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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花期误_禾言言》第34页(第1/2页)
他说到一半看了我一眼,又继续说,“外面的漆我没动,怕你不喜欢别的颜色,就上了层保护油,这下就不会生锈了。准星是我自己做的,大小刚好,不会挡视线。”
看着提升了一整个level的手枪,我喉咙干了干问他:“你什么时候拿走的?”
“送水果的那天。”
他声音低下来,脚后跟也不动了:“我之前在图书馆看过你几次,你都在捣鼓一堆零件,不过当时没成型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送水果那天看到了心里发痒。”
“所以你就把它拿走了?”我问。
“你在生我的气吗?梁迟?我知道我不该嫉妒的,我认错,我把它改造了一下又还给你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那副得意求夸夸的样子立马消失,语气慌乱起来。
“改的挺好的呀?挺厉害。”我把手枪在手机翻了两下,瞄了瞄花园草丛里挺立的松树,一颗子弹发在松树干上,松树干晃了晃,几簇松针掉落。
后座力道也小了,肩膀上的酥麻感减轻了一多半。
“不过下次别偷了。”
沈眠听到我夸他,又高兴起来,大眼睛睫毛往上翻着露出更多虹膜。
他嘴角往上扯了一下,露出一抹笑,可突然红的就不止眼圈了,鼻子也跟着红了。
整个人就站在那个地方笑,红着眼睛鼻尖也抽动。
“怎么又哭了?”我问。
“没哭,没哭。”沈眠吸着鼻子说。
“那行,”我把布袋在手指上转了一圈,枪在空中划了个圈,落回掌心里,“偷枪的事翻篇了。”
他点点头,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像是有话要说,又咽回去了。
我:“想说什么就说。”
沈眠:“那把枪,你是做给林渟的,对不对?”
我没说话,我不想承认也不想否认。
“他不肯要,是不是?”他又说。
“你怎么知道是给他的?”我问。
“猜的。”
他把手重新背到身后去,肩膀缩了一下,缩完又展开。
“你做了那么久,拆了装装了拆,手都磨破了也不停,做完之后拿出去,回来时布袋还在手里。”
我看向地面没接话,被喜欢人拒绝后,又被喜欢自己的人戳破这件事让我有点难言。
为了掩饰尴尬我拿着布袋塞进外套内侧的口袋里,拉链拉上,拉到头的时候卡住了,使劲拽了一下才拉过去。
“他不要的东西,”沈眠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我要。”
我转过身看他,他站在原地没动,两只手仍旧背在身后,松枝影子落在他脸上把表情切成好几块,看不太清楚。
“梁迟,你下次再做东西,他不要了给我,行不行?什么我都要,你做坏的残次品也没关系,我会把它补好……”
“行。”我说。
他整张脸跟着亮了,笑得像一朵被风吹开的花。
“梁迟,你还喜欢着他吗?”他问我。
还在吗?
我也在问自己。
不算吧。
至少不算还在喜欢,可能从始至终对林渟的感情就不是喜欢,误以为是喜欢罢了。
那些年的事情在我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从初二下午开始,厕所隔间里他瘫坐在马桶盖上,衣衫不整,后颈的腺体被咬得鲜血淋漓,脸上全是泪痕,我跑过去帮他整理衣衫,他抱住我哭,把脸埋在我的肩窝里,我第一次看到他哭,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成那个样子,也是第一次觉得一个人那么需要我。
从那以后我就跟在他后面了,他吃饭我跟着,他上课我看着,他做实验我在走廊里等,他走路我走在他后面两步的位置。
七年了,七年的时间里日复一日,跟在他后面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从来不需要去想为什么,就是那么做了,一直那么做了。
感情也难断,七年时间里日复一日跟着一个人,看着一个人,惦记着一个人,早就分不清那是喜欢还是习惯,也许一开始是喜欢的,喜欢他那张冷淡的脸,喜欢他走路时目不斜视的样子,喜欢他偶尔看向我这边时眼睛里一瞬间的柔和。
可时间太长了,长得把喜欢磨成了习惯,习惯又磨成了本能,看到他瘦了会心疼,吃泡面会生气,站在那里孤零零的会觉得难受,这些东西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理由,就是会心疼,会生气,会难受,改都改不掉。
可能我少年时代的心事就是成为林渟的大英雄,在厕所里帮他整理好衣衫的那一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保护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心事也就淡了,少了当时的年少轻狂,多了几分现实思考。
我发现自己什么都保护不了,他应激的时候帮不上忙,失眠的时候帮不上忙。
我只能站在旁边看着,看着他自己熬过去,扛过去,从破碎的东西里一点一点把自己拼回来。
我开始变得不像自己,开始后退,发现现实远比理想骨感,我不是什么大英雄,我只是一个连自己真实性别都不敢说出口的人,靠近他都会让他难受的人。
我不是喜欢他,我仅仅只是害怕他受伤。
如果真的是喜欢,我应该会像沈眠那样不管不顾冲上去,不管对方是什么性别什么等级什么身份,不管后果是什么,不管会被骂成什么样,就是要靠近,就是要说出来,就是要让对方知道。
可我没有,我退回去了,他说喜欢我的时候我跑了,怕得要命。
那不是喜欢,那是害怕,害怕他受伤,害怕自己伤害他,害怕我们之间那点脆弱的联系被戳破之后什么都不剩。
尽管他喜欢我是真的,我也不敢承认,所以我认为我有资格说出不喜欢了这句话。
我想了这么多,想了这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让自己心安理得的答案。
于是也就说出来了。
“不喜欢。”
第31章 我好爱好爱你呀
他瞳色一下子又变深了。
从浅蓝过渡到深蓝,再过渡到发黑。
小骗子,之前骗我说眼睛颜色不会变色呢?
说什么可能是光线的问题,现在光线好好的,眼睛就变色了。
“你不喜欢他了?”
沈眠声音压得低。
垂在身侧的拳头攥得特别紧,指节发白,整只手掌也白了,指尖到掌根,皮肤绷得紧紧的,下面青色的血管一根一根突起来,手背上的筋脉都鼓出来了,在灯光下面看得清清楚楚的。
宛如一张绷到极限的弓弦,再拉一下就断了。
他死死盯着我,那股压迫感冲上来。额前几缕黑发垂落遮住眼睛,整个人像一头斑鬣狗,安静蹲在草丛里,盯着猎物,时时刻刻会扑上来把我咬死。
“嗯。”我假装淡然。
他手掌握得更紧,掌心被他用指甲掐出血印子,血渗出来往外冒,在掌心的纹路里蔓延开来,流到指关节上汇聚成水滴状,在关节的凸起处悬着,悬了一两秒,落在地上。
他这么喜欢我吗?
喜欢我喜欢到自残?
“你先把手松开我再回答你。”我说。
他立马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这才意识到自己把手攥得很紧,看着自己手上的血愣了一瞬后立马张开手。
果不其然,四个血淋淋的指甲印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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