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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控辩双方_周六不更》第18页(第2/2页)
因摩托车爱好者的挑衅引发的恶性事件,根据热点新闻改编而来——
张三买了一辆电车,国产品牌米粒发布的新款。提车当天,张三在摩友群里发了张新车照片,邀请其他车友来一场友谊赛。此举引来另一位群友李四的刻薄嘲讽,双方在线发生口角。后争吵升级,二人约定线下碰面。
案发当日,张三带着一把小刀独自前往约定地点,李四则带着一群人赴约,到了现场后继续对张三冷嘲热讽。面对多人言语攻击,张三情绪崩溃,掏出小刀向李四捅去。
李四闪避不及被砍伤左肩,当场认怂道歉。张三非但没有停手,反而又向李四连砍三刀。李四一边躲闪一边伸出前臂抵挡,最后一把夺过张三手上的刀,向张三左侧胸部猛刺一刀,张三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李四构不构成正当防卫?
“学术理论无高低之分,自圆其说即可。”吴教授鼓励大家畅所欲言。
案例一周前就发在了群里,大家多多少少都是有准备的,很快就有人起身回答:“我认为不构成。因为张三单刀赴会,李四带了一群人助威,两派力量悬殊,敌寡我众,李四完全可以请求同伴帮忙夺刀,用一种更温和的方式定纷止争,他却选择了暴力反杀,是故意犯罪。”
有人提出另一种看法:“我认为构成防卫过当。虽然张三确实对李四实施了不法侵害,但他砍的部位是肩、臂等非要害部位,而李四回击的却是左侧胸部,靠近心脏的地方,可以说是一剑封喉,这种做法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后面的观点展示越来越多:
“我认为这其实是个聚众斗殴的问题,双方都有过错。”
“我认为张三是自陷风险。”
“我认为李四构成防卫挑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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