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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七十三章 时宜的心思,黄亦玫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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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你上次说过,姜辰他……”说到这里,宏晓誉说不下去了。

    因为这个时候,她想起了姜辰的特殊性。

    “不过……姜辰好像是会所的王子,你们都是顾客。”宏晓誉说道。

    “……”时宜看向了姜辰。

    姜辰脸色黑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宏晓誉竟然怎么的比喻。

    “你看姜辰干嘛?”宏晓誉和时宜说话的声音是很小的。

    “没什么,我看王子。”时宜可知道姜辰是武王境武者,不要说姜辰离她们只有数米,就是在百米之外,她们的声音,姜辰是听得见的。

    不过,宏晓誉的比喻,倒也生动。

    “……”宏晓誉。

    “时宜,你可别告诉姜辰啊。”宏晓誉说道。

    “好。”时宜点了点头,转移话题说道:“晓誉,之前阿姨又问我,你的男朋友找到没有。”

    “我不找,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姜辰和时宜的事,再加上她接触的那些人,宏晓誉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过的恋爱已经消失了。

    “你总不能一个人吧?”时宜说道。

    “现在不婚的人很多。”宏晓誉说道。

    “算了,这件事以后再说,走,我们逛街去。”时宜说道。

    “好啊。”

    于是乎,时宜和宏晓誉在逛,姜辰在后面拎包。

    对此,姜辰并不恼怒。

    先不说时宜和宏晓誉勾勒出的风景,即使是在大街上,也是有不少美好事物的。

    一个小时后。

    “姜辰,你不累吗?”宏晓誉问道。

    “不累。”姜辰回答道。

    “真的?”宏晓誉可知道,那些男人是最讨厌逛街了,姜辰现在虽然是星辰集团总裁,但难道不应该如此吗?

    “嗯,真的不累,我能够逛几天几夜。”男人逛街容易感到疲劳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人体质、缺乏锻炼、饮食不良导致的脾虚,以及运动效率相对较低。但姜辰是这样的人吗?

    “你还真的与众不同。”宏晓誉说道。

    “那是,如果不是我与众不同,时宜会看上我吗?”姜辰说道。

    “谁说我看上了你?”时宜说道。

    “我知道,你是爱上我。”姜辰回答道。

    “……”宏晓誉。

    “快中午了,你去买菜,今天我要吃你做的菜。”时宜说道。

    “去哪里?”姜辰问道。

    “云锦东方。”时宜说道。

    “好。”姜辰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时宜,姜辰都这么乖吗?”宏晓誉有些呆了。

    姜辰是出了名的渣。

    在时宜面前和颜悦色?

    装的,还是……

    “他啊,就这个德性。”时宜说道。

    宏晓誉看向了时宜。

    “不说了,我们继续逛一逛,然后回家吃饭。”时宜说道。

    “好吧。”

    ……

    另一边,姜辰来到停车场上车后,就将东西全部收在了空间戒子之中,然后开车来到了附近菜场。

    “买什么呢?”

    姜辰在菜场上逛了起来。

    脏兮兮的菜场,姜辰并没有不适应,反而觉得格外亲切。

    就在姜辰买了四五种菜的时候,一个声音响起。

    “嗯?”

    姜辰转头看去。

    下一刻,系统提示音响起。

    “签到。”

    姜辰心中默念。

    【恭喜宿主,签到成功,获得初级初阶符纸制作方法。】

    “初级初阶符纸制作方法?”

    “之前不算晋升帝族的奖励的初级初阶符纸,也已经连续二十次签到得到初级初阶符纸。”

    “所以,现在签到得到了初级初阶符纸的制作方法?”

    “按照系统介绍,这初级初阶符纸是由下品灵米的谷壳和稻草制作的。”

    “天呐,之前在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的下品灵米的谷壳和稻草都是当垃圾处理的。”

    “好浪费啊。”

    “看来以后初级初阶符纸要自己制造了。”

    姜辰看向了签到女主。

    刘婉玉,《承欢记》中的角色。

    剧中的她家境贫寒,自幼便饱受父母冷漠。儿时的她,看着父亲享用着鸡蛋泡豆浆,自己却只能吃隔夜的泡饭。有一次,为了给父亲买豆浆,不慎将碗中的鸡蛋洒了大半,回去也被骂得狗血淋头。她的父亲从未对她有过丝毫的疼爱,尽管遭受了诸多不公,刘婉玉依然尽心尽力地照顾父亲直至他离世。

    “刘婉玉?”

    “昨天见到了麦承欢,现在遇到了刘婉玉。”

    剧中的一个从安徽进城的打工妹后来落户上海的普通妈妈。按刘婉玉在剧情开始的时候55岁的年龄推算,她是68年生人,88年20岁的她来到魔都打工,那个时代,魔都到处是机会,刘婉玉这个农村家庭出身的女孩儿,也不用一直趴在农村,锄那一片永远也锄不完的土地,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在家里,她每天都需要拿一个缸子,打一个鸡蛋,然后去买滚热的豆浆回家给弟弟吃。有一次,她不小心摔了一跤,鸡蛋撒地上了,回家挨了一顿臭骂,责骂她偷吃了鸡蛋……

    最刺激刘婉玉闯魔都的具体情节是:她从小喜欢唱戏,而且在市里拿到一等奖,市里的戏剧团朝她伸出了橄榄枝,可是她的父母拒绝付学费。痛定思痛之下,刘婉玉决定自己出外谋生,改变自己的前途,掌握自己的命运。

    到了魔都后,她也是卯着一股劲,想干出个人样儿来。奈何能力不足,机遇没有,最终要想落脚魔都,只能通过嫁人的方式,嫁了老实巴交的麦来添,才顺利成为魔都人。

    剧中的麦来添就是一个废物,他一辈子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最大的爱好就是趁老婆不注意喝点小酒,空闲钓钓鱼,一辈子最向往的就是小富则安,老婆孩子热炕头……一个体贴、乐天、循规蹈矩的废物。刘婉玉一开始也是不愿意的,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作为一个初中学历、农村户口的打工妹,她没有机会遇见一个更好的人,即使遇见了她也抓不住,最终“只能便宜了麦来添”,嫁给麦来添,为麦来添生了一儿一女。

    麦来添好歹是魔都人,有魔都户口,而且在魔都还有一个小两居,虽是蜗居,可好歹有落脚的地方不是?所以,要过好日子,要凭自己的努力过好日子,要让儿女过好日子。这成了刘婉玉的执念。最开始,她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过好日子,但后来,就单纯成了要过好日子;只要能过好日子,她愿意忽略过程,只要结果。

    就这样,她每天勤恳敬业,抚育女儿,照顾女儿,为了照顾女儿,甚至忽略儿子。潜意识里,她把自己当年没做到的事情,全部加诸在女儿身上,在生活中各种“鸡”女儿。本质上,是把自己当年没实现的理想、抱负全部强加在女儿身上。

    女儿麦承欢26岁开始谈恋爱,对象是辛家亮,开始刘婉玉不知道辛家亮是富二代,她是各种不满意,各种阻挠;后来得知辛家原来是豪门后,她一改之前轻视辛家亮的态度,各种跪舔,巴结,但最终没能促成两人的婚事,反而是出力不讨好,不仅得罪了辛家,也得罪了女儿。因为强行欺骗女儿去参加莫须有的订婚礼,女儿不从,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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