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漠上初遇,被西域霸王拐回家_和名未动【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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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光把郗予的侧脸照得很清楚——睫毛在眼睑下投出淡淡的阴影,泪痣刚好落在阴影的边缘,像是火光的余烬不小心溅上去的。

    他嚼东西时腮帮子微微鼓起来,又消下去,安安静静,不发出一点声音,像一只抱着坚果啃的松鼠。

    那只松鼠一边啃,一边盯着火堆发呆,浑然不知自己的帽檐歪到了左边,右边眉毛都快露出来了。

    “帽子歪了。”阙执说。

    郗予伸手一摸,果然是歪的。

    他索性把帽子摘下来,放在膝盖上。

    火光一下子铺满了他的整张脸——那双桃花眼被火光照得眼波流转,眼尾的薄红在暖光里深了几分,

    像是谁用指腹在他眼尾揉了一抹晚霞,泪痣悬在那抹红晕的斜下方,仿佛一颗墨点正好落在宣纸的血色落款上,漂亮得有些不真实。

    阙执把目光收回去,盯着火堆。

    手里的肉干被他捏碎了一块。

    郗予看见了。

    郗予收回目光,重新看着火堆,没有说话。

    但火光照在他嘴角上,那个弧度比平时多了点什么。

    晚上,郗予裹着毯子躺在火堆旁边,头顶是整片星空。

    戈壁滩的星空比任何地方都低,低得像是伸手就能摘下一颗。

    星星密密麻麻地铺在天上,有些亮得刺眼,有些若隐若现,银河横跨天际,像一条被风沙磨旧了的绸带。

    他在冷宫见过星星——被窗棂分成四格,一格一颗。此刻头顶的星星多到数不完,他不用去数,只管看。

    他看着星空,慢慢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戈壁的夜很安静,只有骆驼偶尔打一个响鼻,火堆里干粪燃烧的噼啪声,和风从远处吹过来时微弱的呜咽。

    他觉得自己的心跳也慢了下来,和驼铃的节奏混在一起,一声一声,不急不缓。

    “阙执。”黑暗里响起他的声音。

    “嗯。”

    “谢谢你带的毯子。”

    隔了很久,久到郗予以为他睡着了,火堆那头才传来一声低沉的闷响。

    “嗯。”

    郗予闭上眼睛。

    毯子里有羊肉和酥糖的味道,还有一丝皂角的薄淡香气,他闻到这些味道,在毯子底下把匕首又握紧了些。

    想起井边的暮色,想起柜台上的凉茶,想起老板娘说“他赖着不走”,想起那几个包子、那把匕首、那句“多吃,你太瘦了”。

    郗予在黑暗里无声地笑了一下,没有出声,只是嘴角弯了弯。

    然后睡了。

    火堆的另一边,阙执靠在沙丘上,弯刀搁在膝头,眼睛没有闭。

    他透过跳动的火光注视着对面毯子里缩成一团的瘦弱身影,看着帽檐歪在一边,露出一小截白得不像话的额头和散落的碎发。

    他想起今天早上在戈壁滩上回头看到的那一幕——晨光铺天盖地,他骑在骆驼上仰头看天,艳丽得像天边的朝霞,自己差点忘了拉缰绳。

    赶了几天路,出了小镇,走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戈壁滩里。

    郗予没有问过一次“还要走多久”,没有喊过一次累,甚至连帽子歪了都要等别人提醒。

    倒是他的目光,一直黏在郗予背上。

    郗予还不知道他的身份,也不在乎他的身份。

    他来路不明,他把匕首收下了。

    知道他不是铁匠,叫他名字的时候还是那样不咸不淡的。

    他大概以为他们只是顺路。

    阙执把弯刀转了半圈,刀刃朝外。

    顺路?戈壁滩有八百里,顺路可以顺到沙漠尽头,顺到王庭,直到王城。

    他想着,嘴角扯了一下,不是笑,是某种笃定的东西。

    然后他闭上眼,弯刀横在膝上,没有还鞘。

    第12章 “阙执,你过来。”

    他们在戈壁里走了三天。

    郗予从不知道天可以这么宽。

    在皇宫,天是四四方方一块,被琉璃瓦裁了边,被宫墙框了形状,连云的走向都有规矩。

    在戈壁,天从东边铺到西边,铺满了整个眼眶还嫌不够,要溢出去,溢到沙丘后面,溢到视野尽头那道模糊的地平线之外。

    郗予骑在骆驼上,仰头看天,帽檐滑到后脑勺也没发觉。

    三天里,他学会了在骆驼上打盹,学会了用布巾裹住口鼻防风沙,学会了在沙地上分辨骆驼蹄印和马蹄印——前者圆而大,后者窄而深。

    但他还是没学会用火镰。

    他的手指修长白净,在冷宫磨出的是握笔的薄茧,不是打火的蛮劲。

    第二晚他偷偷蹲在火堆旁,蹲得很端正,结果差点崩了自己的指甲盖还溅了自己一脸火星。

    阙执面无表情地接过火镰,再没让他碰过。

    这人话还是少。

    每天早上郗予醒来时,火堆已经重新燃起来了,水囊也灌满了——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找到的水,仿佛他天生就知道戈壁的每一处水源藏在哪条干涸的河床底下。

    郗予不问,他就不说。

    两个人闷头赶路,只有驼铃和风声,但郗予发现,每当他的骆驼落后超过九尺以上,前面那头骆驼就会自动慢下来。

    第三天下午,郗予正低头数骆驼蹄印,忽然听见前面传来阙执简短的声音:“前面有绿洲。”

    他抬起头。

    地平线上浮着一小片绿色,在黄沙的映衬下显得不真实,像是谁在戈壁滩上滴了一滴翠墨。

    近了才看清——十几棵胡杨围着一汪浅水,水面不大,映着天光和树影,风一吹波光粼粼。

    胡杨的叶子在风里翻动,沙沙作响,不像戈壁的声音,倒像江南的雨。

    郗予从骆驼背上滑下来,脚踩在湿软的沙地上,走到水边蹲下。

    水很清,能看见水底的沙砾和水草的根须。

    他伸出手,冰凉的触感从指尖蔓延上来,激得他打了个哆嗦,然后笑了。

    这是他在戈壁里第一次摸到水。

    不是水囊里温吞的存水,是活的、凉的、从地底下渗出来的水。

    郗予掬起一捧泼在脸上,水珠顺着下颌往下淌,洗掉了三日积攒的风沙。

    他又掬了一捧,犹豫了一下,把帽子摘了,把整张脸埋进掌心的水里。

    凉意扎进每一个毛孔,他呼出一口气,抬起头,水珠扑簌簌地滴在衣领上。

    阙执在拴骆驼。

    他把两匹骆驼拴在胡杨树干上,从驮包里取出水囊蹲到水边灌水。

    灌完两个水囊,他停下来,侧头看了一眼旁边的郗予。

    那人正浑然忘我地在玩水。

    衣袖卷到手肘,露出整条小臂——白得不像是个赶了三天路的人,皮肤上一层薄薄的水膜,在日光下泛着柔和的珠光。

    他撩水撩得专注,桃花眼微微眯着,睫毛上挂着细碎的水珠,眼尾那抹天生的艳丽被凉水激过之后愈发显眼,像是刚从雪地里捡起来的花瓣,还带着霜。

    水面上他的倒影被涟漪打散又聚拢,聚拢又打散,每一帧轮廓都清晰得有些过分——那道收束得恰到好处的下颌弧线,那颗悬在右眼角下方、映着水光的泪痣。

    阙执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眼,不敢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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