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英美同人] 美国丽人1960s_三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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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注意到来新人了,也都笑着致意,而真正熟识的人会上前拥抱、打招呼:“晚上好!”

    这人是个作家,但没有和保罗合作过,只是同处一个圈子里,再加上性格合得来,所以算是朋友了。

    保罗笑着和他握了握手:“晚上好,我们最出色的大作家,最近怎么样?我听说你的新作要出版了?这可真是个大好消息!”

    这位作家和他握手完毕,又和丽莲有分寸地贴面:“晚上好,富尼叶小姐——你这家伙说什么呢?太虚伪了!难道你真的认为我是最出色的?别说笑了!大家最近都在说你这老家伙交好运了,重回出版界,一下就签到了一位真正的天才!”

    “富尼叶小姐已经是炙手可热的作家了,她才出版了第一本长篇小说啊!未来如何简直难以想象。”

    “您过奖的,正是因为是第一本长篇小说,所以才要小心,或许只是一时运气好呢?只有像您这样在行当里反复成功,才能说‘出色’。”丽莲骨子里还是华夏人,即使知道自己有底气源源不断创作出‘畅销作’,这个时候也下意识谦虚了一下。

    “哦!这就是姑娘的好处了,不会那么夸夸其谈,而且是那么贴心……对吗?”这位很有名望的作家又笑了起来:“现在还有同行说我‘过时’了,富尼叶小姐这样说倒是让我恢复了不少信心,看来可以期待一下新作的销量了。”

    保罗这时候也笑着插话,三人说了几句,中间还要应对其他过来打招呼的人。最后保罗才对这位作家朋友说道:“您能领着丽莲去认识那几位编剧吗?丽莲对他们那一行很感兴趣,想要结识一番。”

    这位作家朋友是有不止一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的,在影视行业至少说得上人头熟,今天来的几位编剧他当然也认识。

    他没有多问为什么丽莲对编剧这一行感兴趣,要认识那些编剧——可能是因为丽莲想涉足编剧这一行,也可能是她谋求自己的作品改编为影视剧……这在当下都很寻常,寻常到了打听都没什么必要。

    “好吧,很荣幸能帮这个忙!”作家朋友笑着朝丽莲伸手:“能为富尼叶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佳人服务,今天不算白来……我刚刚还在想,乔纳先生今天的派对其实有点儿无聊呢!”

    于是作家朋友就带着丽莲去认识人了,而如果只是认识一下的话,这种事自然顺利——派对这种场合,一个漂亮的姑娘要认识人本身就很容易,更何况她还有一个畅销书作家的身份?至少丽莲和几位编剧聊的还不错,知道了一些当下编剧行业的情况。

    “那位富尼叶小姐似乎很受欢迎?今天的主人和在和她说话,她是什么特殊的人吗?”露丝在派对上看到丽莲成为一个圈子的中心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既是因为又遇到了丽莲,也是因为丽莲在派对上十分受尊重的样子。

    圣诞节前丽莲和露丝在‘酸橙酒吧’遇到过一次,现在不到一个月又遇到了,的确是很巧。只能说曼哈顿岛,或者说纽约的上流社会真的不大!随着两人都涉足这个圈子,只要时间久一点,就总能碰头。

    丽莲现在是畅销书作家了,接触文艺界名流是很自然的事(甚至她愿意的话,可以接触到的绝不只是文艺界名流,而是各界都行)。至于露丝,她是另一种路线——她现在是一名以模特为对外身份的纽约‘名媛’。

    要说‘交际花’,还不至于,她们并不卖,即使确实经常从男人那里获得现金和昂贵的礼物。她们一般是受男士邀请,一起去参加一些宴会,或者吃顿晚餐,甚至伴游什么的,然后对方心照不宣地会给一些钱。如果某个姑娘足够有手段,额外的昂贵礼物也是有的。

    至于说更深入的?如果她们也喜欢某个男人,又或者不太懂‘拒绝’,那才有可能。

    一般来说,‘名媛’比普通的交际花更出色一些,毕竟这可是带着就能让男人觉得‘脸上有光’的。所以‘名媛’相对较少,甚至还能得到报纸的报导——此时的报纸很喜欢追逐所谓的上流社交圈,这些‘名媛’大概就是上流社交圈的一种点缀,桃色的那类?

    每年都有很多来自美国其他地方的美女抵达纽约,她们选择成为模特、演员、歌舞女郎等等,光鲜亮丽。不过多数姑娘都没有一辈子以此为业的想法,她们也知道这只是一个跳板,助她们接触好男人的跳板……最终目标总是婚姻。

    就连选择成为‘名媛’的也不例外,她们之所以成为名媛,除了工作获得的报酬不够支撑光鲜亮丽的生活,还因为‘名媛’其实能接触到更多富豪——他们每一个都是梦想中的结婚对象。

    当然了,灰姑娘的童话不常有,不过将目标放高一些也没坏处,这些‘名媛’只要脑子清醒,最后哪怕嫁不了富豪,找一个律师、会计师或者牙医丈夫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有点儿像是华夏古代的名妓从良,那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想的。最低要求也得按古典小说里《卖油郎》来吧?里面女主的从良对象是个有自己小买卖,而且生意还经营的不错,看着就有前途的正派青年。

    甚至《卖油郎》这种都太理想化了,属于是古代小商人阶层的YY,实际中的名妓从良几乎没有这种的。

    “你知道她的名字,怎么会不知道她是谁?”露丝身边的男士反而奇怪她怎么问出这样的问题,不过还是在耸了耸肩后回答了女伴的问题:“富尼叶小姐,最近纽约出版界炙手可热的人物。她是个作家,去年出版了自己第一本长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就是那部现在依旧盘踞在畅销榜的《驱魔夫妻》……或许你读过?那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商业小说,很好读。”

    听语气他似乎是读过?露丝并没有读过什么《驱魔夫妻》,甚至听都没听过。这不奇怪,如果没有阅读小说的爱好,平常也不关心这些事,相关的消息一般就会被当作‘杂音’过滤掉——说到底,《驱魔夫妻》也只是一部卖了才几十万册的小说而已,即使在美国知道它的人有几百万、上千万,那也不到这个国家人的零头呢!

    听到解释后,露丝更意外了,她没有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事儿……

    她是真的没想过丽莲是靠自己获得了成功,所以上次在酸橙酒吧,看到珠光宝气的丽莲,她会那样阴阳怪气、挑拨离间。因为在她看来事实就是如此、也只能如此,她只是说了真话而已。

    某种程度上,是此时美国的社会现状,女性极少有自主成功的现状让露丝自然而然这样想。同时也是因为她自己从来没想过靠自己生活,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找个富豪做丈夫,然后依附于对方……这就是‘以己度人’思想下容易出现的误判了。

    再有,露丝也下意识不认为丽莲有才能做什么——不只是男人会有刻板印象,认为漂亮的女人是花瓶,女人也会有。露丝在嫉妒丽莲的外貌时,同时也用丽莲‘脑子不好’安慰过自己(因为丽莲不怎么理会追求者,这被露丝当作了她很愚蠢的表现)。

    “是、是这样吗?呵呵……”心里胡思乱想着,露丝有些心不在焉地敷衍了男伴一句。

    之后她都没有去和丽莲打照面,上一次见面的‘不欢而散’在前,露丝有些排斥和丽莲面对面。当然,更关键的是,丽莲现在的‘地位’不同了,她是一个获得了成功、受到尊敬的‘女士’了——这让露丝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尤其联系到上次她误解的那些,她更没法和丽莲打照面。

    丽莲倒是不知道露丝此时的复杂心态(主要是,丽莲现在什么都不做,露丝都觉得是在看不起她),实际上,她都不知道露丝在场。

    乔纳编辑家很大,这个派对邀请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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