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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不觉得有任何逻辑不对的地方,当然如果有不喜觉得古怪甚至觉得文不好看的朋友,可以弃文哈没事的,不用留平告诉我写得不好,非常感谢。(因为我很敏感,会被影响心情)

    开心最重要,我们继续写完一整个故事哈=3=

    第五十三章

    沈既川本想着, 趁着除夕夜宴,带云霓出逃。

    但云霓记起,除夕夜里, 沈庭兰可能会回帐, 她不敢轻举妄动。

    云霓再度给沈既川送信:“再早几日吧, 赶在沈公子还未回帐之前。”

    可今日都已经腊月二十六了, 要赶在除夕夜之前,那就只剩下两三天的时间。

    沈庭兰牵着云霓见过旧部家臣, 营寨里的将士都认识她, 贸然出逃,怕是会引人注意,最早也只能是二十九日。

    那天清闲无事, 军中并无临战军务, 都在筹备大年三十的夜宴, 沈既川有由头赏下酒酿禄肉, 允他们聚饮划拳,松快两天。

    趁着防守松泛,沈既川可以让云霓乔装成后勤兵丁,带她离开营寨。

    云霓知道,二十九能离开后营,已经算早了。

    毕竟她还得准备干粮、水囊、行装, 以及彩霞吃的草饼马料。

    云霓翻动主帐的衣物, 从沈庭兰留下的箱子里取出一把牛角强弓、一个塞满三十支箭矢的箭囊, 掀开一件旧衣,还看到了一个竹制兔子灯。

    云霓提起那一只没置烛台、不会发亮的小兔灯,良久无言。

    她记得此物留在徐州老家,并未带到陇州。

    既如此, 沈庭兰是何时将这件旧物带来军中的?

    云霓席地而坐,靠近炭盆,摆弄那只小兔灯。

    她恍惚记起,在她很想要一只花灯的时候,沈庭兰将这盏灯,送给了她。

    沈庭兰是高门公子,手掌除却一些握笔执剑生出的薄茧,各处都很光洁柔滑。

    可那一日,他为了揉篾编灯,被竹条划伤手心,五指扎满了细小的竹刺,那一双手也不再漂亮,遍布累累伤痕。

    不管虚情还是假意,那时的云霓,的确因沈庭兰的体贴,获得了一些快乐。

    -

    除夕前夜,沈庭兰快马加鞭,赶回营寨。

    那一攒盒的糕点,挂在马鞍上,里里外外都罩了几层棉布,以防受风,致使糕点变得冷硬,入口风味不佳。

    除却点心,沈庭兰还给云霓带了点其他的东西。

    她喜欢的桂花香露、御风的猞猁皮裘、暖手的袖炉,还有止痒的冻疮膏。

    云霓少时受过冻,每年冬天,冻疮都容易发作。

    十指既红又痒,受不得冷风,浸不得热水,很是煎熬。

    从前在徐州,沈庭兰强忍着心疾的不适,曾上集市帮人写过几封家书,换了几枚铜板,给她买过一个蛤蜊壳装着的冻疮膏。

    不过是一个巴掌大的膏药,竟也催得云霓眼眸通红,抽噎不止。

    她舍不得涂药,也劝沈庭兰日后少出门,她只想他好好待在家中休养。

    但那天夜里,云霓极为主动地上榻,与沈庭兰唇齿相依,抵死纠缠,坐上他腰腹的时候,眼泪没能忍住,一颗颗往下落。

    她明明在哭,嘴角却上扬。

    一时之间,就连沈庭兰都分不清,她是因太深感到不适,还是因畅快感到欢愉。

    ……

    战马精神抖擞,踏雪而来,马蹄掀起一阵银霜雪浪。

    沈庭兰持缰俯身,朝前疾驰,归心似箭。

    隆冬天里的风雪冷冽,扬起他凛然乌黑的发尾,刮伤他白皙胜玉的脖颈。

    明明天寒地冻,可沈庭兰却一点都不觉寒冷。

    他只盼山路再平顺一些,马驹再跑快一些,大雪下得再慢一些,能让他能早点回帐,早点见到心上人。

    沈庭兰的手指被寒风冻得通红,强忍着那点寒风裂肤的痛楚,不由想到此前种种。

    在他情蛊难抑的时候,他抛下理智,想纳云霓为妾。

    倒不是为了辱没她、欺负她,无非是娶妻一事,事关家族峥嵘,得过明面,还要与那些世家尊长通气儿,得沈氏族人的认可,一应事琐碎繁杂,得徐徐图之。

    但纳妾无需祖母应允,可先将云霓收入房中,护在身后,日后再伺机将她扶正,抬为正妻……

    沈庭兰傲慢自负,自以为将一应事都安排得天衣无缝,但他轻视了人心,亦忘记云霓骨子里生根的不屈与坚韧。

    她不是一个很好哄骗的姑娘,唯有真心才能换来她的真心。

    沈庭兰弄丢过云霓的真心,但没关系,往后的日子还长久,他有信心,让她重新爱上他,再次变回那个依恋夫君的小姑娘。

    -

    除夕前夜,云霓换上了兵卒的衣裳,她头戴兜鍪,巴掌大的小脸被头盔遮得严严实实。

    那双原本郁气沉沉的杏眸,在见到彩霞和沈既川的一瞬,陡然发亮。

    云霓又抿唇笑开,高兴地跟着沈既川一路往营寨外头行去。

    今晚,诸将都在帐中吃酒烤肉,沈既川领队巡守,因此无人能发现云霓私逃出帐。

    沈既川带着云霓走向飞雪缥缈的山径,他取出怀中舆图,递给云霓,对她道:“你是山里人,懂观星辨位,闲话我就不多说了。切记,沿着这条山径走,约莫十多里地,就能到官路。再沿着舆图上的路线走,遇到驿站就停下歇歇脚。近日南北两地不太平,东境离得太近了,你去西境吧,那边远离战火,民风朴素,合适久居,待我得空,我会去寻你。”

    “好。”

    云霓将舆图塞到腰上的荷包里头,又把行囊钱财都搬到彩霞的背上。

    云霓牵过缰绳,总算有了点逃出樊笼的实感。

    她松了一口气,又仰头望向一旁的沈既川,问他:“要是我私自出逃,沈公子回来寻不到人,会不会迁怒于你?”

    闻言,沈既川难得开了个玩笑:“我打死不认,他又能说什么?况且,都是一家兄弟,至多领几十棍的杖刑,总不至于杀了我。云霓,你逃吧,凡事有我善后。”

    云霓的杏眸泛泪,她揉了揉眼睛,道一句多谢,“好,那我就盼着三公子万事顺遂,咱们有缘再见。”

    云霓转身,爬上彩霞的马背。

    可不等云霓坐稳,她的耳畔骤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雪浪的沙沙声、锐刃破风的刺耳啸鸣。

    嗖——!

    锐箭的骚动,在云霓的耳畔猝然炸开。

    云霓心跳如擂鼓,吓得手脚发麻。

    哗啦。

    一蓬腥浓滚沸的血气,霎时溅上云霓的颊侧。

    云霓的耳廓、鼻尖、唇瓣,全染上灼目刺眼的猩红,烫得她唇瓣翕动,浑身僵直。

    好烫。

    云霓的瞳眸骤缩,她回头望去。

    “三公子……”

    只见沈既川捂住胳膊,闷哼一声,跪到了地上。

    他的指缝不断淌血,指尖夹着一支贯穿皮肉的黑羽箭矢。

    方才那些温热的鲜血,都是沈既川的血!

    “三公子!!!”

    云霓尖叫一声,跳下马背,扑向沈既川。

    剧烈的恐惧感如山倾颓,将她整个人攫住了。

    云霓错愕回头,总算看到了远处疾驰而来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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