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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大小姐变成丧尸后_不飍【完结+番外】》第26页(第1/2页)
防雨罩拉开的小窗里,不时传出悠长的“噗”声,有被声响吸引靠近的丧尸,在嗅见某种气味后又转身晃开。
反应最大的当属葫芦,一开始还奋力地在猫包里翻刨,后来估摸是觉得埋不过来了,在一通听起来就骂得很脏的喵喵叫后,直接翻到棚顶上趴着去了。
孟凛难得感到尴尬,主动问:“紧贴还练扰口令嘛?”
沈确抹了把汗,说练。
孟凛有心想配合的时候,效率很高,从村里到镇上的路,竟然练好了足足两段绕口令,是标兵也能奔上北坡了,四和十也能分清了,只不过嘴巴和舌头已经僵硬得几乎黏在一起。
在镇上,沈确在一间幼儿园前停下,出来时手里多出一块小白板。
白板是给小朋友涂鸦用的,绳子拴着塑料笔,推拉就能清除内容。
督促她练习是一回事,沈确心里清楚,丧尸能说话已是不易,死去的肌肉再练也不可能恢复原本的弹性,所以劳逸结合就尤为重要,要允许偷懒,才能让大小姐不心生厌烦。
“你的本子不是写满了吗?用这个就能重复写了。”
孟凛有点小感动,表示自己刚才打跑了两个在门口乱晃的丧尸,帮她扫清了隐患!
沈确点赞附和:“还得是你,不然就危险了。”
她没说是谁危险,孟凛只当是夸自己,本来因为逆子不给面儿,她好半天都抬不起头来,这会儿肚子终于消停,她终于又能站起来了。
小镇上没什么特别的光景可看,除了丧尸就是丧尸。
路边的土菜馆子倒是不少,明显能感觉到景区的气息,沿途经过路牌,她们距离太湖只有十几公里了。
孟凛不由得感慨,路遥知马力啊,从A市市郊到苏城,骑自行车竟然只用了两天,还是在全程都绕路的情况下,沈确果然不是一般人,简直天选旅行搭子!
在接近景区的地方,沈确找了个偏僻角落停车。
啃了块面饼,喝掉半瓶水,然后把防雨罩给收了起来,绑在顶棚固定。
“看看吧,有哪些景点想逛的。”
一张环湖自驾的景点彩页递到孟凛手里。
孟凛奇怪:哪来的?
她的小白板上有条挂墙用的挂绳,她把一边解开,两头系在同侧,这样就能斜挂在脖子上,随时可以写字。
“刚才砸的那辆车上。”
她说的是幼儿园门口那一辆,是辆柴油车,正好孟凛赶走了近处的丧尸,沈确就想顺带手看看有没有能撬走的东西,那辆车本身就老,还被撞过,油箱盖打不开了,她就摸走了放在中控台上的旅行彩页。
彩页是民宿自印的,画着卡通,标注齐全。
太湖的面积广阔,被两省四市所环绕,环湖一圈足有近四百公里,骑车至少得骑两天。
孟凛曾经来过一次,在小时候,陪褚步庭来参加一个商务宴请,她只在车窗里看过风景,记忆很模糊,就记得那家饭店很是金碧辉煌,她们到时天都黑透了,餐厅里觥筹交错,窗外黑茫茫一片。
她当时想,好烦啊,还不能走吗?
原来这里有这么这么大。
想到褚步庭,孟凛心情有些低落,沈确忽然抽走彩页,说:“想不出来,那就都逛一遍。”
“毕竟来都来了。”
“?”丧尸像在看傻子。
这种著名景区里会有多少丧尸你知不知道啊?
那时候可是暑假!暑假!把周围的游客团吧团吧,都能去攻打平安县城!
孟凛又开始为幼稚的人类忧虑。
她低头揉了揉肚子,哎,该放的时候又放不出来了。
沈确却已经跨上了车,朝她招手:“走吧,带你兜风去。”
事实证明,太湖的尸口密度真不是盖的,而沈确,也真没在怕的。
还没到湖边,整条马路就已经几乎被各种车堵满,翻倒的大巴压着小轿车,横冲直撞的越野车顶翻一众电驴小摩托,而她们的双人观光自行车仗着灵活走位,像条泥鳅似的从缝隙中惊险穿梭而过,安静得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但沈确身上散发出的人味,还是引来了尸群的注意。
一条长长的下坡,树荫下游荡的丧尸一个接一个奔蹿出来。
孟凛紧张地抓住车把手,想叫沈确当心,又怕声音会招来更多。
沈确在车头加装了后视镜,丧尸的身影映照在镜片里,她不语,只是一味加速骑行。
亮红色的双人自行车自林荫道疾驰而下,她也许是此刻景区里唯一的活人,一条米色工装裤,迷彩背心外加的宽松白衬衫,就是身上所有防具。湿凉的风迎面吹拂,撩起发丝和衣摆。
呼啦一下,孟凛睁大了眼。
豁然开朗的环湖公路,七月高远的蓝天,雨后灰绿色的湖水,波涛万顷,一望无边。
沈确好像一只飞鸟,带着她扑向海洋。
第21章 21
然而孟凛的雀跃只持续了短短几秒。
表情就从‘哇哦泰裤辣’变成了‘好多人啊.jpg’。
可恶,真会死,每天都能看到这么好看的景色,城巴佬好恨!
顺势而下的自行车速度很快,从一众晃悠的丧尸面前疾驰而过时谁都没反应过来,直到随风飘散的人味浮现,那些追逐大军冲上公路,慢悠悠的家伙们才开始汇入马拉松尸潮。
这场面,实在绝了,孟凛看得瞪大眼睛。
追在她们车后头的,既有穿婚纱礼服的新娘新郎,又有穿紧身骑行服的老大爷,还有各年龄段出来放风的学生。
乌央乌央,吱哇乱叫。
而公路上,离开近打卡点的几公里,路面终于变得宽敞起来,不再被违规停放的车子堵塞。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湖畔的丛影摇曳,身后是千百丧尸。
孟凛不自觉地咧开笑脸,好酷啊,好想大叫啊,哦呼——爽死啦!!!简直就和末路狂花一样!
她兴奋心情在沈确站起来的瞬间达到顶峰,她起身蹬车,速度飞快,衣摆像飞起来的风筝。
葫芦早就钻到最安全的地方,整只猫把沈确的背心当成了窝,胸口露出猫猫头被风吹得凌乱。
离得近的丧尸扑来,被孟凛一杆子戳翻,她在景区外顺走的竹竿终于派上用场,扭身,左手又掏出准备已久的弹弓,响炮一发接一发,被吸引的笨蛋丧尸们像无头苍蝇乱蹿。
“嗷嗷嗷嗷!”它们一路嘶吼。
“er!”孟凛以一敌百,骂得更脏。
竹竿挥舞,哪个近身就打成老鼠!
这些活着的时候就不锻炼的身体弱鸡丧尸,怎么可能比沈确的耐力更好?
孟凛自己就是丧尸,最清楚不过,以前电影里拍的根本就不科学,能量是守恒的,活着就没锻炼过的肌肉,死了以后怎么可能突然变强,它们之所以蹿得那么快,只是因为失去了自我调节能力,就好比把所有储备的能量一次性全霍霍出去,还不怕受伤。
也许有豹的速度,但持久性也和豹子差不多。
孟凛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玩儿摩托了,就这个feel倍儿爽啊!
不知骑了多久,西斜的日光把湖面烧成一片橘子海,这场轰轰烈烈的丧尸马拉松才终于落下帷幕。
沈确把车拐进了一处荒僻狭长的湖岸。
公路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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