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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琉璃赝品_余三壶》第7页(第1/2页)
于是,镜魅们才知道,原来人类并不是主人,而是猎物——人类的体液可以让镜魅快速重获活力。
真是讽刺,镜魅被当作人类的玩具,却其实以人类为食。如果造物主真的存在,祂又怀着如何幽默的心情缔造这两种生物。
又或许,这也预兆了“镜年”来临的必然,这两种生物生来对立,镜魅不可能永远隐藏在人类之中。
幻觉中的希黎红唇开合,她对我说:“你是救世主,是会带镜魅走向自由的人。”
我想,胡扯,什么救世主,我都要死了,怎么可能是我。
而且即便真的有救世主,那个人应该是干净、善良、无暇的。祂有足够的能力和耐心,也会使用正当正义的手段。
而我能做的,就是利用这场婚礼让镜魅的秘密暴露在阳光下
无数历史上的重大革命案例告诉我:暴露在众人视野里,无论输赢,才是革命的第一步。
黑晶戒指之下,中枢母晶地位最高,只要毁掉它,所有能控制人工心脏的晶石都会失效。
利用苏介找到中枢母晶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我要想办法毁掉它,解放所有被奴役的镜魅……也解放希黎。
听说常人重病濒死前,常喜欢写个遗愿清单之流。因临死前的意志力,便常常无往不利。
那么,那就把这几件事当作我的临终心愿来完成吧。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事与愿违,意识正在抽离,这个诅咒般的预言让我不受控制地再次回想起了那些刻意遗忘的往事。
“沈璧……我亲爱的学长,你真是个养不熟的怪物,满口谎言的骗子。你不相信任何人,也天生没有感情,学不会爱人。对你再好,你也只会半夜想咬断我的喉咙。”
“是啊,那现在就杀了我吧。否则,我迟早会夺走你的一切。”
“杀了你?那未免太便宜你了。”
纪存时笑起来,单手禁锢住我的手腕,低头咬破我咽喉的皮肤,血从动脉里涌出来,我眼神空洞地望着繁复辽阔的别墅穹顶。
那时真是寂寥啊,连纪存时在我体内留下的痛苦和羞辱也分外清晰。
只是竟然连那种痛苦,也被我藏在心里,记了这么多年。
其实,我是个记性不好的人。少记住些事情,才能更简单地活下来,更无情地达成目标。
但不知为何,只有关于纪存时的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好的坏的屈辱的恶毒的……真的得把心剖出来,才能忘干净。
我终于攒足了力气,以手撑地,从雨地里站直身躯。突然,我意识到雨幕停歇了。
不,雨没有停。
我缓缓抬眸,先是看到了一把漆黑的伞柄。
它被握在一只筋骨分明、指节修长的手中,可惜无名指处有一道深刻的旧伤。
我只觉得熟悉,但可惜暮色沉沉,那个男人的面容和神色掩在宽阔的伞冠后。我当时其实已经意志模糊,但我忽然很想看看那张脸,于是,我向上伸出手,仿佛向抓住什么。
但男人不让我看清他,他只是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
“你怎么了?身上为什么有那么多血?”他问我。
第7章 玫瑰、枪与婚礼
“沈璧,你是否愿意和身边这个人成为伴侣?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TA,对TA忠诚,直到永远?”
数小时后,婚礼现场。
繁花锦簇的中央舞台。我穿着纯白的定制西装,戴着红宝石袖扣。盛装白纱的新娘则搂着我的臂弯,等着我的回答。
我没有如苏介希望的那样死于人工心脏的规则,也没有死于“赤色”的反噬。
昨晚估计是真碰上了个好心人,可惜我当时意识模糊,始终没看清他的脸。
他的声音也十分熟悉,但我们隔得太远,我听不清晰。
于是,我只是笑着哄他:“那不是我的血,是别人的。没事,不要……”
——没事,不要担心我。
这句话说出口时,我自己都怔住了。那一瞬间,我好像有种自以为是的错觉,好像以为对方在真心实意地担心我的生死和处境一般。
于是,我说了谎。
就像过去和纪存时还在一起时,我无数次撒谎那样。
醒来时已经是今天清晨,我被人安放在附近酒店的床上。半梦半醒时,我似乎闻到了一股若有似无的清苦木调,但那应该和我的梦境本身相关。
无论如何,醒来后,我感觉脸色总算不那么白得像鬼一样了,至少去婚礼不至于让人觉得新娘当晚就要守寡。
那时离婚礼已经不到三个小时了,我没必要再去沈家老宅挑衅,准备去边上成衣店买件看得过去的西装直接过去,总不至于继续穿着睡袍。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哪里不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现在穿得不是睡袍,而是件干净整洁的家用衬衣。
——救人那位雷锋未免也太细致了,甚至还亲手帮我换了身衣服?
再看衣帽间,我那件全是血的睡袍直接不翼而飞,那里倒是摆好了一套质地考究的纯白西装。西装上面还有一颗宝石袖扣,远看像一滴黑色的鲜血,细看却雕刻成了深红色的玫瑰形状。
酒店前台告诉我,西装是我的助理得知我入住这里后赶着送来的。但那枚袖扣,助理也说不清楚,只能猜测是是品牌附赠的。
他还多嘴了一句:“沈先生,这袖扣和您新买的那款还有些像呢。不过话说回来,您每次出差,都习惯买一枚袖扣做纪念品,除了这种罕见的正式场合,却不怎么见您戴。”
助理不是沈家人,是公司的下属,因而说话属实委婉。事实上,我平日里习惯了不修边幅,衬衫不扣错格都算好,自己的身体都当块破布糟蹋,怎么会用这种精巧玩意。
会用这种东西的人,必然出生豪奢,一根头发丝都是精贵打理过的。
但当我们住在一起时,他曾灰头土脸地亲自下厨,烦恼地看着被洗皱的西装,向我投来一个抱怨的眼神。
“学长,你得补偿我。帮我戴袖扣吧。”少年纪存时狡黠地笑了。
上流社会认为,袖扣是已婚男子最好的饰物,既能彰显身份地位,也能说明家中有贤惠体贴的妻子,帮他卷起袖口,垂眸细致为他别上袖扣。
我专门在衣橱里留了个柜子,放这些纪存时喜欢的昂贵玩具。五年,渐渐就放满了,早些时候买的宝石蒙了尘,我周末闲暇时,便用绸帕细细擦拭那些流光溢彩的纹路。
其实我知道,没有必要的。
因为这些礼物,永远也送不出去。
……
我沉默地穿上这身正装,独自赶赴我的婚礼。
“我愿意。”我看着美丽的新娘说道。
典礼尽头,无数摄像头像整齐的枪支一样对准了我,很快,就会有一场世纪婚礼的新闻。
但其实晚上的宴会才是真正的重头戏,有头有脸的名流都被邀请参加,这是谈合作谈社交的好地方,也是最怕说错话,做错事的关键时刻——这也是他们非要我这个假货亲临婚礼,站好最后一班岗的原因。
同时,到时候安保会最严密,毕竟人人都怕,在这种万众瞩目的时刻闹出点什么难以收场的事情。
说来嘲讽。我和沈氏家族的关系其实已经到了近乎图穷匕见的程度。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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