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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身也是照着他的脑袋举的砖头。

    所幸有玻璃隔着。

    受砸的清透的车窗,与开片的瓷器一样,覆满了不规整的纹路,冯稚水还是仁慈手软,没有把车窗砸至完全爆裂落地,砸了两三下,后退几步,把砖头用力砸到车上就跑走了。

    最后那一下,砖头砸到了车门后掉在地上分成两半。

    陈伯年沿着纹路摸玻璃,嘴角像被木偶线提了起来,不自觉上扬,自言自语一句:“真是急性子。”

    不敢想二爷得到手之后会有多干柴烈火

    舌尖上的稚水??

    稚水好可爱????卡哇伊内

    太香了吧 太会写了也 香迷糊了

    20章之内 拿下稚水 我都替二爷着急啊

    ??????

    不敢想啊啊啊啊啊啊

    ??????

    我觉得男人不管有没有爱都能从性中得到快乐 而对于女人来说性和爱是不能分割的 跟有情人才能算做快乐事 还是希望他们的初次稚水对陈二有动心了!

    大do特do 狂吃醋 狂do哈哈哈哈

    香软细滑感

    人类身上最美妙的触觉是香软细滑,冯稚水一个人占了四样,给他的触觉体验,如同一场华丽的舞会。

    陈伯年感到满足。

    可惜是兔子的气性,兔子气性最不好惹,外表看着温润,实则是撮盐入火,一点就着,不好拿捏,好在很好逗趣。

    这样有趣漂亮的人,把柔软和执拗两种矛盾的特质融合在一起,是个人都无可避免会对她出现兴趣的。

    《百家姓》才开一页簿面,她就这样大的反应,到了后面,不得把屋顶给掀了去?陈伯年迎难而上,愈发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

    冯稚水在很小的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说狗这种动物天生的忍痛力就是人类的好几倍,手腕用点劲儿往它头上拍一下,它们还以为你在帮忙挠痒痒,尾巴摇出残影,只要不下死手打,那它们就会兴奋。

    那话说回来,她方才打得那么大力,打下去的声音比骨头断开的声音还要清脆,发红的指痕几秒就浮在脸颊上了,陈伯年竟和没事人一样,还能笑着应对。

    忍痛能力强,不知眼色往上身上黏,有了狗的两大特点,他果然是只狗。

    冯稚水心下还是有些怕陈伯年动真格,威风地砸完车,转身就落荒而逃,气丕丕跑了几步,余光里见身后没有人跟上来,微微松口气。

    生着病还要提防随时会冲上来咬人的陈伯年,她没有多余的精力了,放慢了脚步。

    拿过砖头的手指热热的,冷静下来思索一阵,她方才好像有些太冲动。

    砸的那辆车是斯蒂庞克,至少价值四万块,对陈伯年来说一下子拿出八万十万来简直是轻而易举,损失一辆车不会心疼,再来这么贵的汽车定然买了车险,砸车发气的举动伤不到他一根毫发,撼不动陈家在上海滩的地位,相反的,平白增添了自己金钱上的烦恼。

    如果陈伯年有心刁难人,开口让她对损毁的车辆进行赔偿,她当牛做马一辈子都赔偿不起,滴水难消。

    人无害狗心,狗有害人意,冯稚水在后悔与不后悔之间欲哭无泪。

    此时后悔没用了,砸都砸下去了,难不成还能重回过去吗?要是能重回过去,她刚刚应该把车开到黄浦江去,把他淹死在里头。

    陈伯年没有跟上来,但冯稚水优秀的直觉感受到有一道非比寻常的目光在身上如影随形,心里毛毛的,停下脚步四下一望,她看到在对面的街道上,站着一个人。

    那人面容青白,七分像鬼,三分似人,偏瘦的身材上穿着不可身的西服,一双暗含死人气的迟钝眼睛,定在她的身上不转。

    冯稚水认出他是吃烟的烟鬼,吓了一跳,以为是被盯上口袋里的钱财了,拢紧领口加快脚步。

    在即将回到照相馆的时候,碰上了阿原。

    他应当是从三十六号咖啡店出来的,嘴里吃一块栗子蛋糕,手里拎着个牛皮纸袋。

    牛皮纸袋里也是蛋糕。

    阿原眉目展开,主动打起招呼:“冯小姐。”

    栗子蛋糕吃了一半,露出一抹绵密的抹茶绿,还蛮讲究,选了栗子抹茶蛋糕吃,冯稚水两下里不爽,他听了陈伯年的吩咐来送信,害她受欺负后,自个儿却是嘴里吃着甜,悠悠闲的。

    她没有好脸色,目光和挂着霜花的玻璃一样冷,和阿原擦肩而过的瞬间,手故意一抬,将蛋糕打落在地。

    阿原蛮喜欢吃这种带奶油的糕点,可因为牙疼,不能常吃,一个月就只吃上一次。

    被打落的蛋糕才吃了两三口啊,他看着地上四分五裂的蛋糕,再看看背影挺直的女人,破碎的感觉找上了门来。

    他愁眉苦脸,决心下一次绝不领这威胁冯稚水的任务。

    凭什么这么不讨好的事情怎么总是他来做。

    下次要让戴良来。

    ……

    对着车上那几个深吻浅吻,不管是发生时还是结束以后,冯稚水都没有萌发任何与情爱性欲相关的感觉,有的只有愤怒和恶心,就当是被狗咬了,没有需要回忆的必要。

    车上没有镜子,她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和脖颈被咬成什么样子,怕被人瞧见那些痕迹,她把下半张脸低进衣领内。

    照相馆的人见她回来,好奇心重,问她去了何处,她一字不答,匆匆返回三楼。

    嘴角上的痕迹浅浅,像是唇瓣太干燥裂开的痕迹,而领口下的咬痕暗红充血,有一个拇指大,历过男女事的人都懂得,这是唇齿厮磨后留下的暧昧痕迹。

    离开车里那么久,鼻尖还萦绕着陈伯年身上的气味,冯稚水胃里一阵翻滚,一股难以言喻的恶心感往喉上冲。

    她忍受不住,到浴室里洗澡,粗暴地把沾在身上气味冲洗干净,脖颈那被咬到的肌肤,用山茶花肥皂摩擦不住,被吻过的嘴,也用薄荷牙膏刷了一次又一次。

    味道是刷干净了,可触觉怎么刷都印在了肌肤上,就像通红的烙印一样,看到痕迹,看到始作俑者就会刺激相关触觉的记忆开关。

    真是恶心透顶的记忆。

    她需要将这不愉快的触觉赶快修正,可惜修正的路被陈伯年堵住死,在身上的痕迹消失以前,她不能前往公寓住宿。

    她万分不愿意让徐世英卷入这场无息的斗争中。

    徐世英一个连坏点子都不如她多的恂恂文士,不是坏到骨子里的王八的对手。

    陈伯年比任何人都自私无情,舌头一打弯,能把别人的努力践踏在脚底下,心思一有就要撕破别人的姻缘,强硬不留情,随时置人死命,让徐世英卷入一场胜率不高的斗争里,只是多一个人难受,不如她一个人先应对着。

    ......

    冯稚水在洗得通红发皱的皮肤上抹上油汪汪的润肤膏,换上一件粉梅钩花高领羊毛衫,又忍不住低声咒骂陈伯年一句。

    骂完,很快收好所有的情绪。

    这两日她本就没打算回公寓里。

    上海四季分明,春天湿冷,容易生病的季节,她不想把身上的病气传给徐世英。

    穿好衣服,冯稚水叫来冯善宝,嘱咐一些事情:“如果哪天和世英你执照的事儿,你撒个谎,别说自己没考取到了。”

    冯善宝一向诚实,自小长辈老师对他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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