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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大小姐变成丧尸后_不飍【完结+番外】》第3页(第1/2页)
女人修长的身体就像一头敏捷猎豹,哑光黑的军刀刀身从丧尸的一侧太阳穴贯入,从另侧贯出,短暂的数秒,她悄无声息地将第三只丧尸尸体放倒。
店内的丧尸已经清理干净,沈确迅速拉开几个药格,将所需的药品扫进背包。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见了店外的爆炸。
“噹”的一声,燃烧瓶砸在了某块金属板上,玻璃崩碎,火焰燃烧。
然后,数不清的嘶吼和脚步声,如潮水涌来。
两道锐利的眉宇蹙动,她眼底浮出丝厌烦,很快便又恢复如常冷态。
端起跨在后肩的枪,推门而出,迎面,三发点射。
子弹穿过消音器,“咻咻”穿过街道,一枪一个丧尸。
呆立街角的中年男人被冲到面前突然扑倒的丧尸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浑身抖得像帕金森发作,怀里却还死死抱着自己的女儿。
女孩儿目光惊恐,一声不吭。
“让你们躲好,为什么出来?”
沈确步幅极大,几枪之间就赶回了街口,一手拽起男人的衣领。
“我、我怕…这里丧尸太多了,你一个人有危险。”男人瘦弱矮小,被她提得几乎踮脚。
沈确几不可闻的“啧”了声。
冷眼垂落,扫过女孩儿肮脏稚嫩的脸。
“现在跟紧我,再作死谁也保不了你的命。”
“我知道我知道,我肯定……”
尸群被惊动了,再想潜伏撤出已经不可能,只能采用后备计划。
沈确的目光迅速扫过几个点位,确定了后撤路线,扭头,不再吝啬子弹。
冲在最前面的丧尸接连扑倒,沈确边射边退,跟着脚步一顿,低头在电子表上摁了几下。
倒计时设定,1分30秒。
沈确举起手,在空中比了个手势。
......
孟凛发誓,她只是想救猫。
结果那只没良心的一看见她,竟然扭头就跑!
可能怕被发现自己在外面偷偷尊老爱幼觉得尴尬,亦或心虚,总之,后来就演变成了它逃,她追……孟凛就这样被裹进了奔跑的尸群中,宛如莫名混进马拉松赛场的吃瓜路人。
跟着尸群还没跑几步,孟凛忽然听到一阵嗡声。
那声音有些耳熟,而且听起来异常刺耳,让她本能感到十分烦躁。
嗡声从高处传来,逐渐变小。
尸群被那股嗡声干扰,孟凛身后的一撮丧尸忽然调转方向,被那声音引跑了。
还没等她弄清怎么回事,就听见一阵不间断的“咻咻”声在噪音消失后变得清晰,随即她猛然发现跑在自己前面的丧尸正一排排扑倒,速度之快,只转眼自己竟就毫不费力的跑进了第一方队。
孟凛:?
“轰”——
远处传来剧烈的爆炸声。
什么玩意儿?手榴弹?
反攻开始了?!
孟凛一个急停。
葫芦,那只笨猫跑哪儿去了!
尸群陷入混乱,孟凛正想趁乱溜走,刚转身,一道热焰贴着面门就窜了起来。
火星燎过发梢,烧焦了孟凛额前散乱的刘海。
她这时候才闻见,藏在脚下这片烂泥汤子里,潜藏的汽油味。
火圈瞬间将她身后的大群丧尸包围,焚烧让她的同类失去了方向——丧尸是怕火的,它们只是没有痛觉,不怕死(已经死了),它们身体里的水分比活人少得多,是点火的好材料。
这点对于孟凛来说,也一样。
完了,遇到行家了。
前有枪,后有火,孟凛的大脑飞速运转。
“咻”的一声,站在她左手边的丧尸奶奶被一枪爆头,扑进火里。
又一声,穿着服务生制服的丧尸妹妹倒了下去。
一个接着一个,丧尸的嚎叫在火海中回荡。
可能是生死之际情绪上头,又或者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实在是太可气,太猖狂了!
丧尸不发威,你拿我们当hello kitty?
孟凛把心一横,目光坚毅,决定以身入局,跟这群人类拼了——本大小姐可不是那么好杀的!
看是你们先射死我,还是我先召唤大军,重振河山!
这一幕,仿佛战损美队孤身面对紫薯精的千军万马,她要让苍天知道,她不认输!
孟凛抄起地上的垃圾桶盖,转身便向前冲刺,紧接着,膝盖一软。
Pia叽,直挺挺倒进了泥汤里,然后咕噜噜滚到了一边。
第3章 3
烂泥汤子糊在脸上,滚了一圈又一圈。
这些泥水不知道在下水道里堆积了多久,又混杂过什么东西,经过整个梅雨季的发酵,那气味简直在虚空中都散发着邪恶的幻彩,孟凛鼻梁紧皱,身体绷得梆硬。
死了三年,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再死一次。
就是不知道这一倒能不能糊弄过去?
诚然她是有些演戏天分在身上,但荒废三年,戏骨松懈,虽说以前没少用这招碰瓷……但是这会儿这么混乱,她应该不可能发现…的吧?
孟凛曾经也设想过一万种再见沈确的场景,如果世界没有毁灭,她本该香车宝马,游艇雪茄,而沈确
职场牛马,落魄到家,再见面她一定会狠狠羞辱她。
而不是像现在,她手里有枪,她阿巴阿巴,无情的子弹,差点射穿她。
——沈确,她的前女友,准确来说,是被她以女友的名义包养,圈在身边当成女佣欺负了整三年的受气包。
遥想当初,她是大小姐,她是穷学生,一个是金凤凰,一个是小白菜。
她仗着自家有钱有势,对着沈确为所欲为,简直一件人事儿都没干过。
不,应该,至少,也有一两件…跪地求饶的时候可以拿出来攀交情的粉红往事吧?
孟凛一边滚,一边疯狂扒拉脑子里的走马灯。
死手快翻!
孟凛很清楚,自己从不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不仅不是,她甚至还有真善美应激综合征。
而沈确,是个明明骨子里清高骄傲,却又刻意表现纯良的讨厌鬼,对普通人她平易近人,对富二代她重拳出击,活生生的傲慢与偏见!
她和沈确,好像天生就是冤家。
孟凛当年也是猪油蒙心,犯了全天下
霸总都会犯的错——一边馋她的身子,一边狠狠犯贱。
沈确夹菜,她转桌;沈确喝水,她刹车;沈确摔跤,她唱歌。
总之,孟凛既看不惯她,却又不肯放过她。
并且毫无愧疚,只是一味给钱。
她原以为她们会一直维持纯洁的金钱关系,从没想过有一天沈确会丢下她给的银行卡,直接消失。
那是孟凛第一次谈恋爱,也是头一回被打脸分手。
她甚至在还她的卡里还添上了利息!
沈确到底有多讨厌她?这三年间孟凛偶尔也会思考。
哈哈,现在不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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