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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去做什么了?”夏侯毅眯眼一瞧,当即反应过来,“是牛,束哥儿去借耕牛了。周尧,快,咱们也去!”

    束哥儿早就知道其他人也会跟着行动,所以才特意带上翠翠铁牛,方才浸种时他便看出来了,比起他们,佃户们对铁牛等人的态度要好上许多,让他们出马,能借来耕牛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佃户对他们的不喜,却大大超出了束哥儿的预料,看在程菀的面子上,佃户们不会多说什么,借耕牛一事,那定然是不行的,而且庄头早就同夫人说好了,不会耽误他们耕种的时间,如何又能反悔?

    “我们那的田地不大,片刻便能耕完,劳烦将耕牛借我们一用吧?”束哥儿再一次哀求出声,依旧被拒绝了。

    铁牛道:“不如咱们直接去找夫人?”

    “不行,这是比试。况且现在田地是我们自己的资产,我们得自己承担责任。”束哥儿突然想到了冯二郎,也就是冯庄头的儿子。

    因为束哥儿同他交好,方才去库房领农具时,冯二郎特意为他选了个最为趁手的,束哥儿问他为何这般懂,冯二郎说他七岁便在田间干活了,踏犁踩的同其他大人一般好。

    可现在田间只有驱赶耕牛的老农,冯二郎和其他佃户家人皆不在此,若是能请到熟手帮忙,哪怕只是一两人,速度也能大大提升。

    束哥儿三人又马不停蹄的往冯庄头家跑去,冯二郎确实在家,只是他并非空闲,而是与几个弟妹在一起包蚕。

    “今岁天暖的比往年要快,我爹说桑芽还未冒,这些蚕种便快要孵化了,所以要用棉絮包起来,一直到等桑长出叶子了才行,不然都得饿死的。”

    京郊大多养蚕,且许多农户皆是养蚕大户,为了忙活这事,大家也抽不出空去田里了,反正有牛,人在不在没太多影响。

    冯二郎很抱歉,这些蚕是他们全家的身家性命,他不能离开,束哥儿却道:“二郎,要不我们交换吧?”

    给蚕裹棉絮倒不复杂,也不是体力活,就是很繁琐,束哥儿想起小组内有许多力气较小的同学,犁地实在太勉强,正好能来做这些,那么冯二郎便可抽空帮帮他们了。

    “你放心,我们的地不大,但是人手有许多,等地犁完后,所有人都会一起来帮你裹蚕!”

    “我得问问我娘。”冯二郎跑进屋里,很快又笑着冲了出来,“我娘同意了,我和三郎四郎同你们一起去。”

    “太好啦!谢谢你二郎!”束哥儿笑出一口小白牙。

    当冯二郎已经来到田间时,其他小组还在不同的佃户家中借人。

    比起其他人,戚逢骁算是行动的最迟了,他心急如焚,好不容易寻到地点,里头那郎君也答应了,但却要他们先试试,若是手上功夫不过关,他便不会去。

    “行,那你赶快拿来吧。”戚逢骁忙催促道。

    “在屋子里呢,你们同我一起进来吧,外头有风,蚕会冻死的。”少年身旁的小娘子开口道。

    说实在话,戚逢骁肯定是不想进去的。

    脚下的泥土混着鸡粪,鼻尖满是一股牲畜与柴草混合的土腥味,眼前的茅屋低矮逼仄,内里更是昏沉幽暗……可时间紧迫,他只好猛吸了口气,强忍住不适往里走去。

    甫一进门,却惊讶了,屋里虽说依旧寒酸,但墙上挂着红布头,桌上放着红蜡烛,就连案头也贴了有些粗拙的红喜字,一瞧便知是要办喜事。

    办喜事倒没什么,可是在这种地方吗?

    戚逢骁同爹娘赴过好几次喜宴,无不张灯结彩,富丽堂皇,在他看来,成婚乃是人生一大重事,从未想象到会在这种环境中完成。

    他沉吟间,那小娘子已经打开了箱笼,原是打算拿棉絮的,但戚逢骁却先注意到了最上头那一块手帕,流光莹润,与这间破旧简陋的屋子截然不同。

    戚逢骁不懂女红之事,但他平日里穿着,哪怕足衣皆是这种面料,所以一眼瞧出那是丝绸。

    他想着玩笑几句,这些人帮忙会更上心,便道:“你们年年养蚕,看来丝绸衣物也是不缺的。”

    那小娘子笑道:“郎君莫不是在说笑,哪有养蚕人能穿上丝绸衣物?那是因我明日便要出嫁,娘养了一季的蚕好容易才换来一块手帕呢。”

    富贵郎君天真不知苦的笑容霎时凝固了。

    第114章

    但戚逢骁并不是有同理心的性子, 会沉默,也只是怕方才言语会惹得他们不快,届时不肯帮忙罢了,见那小娘子依旧笑吟吟的教他如何裹蚕, 戚逢骁便立即将此抛却脑后, 专心致志跟着学。

    裹蚕确实不难, 虽有些繁琐, 但比起犁地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换平常, 戚逢骁定瞧不起这些低贱的粗活, 但此时只要能坐着歇口气,纵使要忙活上三天三夜, 他也甘之如饴。

    因此,当决定究竟让谁来干这些活时,戚逢骁心中犯了难。

    平心而论,他肯定是想自己留下来的, 没人愿意吃苦,更何况是他这种金尊玉贵娇养大的世家子弟, 但在开口的那一刻,他想起了校长教给他的兵书。

    因为从前太过顽劣懒散,哪怕已经九岁了, 戚逢骁连认识的字都没几个,越是这样, 他便越焦虑,静不下心来。

    每日课间得空时,程菀都会专程教导他,见此, 便同他说:“你若是实在收不住心神,便去抄书吧,一遍一遍的写,写得多了,自然就记牢了。”

    戚逢骁急于想证明自己并非蠢笨,加上上课时无事可干,便听从老师的开始认真抄写。

    初时连字迹都是歪斜的,可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去后,虽说速度很慢,但只要是学过的,他便能了然于胸。

    所以此时哪怕累的体力不支,在逼仄的茅屋里,他依旧能清晰回想起兵书上的那句话——斩将夺旗,敌必自溃。

    校长说那是擒贼先擒王的意思,他是组长,便相当于一个军队的将军,此时他如果怕苦怕累,溜之大吉了,其他组员又能坚持下去吗?

    戚逢骁捏了捏拳头,转而看向同他一起过来的三个同学。

    方才束哥儿是为了和佃户们打好关系,才带上铁牛二人,戚逢骁不明白他的用意,加上时间紧迫,便随意指了三个组员带上,其中便包含了钟睿。

    钟睿见戚逢骁一直盯着自己,忙加快手上动作,原期盼着小郎君会像方才犁地那般夸赞他,可戚逢骁却直接略过了他,看向另外两人:“你们二人手脚麻利,便继续留下来,定要好好干,赢下这次比试。”

    被寄予厚望的两小孩连连点头,戚逢骁便立即带着钟睿,还有两位农家子弟朝地里跑去。

    此时田地里的局势比方才变化更大,其他四组虽皆获得了道具“佃户的帮助”,可只有束哥儿和夏侯毅将裹蚕的任务交给了更合适的组员,自己留了下来。

    俞朝盛与纪行则是丝毫犹豫都没有,选择自己去做最轻省的活。

    看到戚逢骁也跟着回来时,夏侯毅挑了挑眉,倒是有些惊讶,他还以为这人会和另外两人一样临阵脱逃呢。

    戚逢骁已经顾不上夏侯毅眼中的挑衅了,他们落后了太多,忙捡起地上的塌犁开始干活。

    虽然每组都只借到了两三个人,但有了老手的加入,那便很是不同了。

    因为在这些农家子弟手中,方才还将同学们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塌犁,现在踩起来就跟喝水一般简单,大家见此,畏难情绪不由减轻许多。

    甚至在想,分明他们比自己也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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