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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末世与豪门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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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从仙气缭绕的灵力空间眨眼间就来到没两年就破败萧条的末世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

    林琳只能说这感觉非常的糟糕以及暴躁。

    如果说唯一能让林琳感觉还不错的事情, 那就是太叔攻不用跟着来这里了。

    幸好她在太叔攻修炼的时候动了手脚, 将他的记忆做了封印。不然再一次来到末世,以那男人的性格和他们的存货, 还不得成为救世主呀。

    脑中想到某种画面, 林琳不由打了个哆嗦。真那样了, 她非得疯不可。

    还好,还好。她手脚做的及时, 那男人不用跟着她吃苦受罪,她也不用糟心纠结了。

    因为当时可以修真, 所以林琳不但对太叔攻的记忆做了封印处理, 就是她自己的记忆也被做了些手脚。

    她还记得太叔攻, 也记得他们之间相濡以沫那么多年的点点滴滴, 但只要她不看见太叔攻的人, 她的那份关于太叔攻的感情和记忆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圈了起来,上了一把坚固的大锁。

    林琳不知道她这样没完没了的穿越什么时候才会结束, 她也不知道将来结束的时候还能不能再见到太叔攻,所以她不想让他们成为彼此的束缚。

    他们彼此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了。

    话说当年他们俩被关在清祖秘境一百来年,一出秘境就被整个修真界测目。

    在回宗门的路上,收到苏雪妍传来的消息, 说是多年前宗门就发现她无端消失在开了闭关禁制的房间里, 再加上他们没有被秘境抹杀, 怀疑她与太叔攻身怀异宝,现在宗门里正准备对他们来个三堂会审呢。

    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异宝动人心, 修真界又没有什么是非道德观。于是林琳与太叔攻商量了一下,俩人就撒丫子颠了。

    不过走之前太叔攻还是将当初为宗门收集的灵草和妖兽托人送了回去。

    而且还是双份的。

    林琳那个乌龟壳二次炼制的时候又添了些更实用的阵法,再加上它速度够快,所以俩人离开的时候,一般人追不上他俩。

    修炼越到后面想要提高修为就越发的艰难和费时,一百年的时间在清祖秘境那个灵气浓郁的地方,俩人也才堪堪结了金丹。

    到了金丹期,他们对寿命的长度就已经很满意了,所以俩人对修炼和修为都是可有可无的态度。

    两人商量了一番,便决定回凡尘界。

    想来一般人不会想到俩人会回到灵气稀薄得几乎算是没有的凡尘界。

    凡尘界不利于修士修炼,林琳他们有灵力空间还有大把的灵石可以挥霍,想要修炼不是问题。

    就是晋阶的时候有些麻烦。

    不过那跟两个没啥进取心的人也没多大关系就是了。

    在凡尘界利用法术弄了个身份,之后按着以往的习惯买下一座山。

    之后林琳布上在桃花岛学的阵法,俩人便在那座上隐居。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林琳又烦了,再加上寿命极长。所以俩人时常会像普通人那样驾上一辆马车,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北。

    经历了朝代更迭,看过了苍海桑田,渐渐的,俩人的心境又跟着提升了不少。

    日子过得平凡无波,两人每隔七.八十年就会换个地方生活。

    然后太叔攻仍然每天早上会打座修炼一个小时候,再炼上一遍剑。

    之后与林琳一道做早饭,饭毕喝些解油腻的茶水便上山开荒种地去。

    林琳照就开了一家小诊所,日常给人看看病,做点成药丸子。

    晚上俩口子或是靠在一起看看书,或是做些有利于家庭和谐的事。

    修炼?

    习了双.修功法后,林琳就差不多放弃了这项活动。至于太叔攻,看他每天就一个小时的安排,也知道这位就比林琳强一些罢了。

    等到了现代,俩人平时能干的事情就更多了。

    以前太叔攻总是忙这忙那,再加上他总觉得拿着国内给的工资跑到国外去消费是一件特别不好的事,所以俩人以前就很少出国去。

    现在...他们俩出次国,还真的没多少花销。

    飞机可以在国内网站上定华夏自己的航班,住就住在空间里。吃嘛,也就是吃一些特产小吃罢了。

    俩人时不时的还会卖一些太叔攻自己做的木雕,这么一算,没白给外国人送钱不说,他们还挣了不少外币。因此太叔攻对于这样的旅行还挺能接受。

    ╮(╯▽╰)╭

    修真者的感觉很灵验,林琳在感觉他们俩快要到大限的时候,便决定这一次一定要趁早动手。

    虽然她舍不得全部洗去太叔攻的记忆,但她却可以封印他的记忆。

    ......

    林琳这一次是穿越到一本末日小说里来了。

    原主叫吴桐,是个普通人,末世前和末世后都是。

    不过原主却有个不普通的身份。

    她多年前便去逝的母亲是某个人心中的朱砂痣。当年上大学时与某个富家子弟爱得死去活来,然后那男人最后迫于压力还是在毕业时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回去。

    原主妈一见这情况,果断分手远走他乡,老死不相往来。

    若真能这样就好了。没想到几年后,男人有了自己作主的能力,又成熟了不少。女人也从初入社会的小菜鸟熬成为一名白骨精。俩人在那富家小姐怀二胎的时候又来了一场暴风雨似的相遇。

    总之就是春风一度后,某人事了拂衣去,又一次深藏功与名的跑了。

    原主她妈死前,担心闺女呀,于是就将她与那个男人的感觉纠葛告诉了三观还没有成形的闺女。本来原主她妈是想要告诉一下自己闺女亲爹是谁,将来如果真的遇到她自己解决不了的事,还可以有个人可求助。

    然而这些话听在原主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原主发现抢别人的男人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原主长的极似生母,机缘巧合下被她爸找到了,然后接回去认祖归宗。

    与她爸那位受法律保护的妻子生的一双儿女天天发生这样那样的小磨擦。

    她爸觉得亏欠了她们母女,所以可劲的宠着。宠到最后也将人宠得无法无天了。

    不但要抢人家婚生子的财产,还抢人家闺女的未婚夫。总之就是将一个三儿的闺女能有多恶毒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么个身份,嚣张成这样也挺奇葩的。

    然后,末世了。整个家里就只有她和她爸的那位太太不是异能者。可哪怕都这样了,她还是靠着她爸,利用她哥她姐的孝顺,先后害死了那两个婚生子。

    看到这里,乃们一定知道这是一部重生的小说了吧。然后一定以为以原主那遭人恨的黑历史,重生的是那对婚生子或是那位儿女惨死的太太吧?

    按照正常的套路,确实是这样的。可惜这本小说的画风比原主还要奇葩。

    重生的不是这一家人中的哪一个,而是他们家暗恋大少爷的小保姆。

    她重生的时机很好,正好是原主刚刚回到这个家里的时候。然后...由于其诡异的气息,狼一样的血腥眼神,还有无论是吃东西,还是看人吃东西的凶狠掠夺的蠢样,以及一直在所有人耳边说着原主一定怎么怎么样......于是在原主入主那个家的第三天这妹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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