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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英美同人] 美国丽人1960s_三春景》第146页(第1/2页)
“如果您也这样想,您应该有那个能量,增加这条法律,对吗?我记得您的父亲和副议长的关系很好。”弗莱明有所暗示地说。
然而这不是奉承克里斯托弗,因为稍微了解但泽家的人都知道,克里斯托弗和他的父亲非常疏远。
对于这种程度的‘挑衅’,克里斯托弗并未放在心上,瞥了弗莱明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弗莱明不喜欢他是他很快意识到的一件事,而他也不见得看得上弗莱明。如果不是因为丽莲,他们大概这一生都很难像今天一样相约来同一家夜店,即使他们理论上是一个圈子的人,社交圈重合极大。
只能说,虽然互相并不喜欢,但克里斯托弗却对弗莱明没有过恶感——弗莱明是他看不上的那类纨绔子弟没错,但弗莱明有一种出淤泥不染的纯粹,并不是个烂人。说实话,东海岸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这样的纨绔子弟可能比克里斯托弗这样的奋斗逼更稀有。
而他们那个世界,只要不是个烂人,同时还聪明通透,就很难让人有恶感了。大家普遍欢迎这样的家伙,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货色,不想要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打交道,以防被背刺……
某种意义上,弗莱明对克里斯托弗没有恶感,也是差不多的原因……以他那种类似艺术家的清高,当然会不喜欢克里斯托弗,感觉和这样的家伙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时间,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但要说恶感,那也没有。
所以,弗莱明现在的挑衅就只是挑衅而已,没有恶意——要知道,因为和父亲的疏远,在但泽家族的边缘化,克里斯托弗见识过很多真正恶意的针对,甚至有的恶意是包裹在伪善面孔下的,更令人觉得恶心。
相比之下,弗莱明这套是小孩子级别的,有时甚至会让克里斯托弗觉得‘有趣’(从这一点看,克里斯托弗也没有表面那么一板一眼就是了)。
丽莲看看对面的弗莱明,又看看一旁的克里斯托弗,清了清嗓子:“先生们,你们真的要在夜店里讨论是否该推动立法管控‘酒驾’吗——看啊,最精彩的表演要上来了!我们还是看看这个夏天在城里火热得不行的‘扭扭舞’吧。”
转移话题非常生硬,但有用就行了。
第95章 长岛之夏(18)
薄荷酒廊之行还算成功,至少丽莲觉得很有趣,毕竟亲眼看到了日后会出现在电影里,堪称时代印记一样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特别的经历了。而弗莱明更是对‘扭扭舞’这种新流行大感兴趣,立刻就决定要在自己的派对上办扭扭舞专场。
大概只有克里斯托弗,实在不太理解扭扭舞……他认为这种舞蹈很别扭,很像跳不好爵士舞的舞者在糊弄,怪模怪样。
现在的青少年,还有所谓的新潮人士,喜欢的就是这种东西吗?那他还真是对美国这个国家的未来不抱期待了。
“……哈哈!那大概是克里斯你没有见过跳的好的扭扭舞舞者吧。”在克里斯托弗说了内心真实想法后,丽莲就笑了:“舞蹈类型没有好坏之分,当然,难易差别还是有的……有好坏分别的是舞者。”
“基本功扎实、身体天赋出众、善于表现的舞者,不论跳什么舞蹈都会让这个舞蹈显得很有魅力。相反的话,即使是跳优美的芭蕾,热情的拉丁,充满活力的爵士……也不能让观众感觉到吸引力。”
“扭扭舞是个过去未被大众关注,只曾经在青少年中流行过短暂时间的、没有多少内容的舞蹈,说舞种都不够资格。即使这个夏天大热,也没有多少有实力的舞者表演它……看不到高质量的表现,又不同于过去常看到的舞蹈类型,难以接受是非常正常的。”
“而且您或许没怎么看过青少年间流行的各种舞蹈?那和主流有很大不同,习惯了也不会觉得奇怪。”
这是丽莲的真心话,她看过未来几十年逐步成熟、成为流行、占据大众的各种街舞、现代舞,扭扭舞这种‘怪’在她看来只能说是略有趣味性,甚至有些土嗨——此时不会觉得土嗨,未来看此时带着时代滤镜,也不会觉得土嗨,但丽莲穿越者的视角比较独特。
“……您在和但泽解释扭扭舞的魅力吗?哦,我劝您放弃吧,但泽先生太老派了,扭扭舞本来也不适合他。”在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聊天时,今天的派对主人从舞池溜了出来,朝丽莲伸出手:“May I?”
是的,这个派对就有扭扭舞专场,显然弗莱明·富兰克林是一个来了兴趣就要付诸实现的家伙,才不擅长等待。弗莱明喜欢,弗莱明想要,弗莱明得到,中间不会有一点儿的停顿迟疑。
丽莲先对克里斯托弗做了一个‘失陪’的表情,然后才将手放到了弗莱明的手上。恰好这个时候上一支曲子结束,新的曲子节奏更加情况,风格也更俏皮了一些。她听到之后就忍不住笑了一下,摇摇头,和弗莱明一起下了舞池。
丽莲跳扭扭舞是比较轻松的……因为扭扭舞说是新流行的舞蹈(最多此前曾在青少年中短暂流行过,可那也不遥远),但也不可能是无根之木,是一个新开辟的舞蹈种类。大而化之地说,扭扭舞应该是摇摆舞这个框架内的。
摇摆舞曾经在美国大流行,甚至那个时代都因此命名为‘摇摆时代’(更准确地说摇摆乐、摇摆舞受爵士乐、爵士舞很大影响,大家说‘爵士时代’的时候其实也就将摇摆时代算进去了),所以摇摆舞内部也是一个大家族。
在时代洪流中没落的不算,到丽莲上辈子那会儿还比较有存在感的摇摆舞就还有林迪舞、巴尔博亚舞、查尔斯顿舞、Shag等——至于扭扭舞,丽莲个人感觉基础动作和查尔斯顿舞有更多相似点,而她恰好就会查尔斯顿。
用查尔斯顿舞的基本功去跳,然后再加上一些扭扭舞标志性的‘搞怪动作’,看上去就非常内行了。
几种查尔斯顿舞基本步按照对音乐的感觉随意分配,想象膝盖是弹簧,带动刻意前倾的身体微微弹动,双手或叉腰或微微张开摆动,再不然向上伸着摆动也可以。至于扭扭舞标志性的搞怪动作,则是在进入节奏、气氛正好时开始加的。
六十年代的美国,虽然不是几十年前那样,男男女女社交时最核心的活动就是跳舞,以至于上流社会人人在这方面都算半个专业选手。但跳舞依旧非常常见,‘舞会’对大家并不陌生。
只是‘水平下滑’是肯定的,所以现在丽莲这种曾经能在剧团做歌舞女郎的专业人士在其中就特别突出——也有大家其实不怎么了解‘扭扭舞’,很多还抓不住重点和感觉的原因吧。
“瞧啊,跳的真棒,是不是?”不知什么时候,有一位女士走到了克里斯托弗身边,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又抬了抬下巴,示意舞池中的丽莲和弗莱明。此时因为两人跳的太好,已经成为舞池中心,其他跳舞的人也很多让开了位置,笑着看他们‘表演’。
“这样的舞蹈只有年轻人跳才有趣,您怎么不去跳跳看呢?”那位女士将目光从丽莲、弗莱明身上收回,看向克里斯托弗。
她是弗莱明的熟人,也和克里斯托弗认识。在这个长岛假日刚开始时,她还觉得弗莱明和丽莲挺有趣的——弗莱明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她对一个美女感兴趣,约会、恋爱都不值得奇怪。但只是当朋友?哦,这就值得多看两眼了。
很多人,包括她在内,都在猜测弗莱明是真的想和丽莲交朋友,还是只是用这种方式接近她……毕竟接触过丽莲的人都承认,这姑娘可不是那种空有美貌,立志要来纽约钓金龟婿,所以只要够有钱就能接近的类型。
要知道,她甚至对异性过于防备(要让丽莲自己说,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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