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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英美同人] 美国丽人1960s_三春景》第49页(第1/2页)
支票这种东西有兑付期限,更别说如果对方耍手段,还能‘挂失’,这样就根本不能兑现了。所以一旦拿到支票就要尽快兑现——这是丽莲上辈子没有的生活经验,这辈子却再熟悉不过,实在是这年头日常生活太常见‘支票’了。
虽然支票和信用卡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但在此时支票差不多就和几十年后信用卡的意义,是美国人收付款的主要工具。毕竟,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要到1950年才诞生,然后1959年,也就是去年,才有美国美洲银行发行了信用卡,开启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时代(之前的信用卡是商户发行的)。在此之前,大家除了现金,也就只能用支票了。
“‘有点天赋’?哦!你一直都太过谦虚了,简直不像个美国人……或者说,女士们就是如此,毕竟‘谦虚’就是女性的美德啊。”埃文斯听到丽莲因最近积累起来的自信说的话,却觉得不可思议。毕竟从他的角度来说,丽莲可太有天赋了。
对此丽莲也没法解释,只好默认‘谦虚’。
“……或许是你太紧张了。”见丽莲默认,埃文斯又‘理解’地点了点头:“尚未真正成名的作家,总是把握不准自己的作品是否有前途,所以他们中经常狂妄的疯子与不自信的傻瓜并存。但我想你不必如此,我们都认为你的故事很棒!”
“上次的《青春泉》已经让你得到一些关注了,我想这次的《午夜秀》会是更大的炸弹。这不是因为故事篇幅翻倍,呃,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午夜秀》比《青春泉》更成熟、更流畅,节奏更好,组合在一起简直浑然天成。”
埃文斯先生简直不能隐藏自己对《午夜秀》这个故事的喜爱了!他也确实更爱《午夜秀》,一方面是因为《青春泉》其实偏重悬疑,《午夜秀》偏重恐怖,而他本人是更喜欢恐怖元素的。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午夜秀》这个故事更精巧。
《午夜秀》的故事发生场景更小,利用到的‘道具’也是读者更熟悉的。相比起《青春泉》涉及到近代拓荒史、原始巫师传说什么的,《午夜秀》完全是一个当代故事——无论是爱作死、喜欢尝试都市传说的青少年,还是电视节目痴迷,都让人熟悉极了。
正是这些熟悉的、日常的东西,将惊悚嵌入,才更容易让读者代入。并且在合上故事后,看到自己习以为常的生活,还会后怕!
实际上,在读过《午夜秀》后,埃文斯有几天都不敢看电视!尤其是夜间节目。明明知道不可能有怪物从电视机里挤出来,还是本能畏惧着。另外他还被电话吓到过几次(《午夜秀》故事里,电话声也是一个惊吓点)……这对看过大量恐怖故事、每天都在和这些打交道的埃文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
《午夜秀》的后劲太足了!而且一面后怕,又一面忍不住沉迷于那个故事……从惊悚美学上来说,那是个过于迷人的故事了。
也是因为埃文斯对《午夜秀》太过于喜欢,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丽莲‘被迫’听了整整5分钟的‘阅读理解’——真的是被迫的!听别人这样细致解读自己的故事,其实还挺容易犯尴尬症的。
这种时候丽莲就更能体会到,作品创作出来后就不只是属于作者本人了,读者会进行‘再创作’。这样得到的才是一部作品真正的大众形象!所以,作者们做自己作品的阅读理解不一定对,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只是原作者而已,他懂什么.jpg】
“……保罗和我谈起过,你接下来要准备第一部 长篇故事,对吗?”埃文斯先生像个年轻人一样说爽了后,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大概是想到自己的年龄,对丽莲这个小女孩展现出了狂热读者的激情,感到很不合衬?出于转移话题的需要,提起了丽莲接下来的计划。
丽莲点点头,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的确如此,如果《午夜秀》的故事反响不错,就会开始准备了。毕竟长篇小说才是商业写作的归宿,总要走出这一步的,不是吗?或许会有些不尽如人意,可如果不去写,就永远不会有尽如人意的作品。”
“哦,那你可要尽快准备了。”听丽莲说还要看《午夜秀》的反响,埃文斯觉得这根本不用看!所以才这样说。
丽莲还是觉得话不能说死,毕竟大众的阅读口味真的是一件说不准的事。不过,在这次《午夜秀》的问题上,显然是埃文斯说对了——第二天一早,最新一期的《阿瓦隆》在各个销售点上架了,然后很快,其中新连载的中篇故事《午夜秀》引起了极大反响。
因为之前《青春泉》的好成绩,也因为作为编辑的埃文斯先生太喜欢《午夜秀》,所以《午夜秀》在这一期的《阿瓦隆》杂志拿到了封面推荐。就在封面上,《午夜秀》的推荐字体是最大的,读者一眼就能看到!
而每一个因此被吸引的读者,选择首先去读《午夜秀》这个故事,几乎都不会失望。
第40章 初出茅庐(13)
弗雷德·多弗尔厌恶去学校。
他上的是长岛最好的私立高中之一‘林肯高中’,但这里的学生并不会因为学费昂贵就更好相处——弗雷德·多弗尔成为爱逃学的‘坏孩子’,就有厌恶同学和校园气氛的原因。
他虽然是个‘坏孩子’,但本性不坏,而且性格早熟。他比身边的同龄人普遍要成熟一些?所以叛逆归叛逆,却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完全凭本能搞破坏的幼稚。要让这样的他整天呆在六十年代初表面一潭死水、实际隐藏着大量冲突的校园,也是一种折磨。
但他总要呆在学校的,偶尔逃学可以,太多次不去学校就要被叫家长了。所以在圣诞假期结束后第一天,弗雷德又乖乖穿好林肯高中的制服,走进了校园。
弗雷德来的不早不晚,走进教室时来了六七个人,他随口嘟哝了一句‘嗨’,也不知道是对谁说的。然后就坐到了自己的位置,将课本、笔记本、文具随手一放,最后从最底下抽出自己要看的书,新一期的《阿瓦隆》。
他是今天上学路过书店才知道《阿瓦隆》出新一期了,但这也不代表他一定会买。之前因为《青春泉》在《阿瓦隆》杂志连载,他对这本杂志观感不错。不过等到《青春泉》结束,这本杂志上没有新的他想看的内容,他也就停止了购买。
这次是因为‘封面推荐’,只看封面就知道了,重磅推荐的作品居然是《青春泉》作者‘李夫人’的新作!没有任何犹豫,他直接为这期杂志付了钱。
现在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终于能开始读了,弗雷德直接翻到了《午夜秀》——然后,‘砰——’的一声,打断了他。是新进来的同学,两个男孩儿,他们追逐着挤进来,直接踹开了门。这带起不小的震动,坐在靠前位置的弗雷德抬头都能看到讲台上的粉笔灰被震起飞舞。
这个年纪的美国男孩儿好像大多都这样?不论是来自工人家庭,穿工装夹克,油头肮脏的穷小子。还是父亲是医生、律师、记者,读着精英私校,十几岁就能开着好车出去兜风逗姑娘的公子哥儿。都那么刻薄、暴躁,撞上什么都要硬碰硬,制造出巨大的噪声。
弗雷德觉得这很糟糕,他非常讨厌这种噪声,一惊一乍的。
但他也不可能制止,所以只是看了一眼就低下头,继续阅读。这样直到同学差不多来齐,老师也走进了教室,他都没有抬起头来。事实上,上课铃声响起后(这个时候还有一个学生急匆匆地跑来,明明铃声已经落下,还是一声招呼都没有,忽略了老师直接冲进来),弗雷德也没有放下杂志,打开自己的课本。
老师似乎也不很在意弗雷德的行为?精英私校的课堂纪律比普通学校好不少,此时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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