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我在异世界流浪捡尸_有一只猫叫呆呆【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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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这玩意属于消耗品,她的药功效好,只要搭上了线她能有一份稳定持续性的收入。

    为了卖药她感觉自己最近都快成神棍了,各种装B和装腔作势,把自己的药包装,各种乱七八糟的宣传什么“我的药必须配合 ‘独门手法’ 服用,不然会 ‘七窍流血’ ”。

    为了安全每次的药她增添各种不同的色素每次拿出去的药都是不同颜色,过一段时间还更换香料之类的,确保就算对方拿到她的药也破解不了。

    只有这个药是独有的时候,她才能长期稳定的有一份收入还能受到保护。

    为了卖个药她自己还得上供。

    还好榜黛的脸长得好,哪怕她修饰改装之后,也是顶好看的一个人。看在她长得好看嘴又甜的份上,遇到的人都能多偏向她几分。

    至于抓鬼啥的,哦,京城的鬼大部分都是有因果的,不要介入别人的因果,鬼的也不行。

    她在苗寨和野外游历遇到的有意识的鬼一多,已经能做到见鬼自己面无表情,心跳都不会加速的走过去。

    等她在京城卖绝子丹和避孕药风生水起的时候,沈听澜派人给她送信来了。最近皇史宬在招驱虫师,让她早做准备,并且把现场的一些考较问题都整理给了她。

    对于自己走特招这条路也是好事,不会跟沈听澜扯上关系也不需要欠对方天大的人情,对方出事和自己出事都不会牵扯到对方。

    还能用驱虫师的方式进去,自由方便。有了沈听澜的小抄和自己过硬的技术,很快就打动了当时的负责的太监,成了皇史宬一个驱虫师。

    接下来的日子,李茨简直如鱼得水。

    驱虫师的身份给了她极大的自由度。她只觉得自己站在了一个浩瀚的华夏文明里,她对这些文集都感兴趣。

    要不是自己理智还在,也知道自己的优先目标,都能迷失在这迷人的世界里。

    存放《永乐大典》的区域,更是她的重点“关照”对象。

    第一天上班,当她真正站在那浩瀚的书架前,看着那些泛黄的、承载着华夏文明智慧的典籍时,李茨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在颤抖。

    “《黄帝内经》、《难经》、《伤寒论》……我来了!”

    但兴奋过后,是巨大的绝望。

    没有复印机!没有扫描仪!甚至连个能拍照的手机都没有!要她手写不知道要抄到猴年马月才行。

    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书,李茨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知识的重量”。哪怕只是把医学类的书籍挑出来,那也是海量。

    “靠手抄?抄到猴年马月?四年?四十年都不够!”李茨在心里哀嚎。

    新来对地方和人物也不熟悉,李茨也不敢太过分,直接偷书。直接靠以前的一些速记法子来速记。

    第一天如饥似渴的利用短时记忆强化,自创速记符号,白天在皇史宬“看书”,晚上回到住处,根据速记符号还原成文字的法子。

    结果她拼了老命,只“偷”回来不到两千字。这速度,别说备份《永乐大典》了,连备份一本《千金要方》都得大半个月。

    这种效率太低了,一天就这种方法每天能“偷”出那么点字,面对这么多的医书,简直是杯水车薪。

    哪怕就医学的书也抄不完,根本抄不完,这么个搞法四年的时间她拼死拼活连核心秘方都偷不完。

    她在这里最多只能呆四年。

    很快大明就会乱起来,她答应了巴岱要回去的,到时候还得去捞一捞苗寨那些憨憨!

    《永乐大典》纯医学类的一共有240本的样子,这一年得弄60本才行。这是个庞大的数字,更何况到时候可能碰到其他感兴趣的也想偷。

    这种事情最好是有一个团队来做,以个人的力量太难。

    那么就得发挥一下自己药理学的能力,去笼络一下底层的这些太监小侍卫。

    第二百一十二章 苗疆游历记29

    “欢欢,你说咱们是不是太老实了?”

    深夜李茨租住的小院里,桌上摊着一本《千金方》的几页残卷,那是她白天借着“驱虫”的名义,偷偷夹带出来的。当然只是其中几页,她还没胆大包天到整本顺走。

    一本书太显眼了。

    “老实?”欢欢在她脑子里嗤笑,“你都想着把整个永乐大典搬空了,这叫老实?”

    “不不不,”李茨看着桌上的毛笔和宣纸,“这效率,别说四年,四十年我都抄不完偷不完这些书。”

    “那你想怎么样?变个打印机出来?”欢欢不解的问。

    “变不出来,”李茨的眼睛在油灯下闪闪发光,“明朝人写字,用的是毛笔,讲究的是‘力透纸背’。我反正只要内容,是不是原版无所谓。”

    接下来的几天,李茨的“驱虫工作”变得异常勤奋。她每天泡在皇史宬,天天研究“纸”。

    她研究了《永乐大典》的纸张厚度、吸墨性、纹理,偷偷用指甲刮下了一点书页边缘的墨迹,闻了闻味道。

    桑皮纸,厚度适中,韧性好。墨是松烟墨,胶性不重,用油脂做介质,压力够大的话,应该能行。

    等确定了之后她去了京城各个有名的“脂粉铺”。

    把整个京城各个脂粉铺逛,每个不同的铺子买蜂蜡和灯黑,不起眼但是十几个脂粉铺子下来也买够了。

    回到小院,她支起一口小锅,把蜂蜡融化,混入细细研磨过的灯黑,又滴了几滴从药铺买来的蓖麻油增加流动性。

    她用刷子把这黑乎乎、油腻腻的混合物,均匀地涂在一种极薄的桑皮纸上。

    明朝第一张“复写纸”,诞生了。

    第二天,皇史宬。

    李茨找了个角落,这里堆放着一些等待修补的破损书籍,平时很少有人来。

    她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那张自制的复写纸,小心翼翼地夹在一本《千金要方》的残卷和一张空白宣纸之间。

    然后,她拿出一支鹅毛笔,这是她用大鹅的羽毛削尖了做的,硬度比毛笔大得多。

    “成败在此一举。”她屏住呼吸,用鹅毛笔用力描摹书上的字迹。

    “唰——唰——”

    轻微的摩擦声在寂静的书库里格外清晰。

    描完一行,她紧张地掀开复写纸。

    “卧槽!成了!”

    李茨真的特别开心,只见下面的空白宣纸上,清晰地印出了黑色的字迹!虽然字是反的,但这根本不是问题!

    反字怎么了?对着镜子抄或者干脆训练自己认反字!这速度,比手抄快了十倍不止!

    而且反的也行,她偷带出去没那么显眼!

    接下来的几天,李茨像打了鸡血一样。

    白天,她假装在角落里“修补虫蛀”,实际上是在疯狂“复写”。晚上回家,她点灯熬油,把这些纸张收好装订好。

    效率暴涨。但是一个人的速度还是有点慢。

    在皇史宬过了好半年,她终于通过医术和小恩小惠把整个皇史宬的小太监和守卫混熟。

    是时候拉人入伙了,她看了好几个目标。

    “王公公,您这手又疼了吧?”李茨溜达到了负责修补古籍的老太监王德全身边。

    王德全正在小心翼翼地修补一本《诸病源候论》,闻言抬起头,苦笑一声:“老了,不中用了。这风湿一到阴雨天就钻心地疼,晚上都睡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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