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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DC同人] 红头罩之下_京鲸》第132页(第1/2页)
“There is o rush, my dear,”阿弗叹息,“训练也好,学习也罢,我支持你的一切选择。但何必着急得像是有人在背后追赶?你已经重新活过来了,重新回家了,Master Jason。未来还有大把时光,没有人逼你立刻做出成果来,连布鲁斯老爷都没有。”
我知道,杰森心想。
他知道自己不必着急。布鲁斯的支持是无条件的,杰森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还活着就永远生活无忧就已经让布鲁斯心满意足。可问题是杰森不想就这样没有目的地活着,有什么无法形容的东西在他内心深处骚动,想要破土而出。他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蜕变,跟刚成为罗宾时不一样,因为已经不再带着天真的兴奋;也跟刚从拉撒路复活时不一样,因为他不再被受伤与愤怒蒙蔽双眼。而现在杰森做的一切只是为他自己。
“我知道,Alfie。”他道。
想起自己小时候如何认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活到上大学的那天,罗宾第一次保护受害者时的成就感,想起小丑,想起自己从拉撒路醒来后发现蝙蝠侠有了新罗宾时撕心裂肺的憎恨,想起布鲁斯为了杰森给犯罪巷捐赠了一栋图书馆,想起他们在洛杉矶的旅行,想起犯罪巷里面献给红头罩的巨幅壁画。“我只是有太多事想要去做了。”
第99章
杰森在藏着什么事,这点很明显。
提姆回头看向自己身后的兄弟。他们两个此时正在布里斯托的一个运动公园内。城郊的富人区人口密度本来就低,工作日的大晴天还会来的这里的人更少,只有一两个青少年在隔壁的篮球场投着三分,滑板场里更是只有杰森跟提姆两个人在。而且从一切的崭新程度来看这里大概从建成起就没几个人来过。
杰森如之前答应的那样陪提姆来滑滑板了,用的甚至是他自己十四五岁时的滑板。这么些年来这个滑板就跟杰森当初留下的一切东西一样被好好保存着,阿弗还会固定每个季度都给轮胎上润滑油。所以新得几乎不像是已经放了快六七年的板子。
但现在的杰森块头可远比罗宾时期的他要大。刚满二十岁的青年肩膀已经开阔,不再像提姆当初的那些照片一样像是根竹竿,当然也暂时还不如迪克那样处在全盛时期或像布鲁斯那般厚重稳定。但任谁看都会知道他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蜕变有了成年男性该有的模样。
迪克仍然喜欢叫杰森little wing,哪怕小翅膀已经长得比他还高。布鲁斯每天、每刻看向杰森的眼神里都全是骄傲。提姆完全能共情他为什么这么骄傲。因为这可是杰森,二代罗宾,是布鲁斯那死了又复活,丢失又找回的孩子,而且一切都没能打倒他。杰森现在的病情控制的很好,安装上义肢后行动力也快速恢复。他甚至还在快速赶高中的功课因为想考大学,geez,大学。迪克大一辍学,提姆甚至连高中都懒得读完。所以除去别的一切因素光凭这一点杰森大概就会是布鲁斯的骄傲。
但现在的杰森看起来完完全全像是个普通的青年。上半身穿着红色帽衫双手插兜,下半身白色短裤,腿上有一些疤但更多的是线条明显的肌肉,膝盖以下的义肢就这样大刺刺地露在外面。他不觉得有什么,周围也没有其他人投来多余的目光。
不论提姆怎么鼓励挑衅杰森都不肯跟他一起斜坡区域,就在外围的平地上滑着滑板,拍手,“Cmere,罗宾。”
Right,还有罗宾。杰森的狗追在自己主人的滑板身后,冲到前面堵住他。然后在杰森灵活地转向躲过后继续追逐。灰白的狗吐着舌头尾巴甩得欢快,眼神清澈,里面充满信任跟爱意。
提姆踩着板子跳上栏杆,一路平稳地滑过又跳下,叹息。“我知道我已经投诉过无数遍,但是,你真的不能给你的狗换个名字吗?”
“罗宾是个好名字。”杰森也不出意外给出跟之前一模一样的回答。
“就好像我们这个家里的罗宾还不够多一样。”提姆咕哝道。
“你说什么,baby bird?”杰森从远处朝他挑眉。
提姆翻白眼,“不要叫我baby bird。”
“Okay,Timbo。”杰森朝他滑来,露出一个歪斜的坏笑,“你在想什么呢满脸严肃。”
提姆耸肩,“我不知道。与其说我,你在想些什么呢,杰森?”他在「你」上加重音。
“我?我什么都没想啊。”杰森扭开视线调转滑板朝另一个方向滑去,他的狗自然也追逐过去,伸出脑袋就朝义肢上佯装要咬,它主人就大笑着跳下滑板玩闹地去推它,“嘿!Bad girl!”
提姆咬住嘴唇忍住叹息的冲动。倒不是因为杰森不肯回答他的问题——因为这个家里没有一个人的嘴容易撬开提姆早就习惯了——而是因为杰森看起来十分正常。
问题是,杰森该正常吗?他死了一回又复活,成为红头罩后血洗半个哥谭,把代替自己地罗宾打成重伤然后又押着小丑跟蝙蝠侠在仓库里对峙,结果导致他被自己的父亲割伤过喉咙,然后就好像命运都不肯让他有任何喘息,杰森又开始被基因病折磨,然后就是爆炸,他直接丢掉了半条腿。任何人在经历这里面仅仅一件事后都会留下创伤,而杰森经历了全部。
但同时,布鲁斯又带他去了洛杉矶修养,回来后杰森状态明显好了太多。然后他有了一条狗,在医院终于找到病因开始控制,安装义肢开始恢复行动,在布鲁斯的帮助下重新在法律意义上复活,每周都参加图书会都去汉娜那里进行心理咨询。在任何人看来,杰森的生活在逐渐走上正轨。
要提姆说,杰森已经适应得很好了,比任何人能期待的都要好。但就是因为这样提姆反而在担心,因为,一切真的有那么容易吗?在丢掉那么多之后,杰森还能找回自己吗?他现在真的过得开心吗?
「你总是这么说,你什么都没在想。」提姆很想说但却没有真的开口,「但假如你什么都没想,你为什么开始背着我重新设计你的义肢?为什么阿弗说你在健身房里练到脱力练到腿上全是淤青?」
但他最后没有开口,而是道,“你的图书会最近怎么样?”
“S fine,”杰森漫不经心地回答,“我们基本上已经把《白鲸》读完了,上周才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去分析伊实玛仪跟魁魁格的友谊,分析阿哈勃对莫比迪克的执念。”
“什么样的执念?”提姆问。
杰森朝他看来,表情像是在说——“你确定?你真的想听?”
提姆耸肩,“Humor me.”
“Uh,sure,你确定自己不会听睡着的话。”杰森仍然狐疑道,“Well,故事里的阿哈勃想要杀死莫比迪克,因为它咬掉了他的腿。”
“什么玩意能咬掉一个人的腿?莫比迪克是什么老虎或龙吗?*”
但提姆问出的那一瞬间杰森就朝他投来干得堪比木乃伊的目光,直到后者缓缓说道,“莫比迪克是一头白色的抹香鲸,提姆。故事设定是在一艘捕鲸船上。”
提姆道,“Right.”
“就像我说的,阿哈勃想要杀死莫比迪克。他的船员都以为他是想要复仇,还有的人认为他是想要征服这头野兽提高名誉,因为莫比迪克凶名远扬。但我们讨论后觉得莫比迪克的意义不止于此。这本书花了整整一章来讲莫比迪克身上的白色,象征纯洁、象征虚无,而且因为虚无,所以恐怖。我认为阿哈勃执着于杀死莫比迪克,很有可能因为他已经不再把这头鲸鱼当成野兽。而是他心目中一切无法被理解、无法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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