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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闯入食人国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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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也有麋,但那里的人管它们叫麋鹿。它们的个子只有阿拉斯加麋的一半。肯奈的公麋重达800多公斤,比马高大得多。从它的尖角量起,足有3.6米高。”

    哈尔抬头往上望。“这间房从地板到房顶大约两米半,”他说,“麋比这间房还要高出一米多!难怪它能成为阿拉斯加动物之王了。”

    “麋属于鹿族,”本说,“但是,你曾见过鹿角像麋角这样宽吗?近两米宽!每天,它都要往肚子里填大约23公斤食物。”

    “什么样的食物?”罗杰问。

    “树木。”本说,“它不会咬死任何动物,它不吃肉,只吃树木——树叶、树枝、甚至树干。它的印第安名字是穆丝(musee),意思就是吃树木的家伙。麋(moose)这个词就是从穆丝(musee)来的。”

    “你刚才提到麋关,”哈尔说,“我们飞到那儿去吗?”

    “不。你们最好租一辆旺尼根。”

    “我的天,旺尼根是什么?”

    “是一种大篷车,通常用拖拉机拖着。在雪地上用时,车上装有滑行装置。但这儿没有雪,所以,旺尼根装的是轮子。它自己有一部发动机。你们要是把麋运回来——如果你们真逮到一只的话——就得有一辆旺尼根。我带你们到一家旺尼根车库去。”

    兄弟俩租了一辆旺尼根,跟他们的飞行员朋友道别,然后,就踏上去麋关的路。

    半路上,他们碰到一只麋。当然,它还是站在路当中。哈尔牢记着麋有权通行无阻这一规矩,他刹住了旺尼根。他们等了半个钟头。一些人正在路旁边干活儿。其中一个人喊道:“我来替你们把它撵走。”

    他捡起一块石子扔过去。石子打中麋的鼻子。麋的鼻子跟世上任何鼻子都不一样。它长约30多厘米,非常软。麋把它的鼻子当作手使用,用鼻子从树上摘下树叶塞进嘴里。鼻子是麋的欢乐和骄傲,任何妨碍它的行为都会引起麋的强烈忿恨。

    眼前这只麋以为石子是从旺尼根扔去的,它刻不容缓地行动起来,喷着鼻子,像一部蒸汽机车似的,怒吼着朝旺尼根扑过来。

    哈尔赶紧沿着来路把旺尼根朝后退,但那只愤怒的麋以极高的速度追上大篷车。很难想象一只体型如此巨大的动物行动起来会这样迅速。为了咬高处的树枝,麋习惯用后脚站起来。这一次,它用后脚站起来,用它那对强有力的前脚把旺尼根翻到沟里去。旺尼根四轮朝天躺在那里,发动机还在拚命转。摔了个倒栽葱的兄弟俩从车里爬出来,撤退到野地里去。惩罚了那两个被认定是折磨它的人以后,麋不慌不忙地走开,它的大鼻子仍然气愤地抖动着。

    修路工人是爱斯基摩人,出于真诚的本性,他们立即过去帮忙。他们和兄弟俩一起把旺尼根翻过来,推回公路上。孩子们只是受了一点儿惊,他们谢过修路工人,就又踏上旅途。

    最后,他们来到一个铁路和公路的交叉点,离那里不远有一个小火车站。他们走进车站,打算从站长那儿了解一些情况。他们看见墙上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如因麋而导致火车晚点,铁路当局概不负责。”

    “小伙子,你们买票吗?”站长问。

    “不买。”哈尔说,“我们只是来了解一点儿有关麋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墙上那块告示牌。显然,麋常常走上铁轨,给你们惹很多麻烦。”

    “是的。”老站长说,“我们撞死过很多麋。要了解麋的情况,你们算是找对人了。我几乎知道麋的一切。麋是一种非常厉害的动物,要是吃了麋肉,你就会很有力气。麋的左后脚可以治癫痛。麋角里的骨头能止头痛。用麋角磨成粉可以解蛇毒。麋蹄可以治600种病。”

    一个年轻人听了这番话,哈哈大笑:“这怪老头儿真迷信。”

    哈尔说:“不过麋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动物。”

    “对。它一生下来眼睛就张得老大的。出生7天以后,它就跑得比人快。成年雌麋的体重是400-500公斤,雄麋的体重几乎是雌麋的两倍、它的犄角非常独特,模样像大汤盘。它那对可怕的前脚能踩死熊、狼、美洲狮、郊狼还有狼獾。它只吃紫菀、蕨类、百合、浮萍等各种树木。你绝想不到,麋吃这些东西竟有这么大的力气。它也吃白杨、香油树、白桦、枫树和山梨树的枝叶。它个子那么大,样子又那么笨拙,但却能悄无声息地穿过树林。尽管它吃的只是百合一类的食物,它却会变得非常危险。它会用头朝车辆撞。昨天,一只麋就去撞火车头。这一下,它陛下可是受不了啦。”

    “它撞死了?”

    “是的,撞死了。不过,麋还多的是。你们只是对麋特别感兴趣吗?”

    “目前是的,”哈尔说,“我们想活捉一只给动物园。”

    “捉一只死的倒还容易一点儿。”

    哈尔哈哈大笑。“我想我不至于沿着铁路去捡麋的骨头吧?什么地方有活的麋?”

    “肯奈湖一带是寻找麋的好地方。你们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

    “好极了。我名叫哈尔。这是罗杰,我的弟弟。”

    “我是艾华克——半个爱斯基摩,半个蒙大拿人。”

    旺尼根颠簸着驶过一条景色优美的路,奔向肯奈湖。确实,这儿有好几只大公麋,有些在岸边,有些在水里。有几只母麋跟它们在一起。它们比公麋小,而且没有角。也有小麋仔,还没有长出角来,机灵活泼,而且健壮。

    “你们注意,”艾华克说,“那儿有一大圈草被踩倒了,麋几乎全在那个大圈内。那个圈就叫做麋场。在麋成群的地方,总有这样的麋场。那是麋的聚会场所,它们在那里集合,共度相会的好时光。它们不喜欢其它动物进入加入它们的俱乐部。”

    “它们的角真是漂亮非凡!”哈尔说,“那角不像鹿角那样只朝上伸,它们从头顶朝两旁伸展——一副伸向右上方,一副伸向左上方。从上面看,每一副都像一只大鱼盘,或者说像只大汤碗。你怎样形容它们?”

    艾华克说:“依我看,它们的样子像大铁铲。那对巨大的铲子可以盛东西。”

    “盛什么东西?”罗杰问。

    “灌木呀,树呀,草呀——所有它们想留着以后吃的东西。你们注意到没有,那个铲子四周有一道篱笆,可以把东西围住。”

    “你是指那一圈刺吗?它们着上去很锋利很危险。”

    “它们是麋的武器。一旦遇到敌人,麋就会低下头用那些刺把敌人刺死。你看,有些麋角上只有几根刺,也许是十来根,而另一些则会有40根,全都像钢针一样锋利。”

    “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罗杰问。

    “这是大自然玩的把戏。”艾华克说,“两只麋不会长得完全一模一样,这就像人一样,两个人绝不完全相像。也就像女士会梳不同的发型,麋会有不同样式的角。”

    “那些麋在湖里面干什么?”

    “留神,你会看见它们在水面上消失,它们潜下去找水下的植物,然后用角把那些植物挖上来。那边有一只刚刚出水。它的两只盘子里装满了植物呢。等它要吃的时候,它会把植物抖到地上,再用长鼻子塞进嘴里。

    “瞧!”罗杰说,“一只灰熊,正朝麋场里走。”

    “这可太无礼了。”艾华克说,“任何其它动物都不该闯进这个只属于麋的领地。该这家伙倒霉了。”

    一只巨大的公麋遭到灰熊的袭击。灰熊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总是想要制服那些对它有所不恭的动物。这灰熊用后脚立起来去咬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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