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当年不肯嫁春风_梅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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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自车外唤:“夫人。”

    杭锦书应了一声,猜测是队伍都停了,她推开车门,走下了马车。

    荀野正在不远处等她,杭锦书朝他走去,但她的视线,不得不被眼前的景象完全占据。

    这竟是一片死人荒原。

    无数具尸骨被横七竖八地抛在此处,想来这里以前也曾经历过一场大战,在那场大战之中丧生了无数人,这些男子,也不知是谁家盼不回的儿子,等不来的父亲,春闺梦里的情郎。

    他们的身躯已经腐烂了,有的已可见森森白骨,身上值得一用的物资,连同铠甲兵器等物,也多被路过之人拾走,仅留下一些蔽体的衣物,盖在干涸的脓血和狰狞的腐肉上。

    血腥味早已渗入泥土,只剩下腐臭的气息在原野上缭绕。

    远处,无数只身手矫健的秃鹫,浑不怕人,正停栖在人的尸骨之上忘情肆意地啃噬,享用着大雪连天后这难得的食物。

    此情此景,看得杭锦书几乎要呕吐出来。

    她下意识去看荀野。

    一只手从袖下握住了她的手,干燥,粗粝,结实有劲,有活人的体温,杭锦书突然就不怕了。

    “他们也应有人的尊严。我们原地休整,掘坑。”

    荀野目视着茫茫荒原,缁衣墨发,立在这原野上,像是慈悲的神祇,来救赎
无归的亡灵。

    他微微侧头,对赶来的严武城、季从之等人说,右手接过了季从之送来的帷帽,戴在杭锦书的发心顶上。

    “这样就看不见了。”

    杭锦书目睹了如此震撼的场景,实在不知当说什么。

    也许,伯父说得的确不错,他们没有挑错女婿。荀家,只要有荀野一个人,他就能改变这个天下。

    第12章 我荀野何德何能啊!

    北境军在荒原之上迅速驻扎,驱逐了啄食人肉的秃鹫,将尸首囤积一处。

    腐败的尸体闻起来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倘若不是北地数九寒天的冬日太过冰冷,这些尸身应当也保存不到现在。

    荀野的伤并不曾痊愈,但也参与了其中,亲力亲为,将士们才不会有怨言。

    但严武城说:“其实大家都干得很卖力,都是当兵从戎的,哪个能保证自己没有这一天呢?死了以后连个全尸都留不下,更不要说魂归故土,也太可悲了。”

    荀野将一把铁锹利落地铲进泥里,因牵动了肩上的伤,咳了一声,严武城道让将军不要干了,荀野四下环顾,坑才初见雏形,因此道:“多一人有多一人的好处,我在,他们更有劲,干得更快。”

    严武城道:“可是将军不是舍不得夫人吗?”

    荀野挥锹的手霎时顿住了,抬了眼,看向一脸聪明相的严武城。

    严武城是个实诚人,当面戳破:“将军,一旦我们重新行军,不过几日就能抵达苍州,将军就必须在走出这片荒原之后安排夫人归宁零州。”

    谁也不知,面对南魏十万雄兵,北境军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更不知要如何收场,方对得起一路的颠沛流离、征战杀伐、伤亡无数。

    也许今后,他们就如同这荒原上的累累白骨,被付之流水,死后有恨无人省,遭秃鹫食其肉,野狗吞其骨,苍蝇腐其身。

    也许将军与夫人的作别,便作永别。

    荀野搓了手掌,热气在掌心蔓延,被严武城如此不加掩饰地戳穿心思,脸皮也有些微发烫:“是很舍不得。”

    不待严武城说话,他又正色起来:“夫人这两年来一直眷恋零州老家,我们离开故土,为了北境而战的儿郎,尚且整日乡愁,夫人她孤身在外,惦念零州也是人之常情啊。从带她出来那天起,我就决意,要一路南下打到长安,打到零州,亲自护送夫人回家。”

    也让天下众目看着,荀氏与杭氏的联姻,牢不可破。

    “所以,固然不舍,但我要送夫人归宁的决定是不改的,尽快安顿处置了荒原上的白骨,我们即刻启程。严武城,你是我选定的护送夫人的人选,要记得,夫人的性命比我的还要重,切勿大意。”

    严武城将挽起的衣袖捋直,眼神坚毅:“末将定不辱使命。”

    掘坑的事进行得如火如荼,将士们大抵人人自危,又感同身受,一路南克,他们当中的不少袍泽,也已埋骨异乡。同为汉人,众兵刀兵相见,便如同室操戈,但天下骨肉纵星离雨散,也终究不改血脉一家。

    就为这些也曾为了信仰的而战的儿郎,留下最后一道渡亡引魂之路吧。

    荀野的手和脚都沾满了泥浆,他回到军帐中时,夫人已经歇下了。

    他看了眼自己,身上满是泥水,夫人将将把床褥子收拾干净,如此就躺上去,弄脏了她的床垫子,只怕夫人不喜,可他又实在疲惫,肩头的伤势在愈合,痒得让他想坐下来换药,仔细抓挠。

    荀野左右找不到别的褥子,最后到帐子里搬了一床凉席,寒冬腊月的,竟就着凉席安置了一晚。

    杭锦书睡眠浅,许是白日里见过了荒原上累累白骨和秃鹫食肉的一幕,太过触目惊心,这一晚上睡得不踏实,几度噩梦连连,梦里都是血淋淋一片,到了后半夜突兀地吓醒了,人坐了起来。

    帐子里灯火未灭,一盏残灯孤照白壁,已是奄奄一息,很快就要尽了。

    兰烬凋落,铜盘里一圈圈的凤脑,因时节太冷,凝固得极快,不成形状地堆积着。

    杭锦书生了冻疮的脚也痒,正想下床找药涂抹,刚扭过视线,目光碰上了在她行军床下,卷了一张草席,睡得正四仰八叉的夫君。

    北境荀家好歹说也是名门,虽比不得中原世家传承千年根系深厚,但也有三代积富,其子弟也算是勋贵,而荀野呢,身上实在看不出什么贵门的仪容风范。

    这样的时节,睡在冰凉的地上,连褥子也没有,就是铁打的身躯只怕也难抗住,杭锦书叹了一声,本想叫醒他。

    只是荀野睡得太熟了。

    他往日征战的时候,常常几天几夜不合眼,便是睡着了也极其警觉,稍有风吹草动便立时醒转,杭锦书睡在他身旁,压根不用担心任何敌军突袭。

    她也是第一次瞧见,荀野睡得如此香甜,他昏沉地阖起了双目,颧骨渐渐消了肿,露出原本稍显的凌厉的轮廓。

    这么看,倒不觉得有什么不足。

    听说荀野的母亲,生前也是一位月容绮貌的边塞美人,荀野的鼻梁挺拔而精致,想是随了那位她未曾见过的婆母。

    杭锦书不太忍心叫醒他,转身,从行军床上拖了自己的床褥下来,替荀野盖在身上。

    褥子让她睡着不暖和,可给荀野,没多久便聚起了热意。

    他在棉被中栖息,犹如朔风中踉跄归巢的倦鸟,惬意地嗅着褥中淡淡的鹅梨香。

    香气清宁、缠绵,久而未散,像是给鼻子的按摩,实在教人贪恋。

    荀野却突然醒了。

    睁开迷茫的眸,远远地,只看见夫人正坐在角落里那张杌凳底下。

    她单手擎着灯盏,将一只冰冻的雪足探到灯火微弱的光芒下,细致地用膏药涂抹着自己的脚背。

    柔软的梨花色罗裙水流般溢在她身边,乌黑浓郁的发丝绿云般蓬松,披向女子单薄的背心。

    她没有发现他醒了,正垂首搽药,玉臂纤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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