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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斗笠游侠悄尾随,道明因果遭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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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男人让一个好女子落泪,那他大抵是个有情无义的混蛋;如果一个男人能让许多好女子为他落泪,那他绝对是个有情有义的混蛋。

    这话,是某位自诩当年风流不输九公子的老叫花子,醉酒后喃喃念叨出来的。

    就像一首打油诗,不讲平仄押韵,不论对仗工整,只是放到嘴里砸吧几下,约莫能有些味道。

    若真按着这位老前辈的道理来论,这南北江湖里,凡是带把儿的爷们,怕是清一色的混蛋了。

    至于那个被《太平小报》添油加醋、大肆渲染,却也确有几分事实支撑的“九公子”,无疑便是混蛋中的混蛋。

    白衣青年曾听过老叫花子这句话,当时嘴上虽是万般不认同,心里却隐隐觉得这话颇有几分道理。

    有情有义是做人的态度,至于这“混蛋”二字,便是明明拎得清楚,却总是干出混帐事来。

    偏偏这类混蛋,往往都揣着一颗七窍玲珑的心。

    夏仁看着挣脱他的手,埋头往前冲的小丫头,只愣神片刻,便想通了其中的原委,不由得无奈一笑,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

    又是许诺带她去吃尉迟城独有的铁锅炖大雁,又是说要领她去见识北狄江湖赫赫有名的要带她去城里最好的裁缝铺,量身做几身新衣裳。

    可饶是如此,也没能把人劝住。

    等夏仁伸手想去摸那圆滚滚的小脑袋时,小丫头却是说什么也不肯,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般,而且再也不喊他“爹”,只一口一个“姓夏的”。

    夏仁看着那撅着嘴,活脱脱像青江里翘嘴鱼的小丫头,温声开口,“你把她当成你娘亲了?”

    荞荞的嘴撅得更高了,先是努了努,继而整张嘴都向下撇去,带着鼻音小声说道:“她长得跟我娘有三分像,而且她叫生莲,我娘的名字里,又带着一个‘荷”字………………”

    夏仁想起小丫头方才一声声“娘”喊得那般恳切,原来那不是在土匪窝里练出来的机灵演技,而是实打实的真情流露,心头不由得又软了几分。

    “姓夏的,你以后要是再碰见她,能不能别对她那么凶?你不凶她,说不定她就愿意让我喊她娘亲了。”

    面对这样的请求,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怕是也狠不下心来拒绝。

    夏仁只回了一个“好”字,小丫头脸上便重新漾起笑容,也不再排斥他摸头的手。

    其实夏仁心里估摸着,以后怕是很难再见到那个唐门女子了,但这话若是此刻说出来,未免也太煞风景。

    “大雁呢?还吃不吃?”

    “要吃!”

    “那新衣裳呢?”

    “我想要荷裙,荷裙你知道吗?就是......”

    生着一张无论搁在哪方江湖,都称得上俊俏的面孔的白衣公子,缓步走在街头。

    临街的楼阁上,街边的摊铺旁,不少二八年纪的少女见了他,纷纷侧目。

    少女们的视线从公子的眉眼间缓缓滑下,却倏地住。

    原来那俊俏郎君的手心里,正牵着个脸蛋日渐白嫩的小丫头。

    小丫头身上穿着荷绿色底、系着粉色裙带的芙蓉裙,模样娇憨可爱。

    临街少女们嘴角的笑意淡了几分,眼底掠过一丝黯然。

    却有个穿鹅黄衫子的少女,咬了咬唇,竟抛却了大家闺秀的矜持,提着裙摆快步上前,敛衽一礼,声音娇俏又带着几分试探:“小女子是城中胡氏之女,敢问公子,何方人士?”

    她一面问,一面目光飞快地在公子与小丫头的脸上转了转,悄悄比对二人的眉眼轮廓。

    见那小丫头的鼻子眼睛,与公子无甚相像,少女心头不由得一松,连呼吸都轻快了几分。

    "......

    一声脆生生的呼喊响起。

    鹅黄衫少女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周遭几道偷瞄的目光,也齐齐顿住。

    再看那白衣公子,此刻正低头看向小丫头,眉眼弯弯,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神情温柔。

    此时无声胜有声。

    鹅黄衫少女脸上飞起一抹羞赧的红霞,方才那点雀跃与希冀,尽数化作了难言的失落。

    她只得咬了咬唇,再次福身一礼,细若蚊蚋般轻声道:“小女子唐突,望公子莫怪。”

    说罢,便默默退到一旁,再不敢多看一眼。

    “可不是谁都能让我喊娘亲的......”

    小丫头拽着白衣公子的衣袖,自顾自地嘟囔了一句,后者听了,只得无奈摇头。

    “这有家室却硬说自己未婚,处处留情的混账,我见得多了。可这假扮父女、硬撇桃花的,我还是头一次见。”

    一声感叹来得突兀。

    白衣公子和小丫头齐齐抬眼望去,只见临街酒铺里走出一人。

    那人头戴斗笠,身着玄色劲装,腰间悬着一柄古朴的带鞘剑,俨然一副游侠打扮。

    他此刻正斜倚在酒铺迎风招展的酒旗柱旁,帽檐压得极低,伸手去取柜面上刚打满酒水的紫皮葫芦。

    白衣公子低头不语,换了身新裁荷裙的小丫头则抬眼望来。

    一大一小两道视线在空中一碰,无声间便达成了默契,皆是充耳不闻,迈步继续前行。

    那游侠刚抬起头,自认潇洒地灌了一大口酒水,余光却瞥见被自己一语道破的“假父女”竟对自己视而不见。

    一口刚滑到喉咙的酒水,竟“噗”地喷出了大半。

    “昔年江湖上曾有个赏金刀客,人称带子狼。据说那刀客不管接多么凶残的任务,都会带着一个孩童。那孩童不是什么捡来的孤儿,而是他的亲生儿子,你说怪也不怪?”

    又一声感慨从前头传来。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闻声抬头,只见还是那个头戴斗笠的游侠,不知何时竞绕到了前头,正从巷口施施然迈步而出。

    这一次,白衣公子和小丫头没有对视,只是默契地挪了挪脚步,从斗笠游侠身侧绕了过去。

    “原来那带子狼身上背负着血海深仇。那孩童自小早慧,便与父亲共同立誓,父子二人同生共死,只为复仇………………”

    第三次,斗笠游侠径直拦在了路中央,双臂一张,挡住了大半去路。

    白衣公子松开手,小丫头便走到了另一边。

    两人一左一右,分别从斗笠游侠身侧走了过去,仍旧是不理不睬。

    常言道事不过三。

    斗笠游侠再也按捺不住性子,小跑着追上重新手牵手的二人,连声喊道:“二位,且慢且慢......”

    见这斗笠游侠终于不再装神弄鬼,夏仁和荞荞这才驻足停步。

    夏仁投去一个“有何贵干”的眼神,手便本能地摸向了腰间的佩剑。

    自进城后,他便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窥视,只不过那人隐匿的功夫颇为不俗,始终难以用余光捕捉到半点踪迹。

    想来,便是眼前这位了。

    “莫非是九大姓氏中尉迟家的人......”

    夏仁看着眼前这位拦住自己,又摸着下巴上下打量个不停的游侠,心里隐隐有了猜测。

    “怪哉怪哉!按理来说,该是我这身打扮最具江湖气质才对。到底是池师兄骗了我,还是这尉迟城的女子,就偏偏喜欢这种带娃的鳏夫?”

    斗笠游侠碎碎念着,又不由得将视线投向小丫头荞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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