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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我在异世界流浪捡尸_有一只猫叫呆呆【完结+番外】》第138页(第1/2页)
就算不能见血封喉,但是在现在这种缺医少药的环境下,也基本能做到一箭一条命。
10个胡饼只有五天的量,被她用油纸和干荷叶仔细包好,把今天的留出来,分成四份。
铜钱贴着腿将布条从脚踝开始围着小腿绕圈不断向上打到腿弯处打结封口,不会过紧走不了路,也不会过松没有效果。
衣服袖子有点大,于是又把衣袖也缠绕几圈,绑实在。
把盐用布绑在腰间,这是自己大部分得身家了。把一把匕首绑在小腿内侧,用布条紧密缠绕固定,另外一把绑定在后背,确保跑动时不会造成负担,但是又能瞬间摸到,一把不行还有另外一把。
其他得水和食物也分别藏好绑好,野草和草药之类得物资直接用衣服做成斜挎包斜挎在一旁,再次出发。
因为上次跟着流民走错了路,这一次她学乖了,直接在一颗树桩那研究年轮,然后拿着她新做的打狗棍顺着年轮的指向往南方走。
这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胡饼太难吃了,呜呜,想念张奶奶做的鱼,她甚至觉得当猫的时候倒给小黄的猫粮都香了起来。
太难熬了,还好有欢欢在,虽然对方啥也没有,但好歹能说说话,要是只有她一个人这么逃荒,她感觉自己迟早会崩溃掉。
这种逃荒路上求神拜佛的人的心理真的太能理解了,她连着走的时候,自己也想祈求老天爷,菩萨,三清,救救孩子吧!
一路上,为了补充蛋白质,上一辈子当猫都不吃的虫子李茨开始吃了,连蚯蚓遇到了都想晒干磨成粉备用。
晚上休息的时候偶尔遇到从地里刚爬出来的知了,在水里泡泡。等没人的时候用树枝串起,在火上烤到外皮焦黑爆开,简直成了无上的美味。
要是运气更好点,要是能摸到野鸡小鸟没脚的孩子,那一天简直运气爆表,恨不得给老天爷磕一个。至于蛇什么的,她虽然嫌弃这玩意光溜溜的粘腻的冷血生物,但也不怕。
能遇到已经是天赐良缘了。
直接就地解剖,挖坑埋内脏,然后剥皮用水清理干净,飞快换地方,煮熟烤干能吃好几天呢。
找到休息的地方松开打理一下自己立马再次绑好,全身上下都捂得严严实实的,生怕睡觉的时候有蚂蚁蜈蚣之类有毒的咬她。
她根本不敢朝那种还有绿意的深山老林里走,只敢在沿着山边边上一路向前。那种地方早就被野兽猛兽蛇之类的占地盘了,自己去就是找死。
走了四天,在一个交叉口处,她再次遇到了逃难的流民,这些人拖家带口,看起来颇有资产,应该是提前知道了风声跑路的。
这种村子和家庭都太团结了,对方能提前知道消息还能当机立断跑,说明脑子也够,是自己绝对惹不起的存在。
还是得找个商队混进去,自己这么用脚走,虽然比一般流民快,但是还是有一些比他们更快更早知道风声的人。
两个人在路上遇到老虎,只要自己能跑赢另外一个人就行。
得趁着胡蛮子破城,征兵,这些消息没传过来之前,跑出这片土地。
再说了她只知道往南走,但是没有地图也没有古代的舆图,不知道哪里是去江浙沪那一带的,一直往南要是走到广东广西去了也难搞。
李茨在他们赶路的时候也不敢靠近,不敢赌人性,这一些人都是以家庭或者村庄为单位得,她一个外人离远远的是最好的。
等对方休整的时候,她瞅准一个面善抱着孩子的老妇人,在能听到对方说话的地方休息,顺便看能不能探听一点消息。
对方一家子的交谈她也听不太懂,连蒙带猜的隐隐约约听到皇帝死了,将军死了,屠城。
害怕遇到上次那种被尾随的情况,李茨听完立马就跟他们分开了。架不住自己是个小卡拉米,独身一人,对方多几个人自己就得提前归天。
而且自己粮食快吃完了,不能光离人远远得,得找个地方补充 一些胡饼之类得干粮。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大集或者城镇。
多谢卖盐老铁的友情提供,果然“0元购”之类的无本买卖就是爽,要不是抢了他卖盐的钱和他的盐,自己完全没底气说找地方补给粮食。
此事古难全,落在后面有可能摸到尸体但是也有可能被人嘎了,走在前面摸尸都没办法,手头容易拮据。
自己走了这么多天都没下雨,看这天气还会再干旱下去,田里种的庄稼都是草盛豆苗稀,今年的收成会比去年更差!
这么一来后续的路会越来越难走,也只会越来越危险。
第一百五十五章 古代逃荒记事9
胡饼吃完的那天,她正好找到一个规模不小的村落。
村子里人精神面貌看起来还不错,有一种岁月安好的错觉。
所以她走的方向是对的,大批量的流民溃兵都还没经过这里,胡蛮子屠城的消息也没传来,至于什么皇帝死了将军死了,传来了也没人在乎。
她也没法买豆子糙米节省成本,一是太重了,增加负担,二是很多时候逃命的路上不方便做吃的。
推着独轮车什么的,她一个人,独轮车就是靶子,不说流民,就村民看到她半大小子独身都容易起歹心。
在集市上,李茨大方的找了好几家饼铺,每家买上三五个,用不同的破布包好,再统一藏好。
胡饼是难吃,但是胡饼好带,经摆,烘干的胡饼不讲究的时候能吃半个月呢。
换了胡饼,她跟一个走货郎打听吴越的方向和其他消息,这些人知道的会多一点。
卖货郎倒是热心絮絮叨叨指明了吴越的方向和路线。
李茨含混地提了句:“北边……好像不太平了,溃兵、还有更凶的,怕是不久要往这边来。”
卖货郎抬起眼睛看了她一下,摇摇头,叹口气:“兵荒马乱的,哪年不来几遭?听天由命吧。”
李茨便不再多说。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故土难离,不到刀子架在脖子上是不会想着丢下土地,房屋这些走的,像他们村村长和之前她遇到的那两拨人都是特例。
她现在才13岁,目标很简单,跑,跑到相对安全的吴越那边去,那边基本没有战乱和兵荒,能活下去。
至于其他的在这种乱世即将来临的时候,能活下去就不错了。
至少不用天天啃胡饼,抓虫子吃,摸到几个鸟蛋都热泪盈眶觉得自己撞大运。
下一个镇子比预想的要大。离城门还有两三里地,李茨就察觉到了气氛不对。
进出城分了两个队列排队。中间穿着号衣的兵卒持着矛,把人分开。进城的有各种男女老幼,但是出城的人没有一个壮年,连年轻一点的女性都没有,都是一些老人带着小孩哭丧着脸。
旁边的兵卒一看某个人要哭闹张嘴立马就把矛对着他。
她心头一沉,立刻拐进了旁边的野地。
青壮年去了哪里?这么一个城怎么可能能供给那么多人,只有一个可能,这些青壮年要不就是被官府强征作为劳役,要么就是弄去战场当炮灰了。
无论是哪种,都意味着此地不宜久留,也意味着后方溃败的速度比想象中的更快,乱世马上就要来了。
还好在村子集市的时候,自己换了半个月的口粮。绕路耗费了更多时间和体力。更让她心底发凉的是这种在边界算大的官道上,她连一支像样的商队都没见到。
没有商队,往往意味着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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