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穿越种田:独宠小夫郎_沐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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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案首?”陆铭确实有些意外,但随即想到书院的分班制度,立刻追问:“案首?那至少该分在甲班才是。他分在何处?”

    “丁班。”陆廷云吐出这两个字,语气里带着明显的轻快。

    “丁班?!”陆铭先是愕然,随即脸上便堆满了毫不掩饰的不屑与鄙夷,“呵!我当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府试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或是那边陲小县实在无人罢了!到了真章面前就原形毕露!丁班……哈哈哈,看来此生止步秀才也就到头了,连乡试的门槛都未必摸得到,如何能与云儿你相比?”他心情大好,甚至给儿子夹了一筷子菜。

    旁边的叶氏连忙附和:“就是就是!云儿你可是在甲班,那是将来要中举人、进士的!跟一个丁班的学生较什么劲?平白失了身份。”

    她顿了顿,想起打听来的消息,又道:“而且啊,我听说那林家心思根本不在读书上,还在县里最热闹的那条街上开了个绸缎铺子,堂堂秀才,竟去操持那商贾贱业,可见是个逐利忘本的,能有什么大出息?云儿,你万不可学他,安心读书才是正理。”

    听到父母都如此说,陆廷云心中因“府案首”名号而起的那点芥蒂终于消散,被一种强烈的优越感取代。

    他矜持地点点头:“爹娘说的是,儿子自是知晓轻重。”

    然而,“绸缎铺子”四个字在他脑中一转,一个念头闪过。

    他慢悠悠地喝了口汤,眼中掠过一丝算计的光芒,状似无意地轻声道:“只是…秀才功名在身却行商贾之事,似乎与律法、与书院清誉都有些碍吧?也不知他哪来的本钱,这般明目张胆……”

    他心里已然开始盘算,如何能利用这一点,好好坑上林岳一把。

    想和他争书院的第一名,他还不够格!

    与此同时,田家。

    田家饭桌上的气氛则要压抑得多。

    田兴安把碗筷一推,气呼呼地道:“爹!娘!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

    田长松皱着眉:“又怎么了?在书院不好好读书,又惹什么事了?”

    “不是我惹事!是那个新来的林岳!”田兴安立刻激动起来,声音拔高,“他今天纵容自己的朋友撞我,把我新做的学子服都弄脏了!我好声好气让他道个歉,他非但不肯,还…还当着那么多同窗的面羞辱我!让我下不来台!”

    他完全颠倒了黑白,说得自己无比委屈。

    “有这等事?”江氏一听就心疼儿子,忙问,“他怎敢如此?”

    “他怎敢?”田长松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第114章 下课到我这里来

    田兴安见父亲脸色不对,立刻火上浇油:“他当然敢!他不知从哪儿打听到爹你在华清酒楼做账房,竟…竟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嚷嚷,说爹你一个月就赚五两银子,比不上他开铺子一天的收入!还说…还说我们这样的人家,就不该穿好衣裳充阔气!”

    他一边说一边偷瞄父亲的脸色。

    “砰!”田长松猛地一拍桌子,气得脸色铁青,“混账东西!一个开铺子的商贾,竟敢如此欺辱我儿,还敢瞧不起我的营生?账房先生怎么了?那也是凭本事吃饭!干干净净!”

    他越想越气,转头对妻子说道:“我早先就说!小门小户出来的,骤然得势最是轻狂!那时就不该回礼,现在看到了?人家非但不领情,反倒觉得我们好欺负!以后把这心思收起来,离那林家远点!免得沾上一身腥!”

    江氏见自己儿子和丈夫被这样羞辱,自己恨得不行,打定主意以后离他们远点。

    田兴安见成功激起了父亲的怒火,心中暗喜。

    低下头掩饰住眼中的恨意,默默扒饭,心里却想着:林岳,你给我等着!这事没完!

    林岳这时候自是不知道田兴安将下学起冲突的事情添油加醋说了一番。

    还给他树了两个敌人。

    不过知道了也不在意。

    风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第二日一早,赵河清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饭了。

    他熟练地引燃了灶膛里的火,添着干燥的柴火,发出噼啪的轻响,锅里的水开始发出细微的嘶嘶声。

    正忙着淘米,这时门被打开,探进一个小脑袋,是四丫。

    四丫眼睛还带着点惺忪,头发却已梳得整整齐齐。

    “三哥,我来帮你。”

    赵河清回头,笑了笑,“也好,来,帮忙看着火,别让它灭了,也别太旺,熬粥得用文火才出米油。”

    “诶!”四丫立刻应了一声,立刻坐到灶膛前的小凳上,小心地添减着柴火。

    赵河清将淘净的白米倒入滚水中,用长勺轻轻搅动了几下,防止米粒沉底粘锅。

    他转身又从瓦罐里舀出小半碗前日熬好的猪油,切了一小段腌得透亮的咸肉,细细切成丁。

    “四丫,火可以稍大些了。”

    四丫闻言,立刻小心地塞进两块耐烧的硬柴,火势瞬间增大,锅里的粥开始咕嘟咕嘟地冒起大泡。

    赵河清将咸肉丁和猪油一同滑入锅中,“刺啦”一声,浓郁的肉香混着米粥的清香,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他又从橱柜里找出三个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手腕一抖,蛋液顺着碗中滑落。

    加少许盐和清水,筷子飞快地搅打起来。

    四丫一边照看着火,一边说道:“三哥,你做饭真香!林大哥今天肯定能吃两大碗。”

    赵河清笑了笑,将打好的蛋液倒入另一个冒着热气的小蒸锅里:“你林大哥念书费脑子,得吃好些。”

    蒸蛋的火候是关键,他算着时间,不敢大意。

    看着粥已经变得粘稠,赵河清撒上一小把葱花,又点了些猪油,这才盖上锅盖,焖上片刻。

    这时天才刚刚亮,早饭已经做好了,边撩起围裙擦了擦手,便叫林岳起来吃饭。

    自从在书院上学后,林岳睡懒觉的毛病得到了一些改善。

    书院规定卯时就得到校,也就是现代早晨七点。

    林岳洗漱完后,赵四丫已经将粥摆好了。

    他今日起的有些晚,端起那碗米粥就喝,越喝眼睛越亮。

    抬头看向一旁的赵河清,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赞叹:“清哥儿,你太厉害了,这粥真是绝了,咸淡正好,非常香!”

    说完,他又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蒸蛋。

    他吃得很快,却并不狼藉,一口粥,一口蛋,间或夹一小块咸肉丁,每一口都吃得极其认真满足。

    一碗粥很快见了底,:“清哥儿吃完你做的饭,看书都更精神了。”

    赵河清被他逗得笑了起来,见他吃得香,比自己吃了还满足:“夫君瞎说什么,哪有你说的那样好,等中午的时候我再给你带饭。”

    林岳听着中午要给他带饭,瞬间觉得去学院也不是那么难受了。

    林岳一到学堂,对周遭投来的各色目光视若无睹,径直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柳信和李文杰早已经到了,正捧着书大声早读,脑袋随着诵读的节奏抑扬顿挫地摇晃着。

    林岳瞧着他们这般用功的模样,心里虽感佩服。

    却仍有些不适应这般摇头晃脑的读书方式,只觉得看得眼晕。

    学堂里并不安静,除了读书声,还夹杂着许多压低嗓音的窃窃私语。

    没过一会儿,田兴安来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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