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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随亲爹入赘,我靠吃软饭稳坐团宠》第470章 你们都不问问我的意见吗?(第2/2页)
被风吹得轻响,叮——叮——
“我要你去北境,不是夺他的兵权。”楚珩一字一句道,“我要你替我告诉他三句话——第一,楚昀活得好好的,每日晨读《孝经》,午后习字,晚课由翰林院侍讲亲自授课;第二,沈月娇在药王谷养伤,李大夫说她右手已能屈伸,三个月后便可执笔;第三……”他停顿良久,才缓缓道:“告诉他,若他执意回京,我不拦。但若他回京之日,边关告急,百姓流离——我楚珩,必亲率六军,踏平雪海关。”
楚琰终于动容。
这不是威胁。这是承诺。
是以新皇之名,许下的血契。
他起身,单膝跪地,右手覆于左胸,声音低沉如铁:“臣,领旨。”
楚珩伸手扶他,掌心温热:“别叫臣。叫‘珩儿’。”
楚琰怔住。
自打父皇驾崩,他们兄弟之间,便再无人这样称呼彼此。楚珩登基后,更是连“皇兄”都不让叫,只准称“摄政王”。
此刻这一声“珩儿”,轻飘飘的,却像把钝刀,慢慢割开这些年横亘在兄弟之间的冰层。
楚琰喉头滚动,终是低声道:“珩儿。”
楚珩笑了,眼角微弯,竟还有几分少年意气:“哥,这次别带小黄书了。”
楚琰一愣,随即耳根发烫,竟罕见地咳了一声,偏过头去。
——原来那十二本册子的事,楚珩也知道了。
可他刚要开口辩解,殿外忽有急促脚步声由远及近,周明远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启禀皇上,安阳世子求见!说……说他想见摄政王一面!”
楚珩与楚琰同时一怔。
楚珩看向楚琰:“他怎么知道你回来了?”
楚琰神色微凝:“我回京时走的是西华门,未惊动任何人。”
话音未落,殿门已被推开一线。
楚昀站在门外,穿着一身素净的鸦青锦袍,发束白玉冠,脸上那道被淑贵妃砸出的伤疤已结了淡褐色的痂,斜斜横在额角,像一道未愈的旧誓。他手里捧着一卷泛黄的竹简,指节用力到泛白。
他没看楚珩,目光直直落在楚琰脸上,声音很稳,却带着一种近乎固执的哑:“摄政王,我求您一件事——带我去北境。”
殿内落针可闻。
楚珩眉峰微蹙:“你说什么?”
楚昀这才转向他,躬身一拜,额头抵在手背上:“皇上,臣愿往北境效力。不求军职,不领军饷,只求……随军医帐行走。臣通岐黄,识百草,幼时曾随太医院院判抄录三年医籍,亦能辨毒、制膏、施针。”
楚琰霍然起身:“你疯了?”
“我没疯。”楚昀抬起脸,额上那道疤在光下格外清晰,“我若留在京中,便是困兽。可若去了北境,我还能救人。哪怕救一人,也算没白活这一遭。”
他顿了顿,看向楚琰,眼神清澈得近乎锋利:“摄政王,您不是常说——人活着,得找点事做,才不会变成鬼么?”
楚琰身形一震。
——那是先帝病重那年,他夜里巡宫,撞见十岁的楚昀独自蹲在太医院后巷,正用炭条在地上画人体经络图。孩子手指冻得通红,袖口磨破了,露出一截细瘦的手腕。他当时蹲下去,问他为何不睡觉,楚昀抬头,眼睛亮得吓人:“二叔,人死了,魂儿就散了。可要是活人心里没事儿做,魂儿……是不是也会一点点散掉?”
他那时摸了摸孩子的头,说:“人活着,得找点事做,才不会变成鬼。”
这句话,他只说过一次。
楚昀却记了十年。
楚珩静静看着这一幕,忽然抬手,示意周明远退下。他走到楚昀面前,亲手扶起他,目光在他额上那道疤上停留片刻,才道:“你若真去北境,朕准你挂‘奉宸院医署副使’衔,俸禄照发,但有一条——你不得擅离军医帐半步,不得接触军机文书,不得与姚知序私相授受。你答应,朕立刻下旨。”
楚昀毫不犹豫:“臣,谢恩。”
楚珩却没放他走,反而从案上取过一支狼毫,蘸饱朱砂,在空白圣旨上写下八个字——
**“奉命北行,悬壶济世。”**
墨迹未干,他将圣旨递给楚昀:“拿着。这是你的通关文牒,也是你的枷锁。”
楚昀双手接过,指尖触到那滚烫的朱砂,微微一颤。
楚珩又道:“还有一事,朕本不想告诉你……可你既要去北境,便该知道——姚知序此战所用的主将,是他亲信陈砚。此人半月前,曾在安阳世子府外徘徊三日。”
楚昀呼吸一滞。
楚珩凝视着他:“他想确认,你是不是真被废了,是不是真被囚了,是不是……真成了弃子。”
楚昀攥紧圣旨,指节发白,却仰起脸,声音平静:“那他看到了吗?”
“看到了。”楚珩淡淡道,“你府中管事,今晨已将你昨夜默写的《千金方》残卷,送到了陈砚手上。”
楚昀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眸中已无波澜:“多谢皇上告知。”
他转身欲走,却又停步,没回头,只低声说了一句:“……表叔,路上小心。”
楚琰望着他单薄却挺直的背影消失在殿门口,久久未动。
殿内只剩下翻动纸页的窸窣声。
楚珩重新坐回案前,拿起朱笔,却迟迟未落。
半晌,他忽然问:“哥,你说……他会不会在北境,遇见沈月娇?”
楚琰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若她痊愈得快,若他走得够早,若药王谷的路,恰好与北境军驿同向——或许会。”
楚珩笑了,提笔,在折子空白处落下一行小楷:
**“愿天下无疾,愿人间少别。”**
墨迹淋漓,力透纸背。
而此时,千里之外的药王谷中,沈月娇正缓缓睁开眼。
晨光透过窗棂,在她睫毛上投下细密的影。她眨了眨眼,视线渐渐清晰,第一眼看见的,是窗台上那只粗陶小碗,碗沿上,一圈淡淡的指痕,新鲜得仿佛刚留下不久。
她怔了怔,慢慢抬起右手。
手腕轻颤,五指迟疑地、一点一点地,张开。
阳光正好落在她掌心。
那掌纹纵横交错,像一张尚未绘完的地图——通往某个人,某座城,某段尚未落笔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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