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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_恒矢》第248页(第1/2页)
中年男人看看明显分开的两条岔路,大声冲前方喊道:“那边不是往北走的路!”
“我没走错。”
始终保持沉默的金发青年勒马停下,偏头看向中年人:“我打算先去阿根堡,再顺着蓝河北上一样能到阿格隆。”
中年男人张张嘴:“可、可这跟我们之前定的路线不符……”
“我找城里的商人打听过了,按照之前说的路线走,我们会路过城市时会花费更多过路费。而走我说的这条路,只要我们白天抓紧时间赶路,晚上在小镇休息,花费更少,速度也会更快。”
说罢,兰斯看向中年男人腰间的长剑,提醒道:“也请您再仔细遮盖一下您剑上的徽记,这会让我们省去很多麻烦。”
见青年这便打算继续行进,中年男人知道自己无法改变他的想法了,顿时有些不安地回头看看已经看不到的哨卡。
“…………”
“请您别忘了,伯爵阁下还期待着您在狩猎会上的表现。如果您缺席,伯爵阁下一定会对您更加失望……”
见青年始终无动于衷,男人不由皱眉沉声道:“您要是太任性,也许还会牵连埃尔德里德爵士被伯爵阁下训斥……”
话还未说完,青年已经抬眼看过来。
那双蓝色的眼睛仿佛森林中看不见底的深潭,对上视线后无端让男人感到一阵头皮发麻。
“……我知道。”
“不用您提醒,我会在降临节前回来。”
青年收回视线,一夹马腹,全速向前方的小镇奔去。
作者有话说:
【您已偏航】
【路线重新规划中……】
第180章 别路11 “复活喜乐
边境的小镇并没有特别好的住宿地,不过两人都不是多挑剔的人,随便找了家旅栈便安顿了下来。
在中年男人的强烈要求下,兰斯同意他与自己睡一间房。
在这间陌生的旅栈内,伴随着细密的雨声,兰斯做了一个不知做过多少次的梦。
梦的开端,他总是会回到童年。
他的身边总会有一个女人,始终握着他的手。
那双手很温暖,很有力,牢牢牵着他,带他穿过人群,行走在集市中。
他们生活在一个很大的城市里。城市里的人总是很多,什么样的人都有。
高大的,矮小的,温柔的,严厉的,行走的,漂浮的……现在回想起来,兰斯已经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才意识到,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跟自己一样能看到那些飘浮在半空的人。
“不要去看它们。”
牵着他的女人如此叮嘱道:“不要让它们注意到你能看到它们……”
兰斯听她的话,不再去看那些漂浮的东西,不去理会它们发出的声音。
他觉得自己做得很好。
这么多年过去,他除了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没能控制住内心的恐惧,接连被那“怪物”惊吓到尖叫外,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与对方共处……
睁开眼,看到那只从自己胸前伸出的黑色手臂,兰斯如此想道。
「为…………开……」
黑手的手心张开一只血红的眼睛,位于手背处的嘴张开,不断重复着让人听不懂的话语:「你……………堡,那…………你……责……」
与过去的十年一样,金发的青年没有理会那道近在咫尺的声音,直接从狭小的床铺上坐起身,打开床铺一旁的窗户。
此时外面的天色才蒙蒙亮,明显还没有到第一个时辰。但身边有那么一个喋喋不休的噪声源,想再回去睡觉已经不可能。
兰斯对着透着晨光的窗户跪下,双手握住挂在胸前的一枚银质圣牌,如过去的每一天那样垂下头,开始祈祷。
祈祷无法让那仿佛从地狱爬出来的魔鬼消失,可至少那是个能让他合情合理闭上眼、用自己的声音盖过对方声音的机会……至少在这种时候,他确实能感受到一丝平静。
同住一屋的中年男人——扈从乔汉斯在祈祷声中悠悠醒来。
看清那道脊背笔直跪在窗前的身影,睡意惺忪的眼中不免透出几分复杂。
在尼托伯爵的城堡里,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伯爵阁下的私生子。
传说他是伯爵阁下在与夫人结婚前弄出的野种,之前一直不知道,还是十一年前在一些机缘巧合下被伯爵阁下的弟弟——埃尔德里德爵士发现并捡回来的。
一开始伯爵阁下并不想承认他。
理由很简单,伯爵阁下与伯爵夫人的婚后感情还算融洽,伯爵夫人也已经生出两个儿子,不缺这么一个私生子。
但也许是出于怜悯,埃尔德里德爵士还是收养了这个侄子,悉心培养,如今倒是真长成了一名优秀的青年。
终于在今年年初,伯爵阁下终于认可了他,正式对外承认了他的身份。
即使是私生子,得到承认和没得到承认的差别也很大。
就算无法成为尼托家族的正经继承人,但只要能讨到生父的欢心,得到一块土地甚至爵位的私生子也不是没有先例。
然而就在城堡内的守卫们都开始打赌这位私生子接下来会用什么手段“争取上位”时,他却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要求。
他居然要去朝圣。
这种关键时候他居然提出要出远门,跑到北边的阿格隆朝圣。不仅是他们这些暗自打赌的人,听说连一向嫌恶他的伯爵夫人都惊讶了。
私生子被承认后准备进一步稳定自己的地位,以洗刷自己血脉中污点为目的去朝圣的例子有很多,很多人会被这种虔诚的态度打动,但其中一定不包括尼托伯爵。
从很久以前开始,尼托伯爵就跟他的父亲一样,对那些所谓的“虔诚信徒”嗤之以鼻。且一说到“朝圣”这个话题,帝国西边的布利斯男爵总会成为话题的主角。
据说那位男爵阁下为了彰显自己的虔诚,居然在获得爵位后不久就决定离开自己的领地,准备亲自去雷慕城朝圣。
可朝圣之路哪有那么好走?即使他带了足够的随从,不怕路上遇到盗匪,也抵不上路上意外频发。
前任布利斯男爵只是在翻越山岭的途中不慎感冒,之后便一病不起,人就那么没了。
一趟折腾下来,不但“虔诚”的名誉没捞到手,领地内还因为领主的死乱作一团,等他的儿子将局面稳定下来时近一半的领地都被周边的贵族占走了……真可谓名和利一个都没得到,只留下一个会被人暗中嗤笑的故事。
那不是虔诚,是愚蠢——尼托伯爵总是这么教育他的两个儿子。
想要表现虔诚可以用更安全的方式,资助修道院、捐钱给教堂,哪个不比长途朝圣更安全?优秀的贵族从不该用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类似的话尼托伯爵私下说过不止一次,亲近的人都知道,只要这位“私生子少爷”稍微对父亲有些关注就该听说过,也该主动避开这个话题,可他偏偏要做那个伯爵阁下口中的“愚蠢之人”。
就如所有人预料的那样,伯爵阁下对此并不满意。
不过他既没拒绝自己这个私生子的请求,也没有给予他任何金钱上的帮助,只派遣了自己这么一个随从跟在对方身边,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监视,防止他以朝圣之名逃走。
对此,乔汉斯一开始没放在心上。
就算这位“私生子少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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