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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林子淙的好天气_秦三见【完结+番外】》第23页(第1/2页)
林子淙定定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但你要是告诉我,你也喜欢我。”我又往前凑了凑,“林子淙,那我们就想办法。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不去罗马,就去能白头偕老的地方。那么多条路,总归有一条,咱能走得通。”
第44章
漂亮话谁都会说,但我其实不那么擅长。
可是,当我面对林子淙的时候,仿佛大文豪附身,什么豪言壮语都能说得出。
但那些都是真的。
我真的觉得,同性恋不是什么事儿。
但我也清楚,我不能以己度人。
在我看来不是问题的事情,对于林子淙来说,却可能是个坎儿。
不过没事,我们一起迈过去就行,只要他也说,他也喜欢我。
不用爱我,喜欢我就行。
就算不喜欢,稍微有点好感也可以。
哪怕他对我只有一点点的心动,我都能敲锣打鼓地迎接他。
恋爱脑,不过如此了。
于是,在说完那番话之后,我就安静地等着,我觉得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林子淙是一定会给我一个回应的。
事实上,我已经做好了被他拒绝的准备。
而这一次的拒绝和之前每一次漫不经心的“不行”或者沉默都不同。
正如我所说,这一次,只要他告诉我不喜欢,那我就再也不纠缠。
我不能让他为难。
之前邵猛失恋,整天在宿舍放歌,那句歌词就是我当下最真实的写照:给你最好的爱是手放开。
现在再回头想想,有点非主流,但当下真就是那种感觉。
林子淙过得轻松快乐就行了,是不是和我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
情圣。
我就是标准的情圣。
悲情氛围已经渲染完毕,我也做好了转过身偷偷哭一下的准备。
毕竟19岁的大小伙子,青春疼痛了,也是真的很痛的。
然而我没想到,林子淙却对我说:“萧放,他们会恨我吧?”
他这话一出口,我就明白,成了。
这一刻,我喜形于色,没忍住,猴子一样蹦起来,一把将坐在椅子上的林子淙抱在了怀里。
我毛手毛脚的,抱他的时候脚底一滑,直接带着他一起摔倒在了雪地里。
雪下得很大,地上积雪已经很厚,但这么摔一下还是有点疼。
林子淙“啧”了一声,抬手揪住了我的耳朵。
“你疯了?”林子淙怒斥野猴子,“发什么神经呢!”
我被他揪着耳朵大笑不止,也不挣扎,就那么抱着他。
我们俩都穿得很厚,同款的羽绒服,让我们像两个宇航员。
我傻愣愣地笑,任由他揪我耳朵,并暗自认定,这不是暴力制裁,是打情骂俏。
“你喜欢我?”我说,“你喜欢我。”
林子淙揪我耳朵的力度放轻了不少,但并没有回应我的话。
“说呗。”我像条狗似的往主人身上蹭,“我想听。”
我干脆抱住他,把脸埋在了他的领口。
林子淙身上是和我相同的味道,我们用同一瓶洗发水,用同一瓶沐浴露。
我们衣服的味道也是一样的,我们处处都相同。
我抱着他,他一只手搭在我腰上。
“萧放,这是干嘛啊?”林子淙难得示弱柔和,“你放着好日子不过,这是干嘛呢?”
“什么是好日子?”我下巴还搭在他肩膀上,他已经抱住了我,“现在就是好日子。”
阴天,下雪。
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一天更好的天气了,没有比这一天更好的日子了。
林子淙笑了。
他的笑声裹着冷空气,钻进我的耳朵里。
但没关系,我可以焐热它。
那笑声在我脑袋周围打转,转啊转的,把我转得迷迷糊糊的。
然后,它们钻进我的耳朵,蔓延到我的全身,在我身体的每一处埋下种子,生根发芽。
林子淙的快乐和幸福,就这样被种植在了我的身体里。
我们像是一对胖胖的雪人,紧紧挨着。
突然,雪还没停,阳光却出来了。
冬日的阳光把雪照得闪耀如同钻石,我捏起一小撮雪,往林子淙的手指头上蹭。
“干嘛呢?”
“钻戒钻戒。”我对他说,“以后哥有钱了,给你买1克拉的,现在这个小碎钻,你先勉强收着吧。”
林子淙笑了。
他笑得很大声,然后第一次,主动拥抱了我。
不是过去寻求安慰的那种依靠,而是张开双臂,用力的、充满爱意的拥抱。
两个雪人再次拥抱在一起,我们一点都不担心阳光出来之后会融化。
爱是不会融化的。
爱只会越来越闪耀。
第45章
人在十几岁的时候总是很天真,以为一切都简单得如同自己那尚未发育完全的大脑。
以上,我是说我自己。
19岁时候的我,根本不明白大脑比我发达了很多、心思比我细腻了上亿倍的林子淙,是经历了什么样的自我挣扎,才默认了对我的喜欢。
我只知道傻乐。
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除夕里他给我的一个拥抱,已经做了很久很久的心理建设。
关于林子淙对我的感情,他从没好好地给我从头到尾讲述过。
我曾经跟他说:“要不你也写日记呗。”
“写日记干嘛?”
“给我看。”我说,“知道你内敛,有些话不好意思直接和我说,你就写下来,然后我偷偷看。”
林子淙像看傻子一样看我:“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直接说的?”
我哑口无言。
所以,我想知道那些日子里,他经历了怎么样的心理斗争才终于肯承认喜欢我,我就得像收集拼图碎片一样,有事没事挑起话端,套出来一点,记下来,然后慢慢把这些碎片拼凑出完整的段落。
于是,我直到快三十岁,才终于明白林子淙在那年都想了些什么。
当我像条快乐的金毛一样,无所顾虑地向他表白时,他第一反应是:完了。
这说起来或许有些不可思议,被人喜欢怎么会是“完了”呢?
可事实上,林子淙就是这么觉得的。
从他给我的碎片中,我大致猜出,早在我告白之前,他就已经发现自己喜欢我了。
不是他口口声声说的“亲哥”一样的喜欢。
就是恋人般的喜欢。
而他的启蒙老师,自然和我不一样,跟那个渣男戴贺川没有半点关系。
实际上,林子淙在高中毕业那年,就发现,他对我的感情有一些微妙。
可那个时候,他觉得是吊桥效应惹的祸。
当时的他,独自一人回到那个噩梦一样的家里,准备了结此生,可我硬生生挤了进来,在那栋黑黢黢的房子里,每一个角落都点上了温暖的小蜡烛。
我癞皮狗一样的行为,却让他仿佛重获了新生。
新生啊。
怎么可能不意义非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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