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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斯其实觉得有点可惜。

    以那位女士的能力,她完全可以来到更高的地方……就比如说这里。

    喜欢古典书籍的皇帝陛下一定会欣赏她的才华,在礼布斯的宫殿生活也比天天待在塔楼里的一间狭小房间好得多。

    可人大概都是自私的。

    只要想到这个可能性,兰斯就感觉心像是被某种味道苦涩的啤酒灌满了般,止不住地感到难过。

    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他拿着书来到室内的一扇窗边,小心翼翼地将书放到窗台上,开始一页页地翻看。

    因为之前已经认真读过好几遍,即使他的通用语依然没有太明显的进步,这本书内的内容还是能顺着看下来。

    人完全沉浸在某些事物中时,不但会失去对时间的感知,也会忽视周围的一些变化。

    当兰斯翻到某一页,因为忘记了一个词语的意思而反复低声念诵其读音“费库斯”、试图以此唤醒相关记忆时,站在他身后许久的一道身影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费库斯就是‘无花果’。”

    “传说雷慕帝国的创立者——罗慕卢斯和雷慕斯就是在一棵无花果树下被一头母狼发现,并给予了他们奶水。为了宣扬这个故事,当时的雷慕人还以此铸造了一座青铜雕像,那尊雕像现在还安放在雷慕城的中央神庙山上。”

    身后突然传出的声音让兰斯陡然打了个激灵,一回头,便对上一双温和带笑的眼睛。

    “皇、皇帝陛下!”

    他赶紧转过身,准备行礼,肩膀却先一步被面前的男人握住。

    “我没猜错的话,这是老萨卡杜斯的《博物志》吧?”手臂越过眼前的年轻人,沃尔多皇帝直接拿起那本放在窗台的书,“真难得,你居然会看这个看到入迷。”

    作者有话说:

    派勒乌索教授:这种乡下地方还能买到金箔呢!(*惊讶)

    冉娜:太冒犯了,教授……太冒犯了……(小声)

    ————————————

    话说,虽然兰斯他们已经能大致确定菲丽丝就是罗兰通缉犯了,但因为通缉令经过两次转述后名字读音变得不准确,不管是兰斯还是卡尔都还不知道菲丽丝真名叫“菲丽丝”

    同时兰斯也知道“菲拉薇娅”这个名字大概是假的,他不好意思问真名又不想在私下叫假名,就一直用“那位女士”代称

    第284章 帝国会议7 “你是在替

    最开始从侍者口中得知,有位封臣在隔壁等待觐见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时,沃尔多皇帝的心中是有点不耐烦的。

    对他来说,自己那么多封臣他想见谁都能随时把人叫到面前,从意图恩诺半岛来的学者可是遇而不可求的。

    只是现在时间确实有些晚了,再过一个时辰就要到晚餐时间,而让自己的封臣独自等待太久确实也不太好。

    于是在与两名贵客约定好今晚要共进晚餐后,他便来到隔壁房间打算见一下人,客气说几句话就尽快打发对方离开……却没想到,那位被自己晾了快两个时辰的封臣不但没有表现出不耐烦,反而自己看书看入迷了,连有人走进房间都没注意到。

    沃尔多皇帝不得不承认,不管这一幕是不是装出来的,都足够引起他的注意。

    如今的神圣雷慕帝国的贵族大多都延续着最传统的那套观念——即过度崇尚武力,在军事能力和家族荣誉面前,文化修养实在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不说别人,他的父亲的一生就遵守着这一观念,即使双眼失明也愿意为盟友走上战场,最后怀着骑士的荣耀战死在罗兰的土地上。

    可就像他的老师所说,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则,也没有无用之物。

    而人能优于野兽,成为生灵之首,绝非因为人拥有像狼一样的尖牙、或是像熊一样的利爪,而是因为拥有造物主给予的智慧。

    再勇猛的骑士也无法以一敌百,可一个让对手猝不及防的战术却能在战场上让敌人损失成千上万人——从古雷慕史书上记载的战争到现在的马黎与罗兰都在反复诠释这一点,可惜帝国这边依然没有多少人真正意识到“知识”的作用。

    不说别的,帝国上下大小贵族加起来,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贵族能靠自己读懂完全用通用语写的诏书,而能精通通用语、能用其读写对话的人估计两只手就能数过来。

    连语言这一关都过不了,更不要说研习更高深的学问。

    因此,当他在自己城堡的等待室内看到一名正在看书打发时间的贵族,那简直就跟看到一只穿靴子的猫一样稀奇,让人不禁想要靠近探个究竟。

    靠近后观察就更了不得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在看的同时还用手指比着一行行的文字小声念诵。速度是有些慢,发音也不算太准确,但他确确实实是在读一本完全用通用语写成的书。

    光是这点就比看到一只穿靴子的猫更罕见了,更不要说他读的内容还十分眼熟,疑似古雷慕学者老萨卡杜斯的著作《博物志》。

    这可不是一本能被随便拿出来的书。

    他之所以能拥有一本,还是因为自己的老师——克勒门斯六世教皇冕下的私人藏书室中有一本,在经过前者允许后他才通过抄录得到一份副本。

    因为来之不易,少年时他经常捧着那本书翻来覆去阅读了很多次,里面的内容至今牢记在心……只是他完全没想到,自己都要绞尽脑汁才能弄到的书,居然就那么轻易地被一名毫不起眼的帝国贵族拿在手里。

    于是,在被对方发现自己正站在他身后偷看的事实后,沃尔多皇帝干脆也不掩饰了,将人推到一边后直接拿起那本放在窗台上的书,仔细翻看起来。

    然而越是仔细看,他越觉得手里这本书熟悉中透着些古怪。

    它显然删减了一些章节,又在部分章节里增加了一些用不同字体写的注释。有些注释的内容是在对原文内容的解释和扩展,而有些注释则是完全与原文表达的内容相反,有些说法甚至是沃尔多皇帝本人都没见过的。

    “…………”

    “这真的是老萨卡杜斯的《博物志》?”

    翻看一阵后,沃尔多皇帝又将书翻到最前面的一页,发现最前面也没有书名后才不可置信地看向面前的青年:“你从哪儿得到这本书的?”

    “请原谅我的失礼,皇帝陛下。这是我在前任尼托伯爵夫人——佩秋拉夫人的藏书室里找到的。”兰斯暗自缓和了一下怦怦直跳的心脏,这才低头说出之前就想好的解释,“具体是不是您口中的那本书我也不太清楚。但我之前翻阅时发现里面有些您也许会感兴趣的内容,这才会带过来……”

    沃尔多皇帝回想了一下,之前那位叫“亨利”的青年确实曾跟自己说过,他的母亲非常喜欢收集各种书籍。

    不过比起那些已死之人,他还是更好奇眼前这个被自己一手推上来的“私生子伯爵”会拿出什么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顺手将手里的书递还给对方,皇帝陛下很快在对方的指引下看到一行写在空白处的注释,不由立刻皱起眉。

    与《博物志》原文中所写,铅能做成祛除疤痕和抑制□□梦遗的药完全不同,写在旁边的注释则表示不管是磨成粉的铅粉还是由铅制成的容器都是有毒的。

    只是这种毒与乌头那种毒不同,它不会立刻置人于死地,但会在人的体内积累,慢慢侵蚀人的精神。

    服用含铅的食物或在脸上涂抹含铅的妆粉,甚至是饮用经过铅管流出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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