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我在异世界流浪捡尸_有一只猫叫呆呆【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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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着我,说……‘对不起’。”

    “血一直流……我用手捂,用衣服堵,都堵不住。后来,就凉了。”

    她说完,低下头,不再吭声。

    陈晨星放在膝盖上的手,指节捏得发白。

    过了一会李茨才重新抬起头,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近乎卑微的希冀看着陈晨星:“陈叔叔,我能麻烦您一件事吗?”

    “你说。”陈晨星立刻道。

    “帮我母亲找找她的亲人,好吗?她不想埋在这里的。我知道的。能不能给她换个地方?”她咬了咬嘴唇,“等我长大了,我能挣钱了,我会还的……”

    “所有的钱,我都会还的。或者我以后拿东西跟你们换。”

    陈晨星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

    他用力清了清嗓子,才说:“你放心,我们会尽力帮她寻找家人。安葬的事情,也会妥善安排。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用你还钱。”

    “那你记得你娘说过家里的情况吗?任何信息,哪怕一点都好。” 陈晨星追问。

    李茨摇摇头:“太远了……我不记得了。我那时候太小。不过,”她指了指自己的脸,尽管上面还有水泡和药膏的痕迹,但隐约能看出精致的轮廓。

    “村里人都说,我跟我娘,长得特别像。这个……能当证据吗?”

    陈晨星看着她。

    是的,即使现在狼狈不堪,也能看出这孩子五官极为秀美,可以想象她母亲当年是怎样的容貌。

    “能。我们会拍照,会记录。这很重要。” 他郑重地点头。

    经过对多名年长村民的反复询问和交叉证实,最终确定了李茨确实是王有财的亲生女儿。

    而她的母亲,是大约十三年前,被以王有财拐卖到这个山村的第一个“货物”。

    当李茨母亲被带回小山村的时候,整个小山村都轰动了,外面的女人这么好看?这也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让王有财等人看到了“生意”的暴利。

    由此开始,十三年,六十八个妇女,十二个孩童,八条确认消逝的生命,以及无数被彻底摧毁的人生。

    整个村庄,在三十二户人家“户户有买家、人人皆共犯”的可怕默契中,沦为了一个巨大的、吞噬活人的黑色坟墓。

    案件性质之恶劣,规模之大,令人发指。材料被连夜整理,迅速上报。

    至于王有财家那场导致核心团伙几乎团灭的宴席惨案和火灾,在综合了现场勘查时找到了混在山药块里的乌头块根,专案组给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结论:

    集体乌头碱中毒事件,由误食混入食材的乌头块茎引发。

    中毒者症状发作后,因行动失控,碰倒灯火或灶火,引发火灾。

    由于当时村中主要劳动力均中毒或死亡,未能及时扑救,导致火势蔓延,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干净,利落,逻辑上能自圆其说,也符合“严打”时期从快结案、避免节外生枝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主犯已死,核心犯罪事实清晰,剩下的从犯罪大恶极。

    这个“意外”结局,某种程度上,甚至让某些人觉得是“天谴”,减少了后续深挖可能带来的更大人际阻力。

    而李茨为何能幸免于难?

    她的解释是:那天根本没能上桌吃饭,因为太饿了,又想念母亲,就偷偷跑去地窖那边了。等她听到动静跑回来,火已经很大,人都倒得差不多了。

    她很害怕,所以跑了。

    一个备受欺凌、食不果腹的小女孩,在全家吃“好的”时被排除在外,合情合理。

    她在地窖附近,也远离了最初的混乱和火源中心。

    陈晨星在最终的报告上签了字,认可了这个结论。

    他想的是这孩子还这么小,她的人生已经被毁掉了一大半。剩下的路,不该再被钉死在“人贩子家属”甚至更可怕的标签上。

    也许换个环境,她还能有机会有个不一样的人生。

    第一百二十七章 那大山,那人间,那姑娘18

    判决下得比所有人预想的都要快。

    “严打”的风暴还没过去。公审大会在县城最大的体育场举行,黑压压的人群,高音喇叭里宣读的罪行罄竹难书。

    最终,18名主犯和从犯参与了的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剩下那些参与藏匿、协助买卖、情节相对“次一等”的成年男性,大多领了十五年、十八年、二十年的重刑。

    至于更边缘的、只有购买行为的没有直接殴打人致死的,以及那些积极参与“教育”被拐妇女的老年村民,以拘留、罚款、严厉批评教育了事。

    官方通报的措辞严谨而充满希望:“……将定期派驻工作组,对留守村民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彻底铲除犯罪土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果不其然。

    李茨听着杨丽华用尽量平和的语气向她解释这些处理结果时,心里只浮起一片冰冷的嘲讽。

    教育?

    普法?

    对那些早已被利益和愚昧浸透了骨髓,手上或许没直接沾血却稳稳踩着别人尸骨“过日子”的人来说。

    几堂课,几次谈话,有什么用?

    他们犯下的罪,难道因为“没出人命”、“只是随大流”、“花了钱的”,就可以被时间冲淡,被几句忏悔和保证抹平吗?

    那些在绝望中自行了断的冤魂,因为是自杀所以那些人就没有罪了吗?

    最终被允许返回附近临时安置点的。

    除了幼童妇孺,竟然还有22个成年的和接近成年的男性。他们或是年龄太大了,或者是年龄踩线、罪行“轻微”,或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

    李茨站在位于邻村边缘、用旧仓库和匆忙搭建的窝棚组成的土坡上。看着那些男人低着头、眼神闪烁地走回来。

    看着那些原本哭天抢地的家属此刻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隐隐的、压不住的怨怼聚拢过去。

    有时候她觉得这些“规矩”、“法律”、“程序”。困住的往往是那些讲规矩遵循法律的人,保护的却是那些作恶的人。

    陈晨星和后续安置工作组的工作,在表面的混乱后,迅速变得“有条不紊”。

    登记造册,分配临时口粮和极少的生活物资,组织最简单的生产具,以及最重要的一轮接一轮的“法制教育”。

    李茨拒绝了去县福利院的安排。

    她对陈晨星和杨丽华说:“我想等我娘……确定埋在哪里,我再走。我想送送她。”这个理由合情合理,带着孩子的依恋和孝心,让人无法拒绝。

    陈晨星沉默良久,点了点头,嘱咐杨丽华多加照顾。

    只有李茨自己知道,她在等什么。她得再搞一波事。然后才能彻底“重开”。

    法制教育进行的很顺利,陈晨星特意带他们都去看了枪毙现场,回来的人都战战兢兢,安静如鸡,也不敢对李茨伸手翻白眼了。

    他们被集中安置在离妇孺区域稍远的一片窝棚。平时吃饭、劳动,都尽量不与其他人接触。

    大家都知道他们村子的“名声”,邻村的人更是避之唯恐不及,仿佛他们身上带着瘟疫。

    李茨冷眼旁观这一切。

    恐惧能压制一时,但压不灭根子里的东西。只要人还在,只要那套生存逻辑还在,只要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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