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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佚名身份_时钟与狼》第63页(第1/2页)
“喜欢就好。”沈浔弯起眉眼,慢吞吞地喝口咖啡:“这算个人爱好。平时不蹲摄影棚,我就会去面包店做兼职,这种生活还挺自由自在的。”
叶越没忘西洲讲的事:“那两次跟拍,你对庄晓蝶有印象吗?”
“庄晓蝶?那个写文评的女生?”沈浔摇头,“说实话,两次跟拍活动中,我对她的印象不深,可能比较安静吧。你是知道了照片的事?”
叶越应声。
沈浔同为知情者,恍然:“乔胡,就是另个摄影和我说过。最后他选了第4张修完给了杂志社。不过他说有点吓人,而且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看到,就没发我照片。后来梁梓竹就拜托我把相机卖给她。我起先并不打算卖,毕竟相机陪了我很多年,我又有一点点念旧。但后来看她比较迫切,想想还是同意了。”
“相机现在在我这,你可以看眼。”叶越说罢,放下叉子,准备在取相机前擦下脸,他有轻度洁癖,无法忍受此时脸沾上了面包屑。
他正要抽纸巾,旁边的沈浔突然抬手靠近他的脸,一副下意识想帮忙抹掉的模样,又旋即猛地僵在半空。
两人皆是一愣。
叶越拿起纸巾,皱眉:“怎么了?”
沈浔迅速抽回,另手握住那只手的腕部,由于抓得很紧,他的指尖甚至有些泛白,好像还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
半晌后沈浔笑笑,神色如常地说:“没事。”
第55章 住址
叶越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把相机抛给沈浔。
沈浔抚过相机表面,低声道:“没想到,还有再拿到这台相机的机会。”
“你拍照拍得挺好的。”叶越肯定。
西洲没有删掉之前的照片,他虽未浏览完全部,但还是看到了挂在朝暮书屋二楼的那张、不少游客前来打卡的经典照片。书屋除了高高挂起的毛笔字“朝朝暮暮”,就数这幅合影弥足珍贵。
照片拍摄地是平湖,梁朝暮坐在游船中间,双手揽着石川和杨木华,最右边是不肯好好拍照的雷鸣,三月的临川杨柳依依,春光醉人,湖水波光粼粼,每位好友的表情都显得如此生动朝气。
拍摄时还是四个人,照片打印出来后,他们甚至洋洋洒洒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说要很多年后一起重看年轻时的自己。可惜叶越在十年后第一次见到这张合影时,当年一起拍照的老友已只剩三位。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2018年那张合影底部,原来还有一处被他忽视的细节,好巧不巧,写得正是“2008.3.30,沈浔,拍摄于平湖”。
沈浔一张张翻过照片,看到最后时他摇头:“看来乔胡跟我讲述的并非完全准确。抛开前面没有五官的情况不谈,后面九张照片也不可能成立。”
叶越重新坐回桌边,沈浔将相机摆在两人中间,放大图像:“五官歪曲,但只要身处当下的场景里,光影就应该和其余人一致。”
他指着其中一张照片的眼睛和鼻梁:“下午太阳光从西方照,大家的五官阴影面都在右侧,照片中她眼睛的阴影朝右,但鼻梁的阴影却朝左。天空中又没有两个太阳,怎么会照出相反的阴影。”
沈浔又换了张照片:“阴影程度同样不同。这里左眼的阴影是烈阳天的,但右眼的阴影几乎没有,像阴天状态下的。”
“所以,不止拼凑五官这么简单。”叶越说。
“对。”沈浔的语气略带不确定,困惑地摸了摸后脖:“摄影是注重空间感的,但她其实......给我一种空间错乱的感觉。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有点奇怪。”
时空错乱?
这个词比较抽象,但不知为何,2015年的火灾场景莫名跃入叶越的脑海。
可为何他会突然想到那场火灾,叶越眉头轻蹙,试图将记忆中零散的感受拼接在一起。
当时他利用怀表重置时间,试图救下火场中的李暄。本以为这次贺祠年会在教室安分地完成期中考,却没想到第二次10月12日,贺祠年居然再次出现在七喜小卖部门前,喊出了一模一样的话。
那一刻仿佛时空重叠,给了当时的他时空错乱的感受。这份感受也许和此时沈浔的感受是类似的,时空错乱的状态包含了时空重叠。
沈浔所提及的算是一个能开拓思路的点。所以......庄晓蝶照片的问题会出在“时空重叠”上吗?毕竟她也是穿越于时间的同类。
假设10月12日重置了五次,对其他人而言,记得的不过是最后一次的10月12日。但对他的记忆而言,则是五次叠加后的10月12日。假设将记忆浮现在相纸上,这份相纸大概同为一张混乱的相纸。
那庄晓蝶会不会虽然身处3月30日,但因为某些原因重置过3月30日,导致她在3月30日的合影中出现了“重叠”的时空错乱感,最后呈现出了这么一种诡异的状态在照片中。
叶越轻压太阳穴,感冒导致的头痛症状似乎加重了,他走去倒了杯热水。这只是猜想,尚未得以证实。
“庄晓蝶知道照片的情况么?”沈浔问。
叶越回答:“她失联了。换账号、单方面断联、搬家?现在一概不知。”
相机里的照片很快划到了底,显示屏上放着最后一张照片,是叶越和西洲在酒馆吧台的合影。抛开那组怪异的照片不谈,这款单反的确能把人拍得很好看。
沈浔多停留了几眼,眨眨眼睛,很快划走这张,语气竟有些许闷闷不乐:“哦,所以你们一直在追查这事。”
他手指抵着下巴想了想,神色变暗,像是下定了某个决心,忽然喊道:“叶越。”
叶越正靠着木柜,边喝热水边深思。听到自己的名字,他从思绪中抽出神智。
沈浔抬头看他:“或许,我可以帮你。”
叶越低头:“你说。”
“我虽然主要负责摄影,但也算是活动招募的员工。梁老师喜欢手写信,在第一次作家大会开始前,他就有了举办写信环节的打算,把在活动中写得信存起来,等五年后寄还给他们。我那时候负责通过邮箱收集地址。”
沈浔道:“不过当时没怎么宣传,再加上收集地址的事办在聚会前,很多人对聚会都还没多少认知。大家要么没空发懒得发,要么根本不知道,所以发送地址的人格外少,后来这个想法也由于多方因素夭折了。但登记到的名单我应该还留着。”
叶越脸色微变:“庄晓蝶当时是发了地址的那批人。”
沈浔说大多数人参加聚会,单纯是想聊天或混眼熟,真正也喜欢用手写信纪念的人不多,关注到活动的人大概就十几个吧。梁老师后面也因为事情太多太忙,把这个想法忘记了。所以包括西洲在内的很多人,都对此事毫无印象。
对方继续回忆:“只有几个资历较浅的小年轻注意到了讯息,乖乖发了地址,今天你说到庄晓蝶,我才记起来她也在。”
“地址现在在你电脑里?”
“对,来我家一趟吧。”沈浔双手捧住只喝了浅浅一层的咖啡,站起身,“松饼蛋糕的木盘是送你的。这本咖啡还没喝完,我能把杯子带走吗?”他顿了顿,像在强调:“下次......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会提前洗好消毒带过来。我就住在对面,想见面也很方便。”
叶越完全无所谓这种事:“你拿走也行。”
11幢301室。
整栋楼的室内布局都基本相似,沈浔也是独居,并没有敷衍大哥时胡诌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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