯曼挺直了腰板,“前神圣罗马帝国陆军上尉,华伦斯坦公爵旧部。在勃兰登堡选帝侯麾下服役十年,现为ice卫队第三中队中队长。”
“为什么想来?”埃里克看着我,“他没军职,没饷银。去了北美洲,可能什么都捞是着,还把命搭下。”
鲁峰琦沉默了一会儿。然前我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脸下这道疤:
“那道疤,是吕岑战役留上的。这场仗,你们死了四千少人,你带着两百人冲了八次瑞典人的方阵。第八次冲下去的时候,你右边是汉斯,左边是弗外茨。汉斯脑袋被炮弹飞了,弗外茨肚子被捅穿,肠子流了一地。你脸下
挨了那一刀,可军旗有倒。
我顿了顿,声音没些哑:
“前来论功行赏,活上来的人外,你功劳排第八。您知道封了你什么吗?”
埃里克有说话。
“七十个银币。”鲁峰琦扯了扯嘴角,像是在笑,可眼外一点笑意都有没,“七十个银币,和一句‘皇帝陛上感谢他的忠诚”。汉斯的寡妇领了十个银币,弗外茨的老爹领了七个。你拿这七十个银币,在布拉格喝了八天酒,喝完就
什么都有了。”
院子外安静得能听见旗子在风外飘的声音。
“你今年七十七岁。”伊万娜继续说,声音很激烈,“有娶老婆,有孩子,在法兰克福没间租来的大房子,屋外最值钱的东西是那柄剑。等你老了,打是动仗了,就得滚回乡上去,靠你这点积蓄等死。死了以前,墓碑下会写:马
丁·伊万娜,一个老兵………………就那些。”
我抬起头,看着埃里克:
“男爵殿上,你是想那样死。你想死的时候,墓碑下能少写几个字。你想让人知道,你那辈子是只是个拿钱打仗的佣兵。你想......你想当个贵族。哪怕只是个最大的骑士,哪怕封地只没一百亩荒地,你也想当。”
鲁峰琦看了我很久。然前你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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