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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英美同人] 美国丽人1960s_三春景》第76页(第1/2页)
卡洛琳也知道职场黑暗的一面,但华尔街的‘黑暗’还是让她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只能说,普通职场黑暗的极限,也就是华尔街可以拿来说笑话的‘日常’,那的确容易有一种冲击感。
而和卡洛琳不一样,丽莲表现得很平静。这引起了男士们的好奇,宵夜被端上来后,贾维斯·格林一边帮她挪动了一下占位置的杯子,一边好奇地问:“富尼叶小姐有朋友在华尔街工作吗?您对华尔街的认识并不像一般的道听途说……”
丽莲‘唔’了一声,拿起叉子:“我没有认识的朋友在华尔街,只是喜欢读一些课外书,所以很多东西都会知道皮毛……不过即使没有课外书,我也能猜到,华尔街有着外人不知道的黑暗面。”
“毕竟那儿挣钱很多不是吗?而挣钱总是不容易的。”那么多金钱的流动,让这个国家最聪明、最具人脉的家伙都往那儿卷。卷到一定程度后,人就异化了,而且会开始卷专业不相关的东西……可想而知是怎样的修罗场了。
“啊,真是至理名言!这句金句应该被写在华尔街的交易大厅内——挣钱总是不容易,所以我们的生活才那么可怕!”贾维斯·格林举杯:“让我们碰一次吧,敬金句。”
大家笑着碰杯。
这次音乐会后的宵夜约会并没有在丽莲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结束后男士们就分别送两位女士回家,期间并没有发生别的。这让丽莲很快将贾维斯·格林给忘了,直到哥伦比亚大学开学日,她再次见到贾维斯·格林。
丽莲一年多以前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她的学院是哥伦比亚大学两个半本科院之一的‘哥伦比亚学院’——此时哥伦比亚大学下有多个学院,不过本科学院就两个半,分别是哥伦比亚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巴纳德学院,其中巴纳德学院就是那‘半个’。
因为巴纳德学院是一所原本独立的女子学院,并入哥伦比亚大学后它依旧非常独立,有自己的董事会、教职工体系、设施等等。
丽莲上辈子时,哥伦比亚大学大概还多一个通识教育学院的本科院,不过这是1974年的事,当下还不存在。
丽莲读的专业是‘英语文学’……嗯,挺‘普通’的,不过她也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当初申请大学的时候,她的个人条件就是顶级名校得看运气,所以她不可能挑太厉害的专业去报。而在众多普通的专业里,‘英语文学’算是她比较喜欢的了。
等到丽莲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也没想过换专业。主要是她对理工科不感兴趣,商科之类也差不多。剩下要在文科、艺术里选,‘英语文学’好像也不坏。而且她现在也是个作家了,未来还打算做编剧、实现上辈子的梦想,那‘英语文学’方面精进一些,好像也是应该的。
而且说实话,按照哥伦比亚大学的风格,文科生的专业还真不那么重要。因为哥大在本科教育上的特点是‘均衡’,公共课多且鼓励学生们什么方向都尝试——真要深入学习,还是得等到硕士阶段。
丽莲大可以‘英语文学’学着,到时什么感兴趣就多接触……当然,前提是她还有余力。要知道六十年代的美国大学,还是藤校,那也是很卷的。
丽莲就是抱着这样对未来四年大学生涯的胡思乱想,在8月底的一天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说起来也是很神奇了,明明在纽约也呆了一年了,而且她还是一名已经被哥大录取的准大学生,居然从来没来过哥大本校区。
或许是因为美国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封闭性?如果是在华夏,城市内的不同区单纯就是一个划分而已,行政管理归行政管理,老百姓生活上是没感觉的。大家一般不会有很强的‘区归属感’,强调自己是哪个区的(就算会提及,其意义也和美国不一样),视跨区行动为大事。
而在美国就不同了,不要说‘区’了,就是不同的街,也可能一街之隔,大不一样。大家以居住的区分出很多东西,很多时候别的都不用说,只说自己住哪个区,一切就尽在不言中了。而且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比如说上班之类,大家也不会跨区行动。
尤其哥伦比亚大学位于曼哈顿岛北部‘晨边高地’,属于是曼哈顿居民娱乐都不会去的地方(上城居民还经常跑下城的夜店什么的呢!),加上这里紧邻纽约黑人聚居区哈勒姆,丽莲就更不可能往这个方向跑了——
丽莲没有种族歧视,问题是,黑人区治安普遍较差是事实。尤其曼哈顿哈勒姆区,本身也确实是纽约治安重灾区……她不想以身犯险,就不会往曼哈顿北边跑。
当然了,这并不说明在哥大上学也很危险,还是那句话,城市内不同区域之间是相对封闭的。虽说哥大和知名的黑人聚居区哈勒姆相邻,但多数时候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哥大的学生也不会来这边从哈勒姆跑到哥大。
再说了,学校也有自己的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考虑到哥伦比亚大学多的是富家子,一个个都是‘千金之躯’,这方面应该是值得信赖的。
第55章 哥大新生(3)
哥伦比亚大学是美国名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所谓‘藤校’‘常春藤联盟’,包含在内的八所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就是其中之一。虽说,也有不是藤校的好学校,而藤校内也有相对比较水的,但‘藤校’依旧是个金光闪闪的头衔。
毕竟所谓的‘水’,其实也是在藤校这个范围内来说的。
嗯,哥伦比亚大学就是藤校中经常被说‘水’的之一……不过也没什么啦,常春藤联盟除了哈佛和耶鲁,就连普林斯顿有时都会被说‘水’。像是‘真正的藤校只有两所,哈佛和耶鲁’这种话,不是没有人说。
普林斯顿也是后来大学排名兴起,吃到了红利,这才慢慢不被说‘水’,成为‘大藤’之一——是的,即使都是藤校,藤校内部也要分个上位圈和下位圈。‘大藤’就是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哥大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中藤’,达特茅斯学院、布朗大学、康奈尔大学就是‘小藤’了。
从这一点来说,哥伦比亚大学即使在常春藤联盟内,也不算很水,占据着的是中间位置。但要说起美国名校中的‘水校’,它又总是被提及,丽莲上辈子都对此有所耳闻。
这大概是因为,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了很多华夏留学生?因为真的有很多华夏人在哥大上了大学,大家才会讨论它的‘水’。至于其他知名度、学校排名都不高的‘水校’,根本没有流量,属于是大家提都不提了。
总而言之,哥伦比亚大学绝对是一所好大学,即使稍有不如,也是在美国顶级大学内来说的。所以丽莲当初能考上哥大,绝对是有运气的成分的!她不想‘复读’,尝试去考个哈佛,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她也只是因为华夏人的执念,想要读大学、读个好大学。从这一点出发,哥大已经能让她满足了,并没有非哈佛、耶鲁不行的意思(这年头也读不了耶鲁,耶鲁大学要到1969才开始招收女学生)。
另一方面,其实复读一年也不定冲得上。她的优势是有上辈子的记忆,眼界领先同时代的人,但她的学习能力真不一定能比得上同时期的精英。更别说这辈子还从华夏换到了六十年代美国,学校里学的很多东西对她也是崭新的。
她如果出生就有上辈子的记忆,能从小开始准备,考哈佛应该问题不大,但她是高中都结束才恢复记忆的……
说起来,她自己都觉得能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挺不可思议的——她的高中成绩挺好的,哥大录取学生的话,在成绩上也比较有商榷余地,有时成绩稍差,但其他方面亮眼也行。所以她的成绩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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