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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从在唐人街写小说开始[六零]_流烟萝》第182页(第2/2页)
,霍华德真不像理工科的学生。
理工科的男生,都很喜欢穿格子衬衫,再搭配牛仔裤或者运动裤,配帆布鞋或者运动鞋,整体以舒适耐脏为主。
霍华德的穿着总是很讲究,虽然也穿衬衫,但他偏爱纯色,裤子主要是深色西裤,再配皮鞋。温度下降了,就再搭一件休闲款的西装外套或者风衣。
比起理工科的学生,他看起来更像是隔壁哈佛商科的。
他的相貌也很出众,个子至少有六英尺,也就是一米八三以上。典型英国人的长相,金棕色头发,灰蓝色眼睛,长窄脸,下颚线很清晰。
唔,可能因为还年轻,他的头发非常浓密,这让他又有点不像英国人。
霍华德很快发现杨乐怡,朝她望过来,打招呼道:“嗨,杨。”
“嗨,”杨乐怡回了声,开门见山问,“你确定合作搭档了吗?”
霍华德凝视着杨乐怡,摇头:“还没有,所以……”
“所以,你愿不愿意加入我的小组?”
其他人纷纷看向杨乐怡,目光中有惊讶,有不满,也有讥笑,似乎觉得她这是自取其辱。
虽然每次小组作业,杨乐怡的小组总是完成得很出色,但谁不知道她有多难搞,和她合作过的男生,总是抱怨连连。
在他们看来,霍华德的选择很多,完全没必要和杨乐怡合作。
那会是一场灾难。
霍华德显然不这么觉得,他握住杨乐怡的手:“毋庸置疑,我会加入你的小组。”
“霍华德!”
“塞德里克!”
围着的人纷纷惊呼,想要劝霍华德深思,但碍于礼仪,不好当着杨乐怡的面说这些。只拿眼睛撇杨乐怡,希望她能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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