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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第260章 第四章修罗·卖身(第2/3页)
其中有个故事就是公主被恶龙抢走,然后等王子来救,丫第一反应就是公主为什么不自己干掉恶龙吃烧烤?龙肉味道很好的。
人族是第一反应等王子来救,除非王子不来,不然不会想到自救,少凰却是倒了过来,她会先自救,除非绞尽脑汁也无法自救,真的要断气了她才可能想起祈求一下自己的运气,能不能有个人来救自己。
这三观差异已然悬殊到天与地,我果断放弃了这个闲来无事不知道怎么扯出来的话题。
我想了想,换了个话题。“你有什么打算吗?”
安安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我不认为你的性格会乖乖在这副躯壳里呆到百岁而亡。”
平日的时候因为怕神尊还可能真的受一百年的疾病之苦,但如今这个情况,我不认为这位在听公主与恶龙的故事时第一反应不是王子什么时候去救公主,第二反应也不是公主和恶龙会不会相爱,只有公主为什么不杀了恶龙吃肉或是恶龙有拖延症吗?公主都到手那么久了居然还没吃掉这种思维逻辑的家伙还会继续循规蹈矩。
安安看着我,道:“先恢复一些力量,等恢复得力量足够我弄死如今这个躯体同时拿回本体时就离开。”
真心佩服神尊,一句神言真够凶残的,让人年纪不到,想死都死不了。
我想了想,问:“恕我好奇的问一句,你被神尊摁着历劫时本体都去哪了?”
神类投胎大部分情况都不考虑本体的,都是像我一样,会投胎都是因为挂了,既然都挂了,原本的躯体自然报废了。而历劫的话,仙人下凡历劫要么是有任务,要么是受罚,九成九是后者,灵魂跑人间去了,躯体都是保存在专门供神仙历劫的地方,亦或是带着一起下凡。
少凰这情况,显然没带着一起下凡,她的神之躯若是带着一起下凡,世界意志第一个反对。而保存在专门供神仙历劫的地方的话,那外头那些神人也没必要急着来找她,先毁了她的躯体至少能折了她五成的武力值,又不是鬼修,失去了躯体受到的影响会很大。
“在一个特别制造的空间里。”安安随口道。“只有我和神尊能打开,不过我只能在历劫结束后打开。”
我秒懂,设置这么个限制必然是怕少凰历劫到一半取回本体跑路了,只是,神尊大抵也没想到会发生如今这样的情况。
我问:“那你还需要多久?”
“多吃几只恶鬼的话,也就几百年吧。”安安回答。
几百年?
几百年后你这具躯体早挂了。
还有吃恶鬼,我说诺诺这段时间怎么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说是抓恶鬼快抓到吐了,但偶尔经过城隍庙时又没看到恶鬼,合着全给你当口粮了。
我说:“你这计划是不是太有问题了?”
安安点头。“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
安安的目光看向因为入定仿佛变成了雕像一般而被我当成摆件放在博物架上的熊猫。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喂喂喂,那可是你长姐的弟子,你吃了它也不怕你长姐死了都不能瞑目?”
安安无语。“谁说我要吃它?”
不是要吃熊猫啊?
我尴尬:“这不能怪我,谁让你的食性....”太丰富。
“不过,不吃的话,你是要做什么?”
“在考虑要不要豁出去。”安安道:“襄仲当年的实验,效果很不错,应该能提供我一具高度兼容的躯体。”
我道:“不是说襄仲当年的实验只他一个成功的吗?”别的都死了,也不知襄仲当年什么心态,总觉得那已经不是豁得出去,而是不要命了,精神状态堪忧。却也能理解,全家死光光,换谁都得疯,但少凰你还没到那份上吧?虽然死了孟凰,但你后来被逼婚逼得想死的时候不是生了只幼崽吗?
安安点头。
我说:“你没到他那份上。”
“我不希望神尊那个贱人有事。”
我道:“不是说生死未卜吗?”可能已经死在外头了,也可能只是受了重伤,现如今不知道在哪个地方养伤。
安安很是无奈的道:“我得保证,如果它没死在外头的话,那么它回来的时候面对的不是已经改朝换代想要干掉它的新朝,亦或是乱得一逼的乱局。”
我想了想,问:“那如果它死了呢?”
安安笃定道:“死不了。”
我说:“天有不测风云,你怎么这么笃定?”
安安坚定的道:“我跟它的账还没算完,它怎么能死?”
怨念这么重,得是多么的相爱相杀?
安安忽的狐疑的看着我:“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在想你和神尊怎么个相爱相杀才这么重的怨念,都脑补了几百万字的狗血剧情了,各种性向的都有,不过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是不能说的,真实话实说的话明年的今日就该是我的一周年忌日了。
“我只是在想,混沌风暴能不能人为制造。”我一本正经的说。
我去混沌中溜达过,但因为自身实力的关系,老实说,跑的不远,因此真要说起来,对于混沌的了解我还不如眼前这位不知道晚了多少年出生的晚辈。
“能啊,若是足够强大的存在在混沌中大战,引起的波动也会带起风暴,但那样的风暴,大部分神类都能躲过去。”
连神尊都躲不过去的,显然是自然天灾。
我懂了。“那看来神尊不是被人害的。”
安安愣了下。“你怀疑它遇到混沌风暴并非意外?”
权力迷人心,为此,弑父杀兄杀弟杀子,历史上屡见不鲜,神类为此弄死神尊就更不足为奇了。
我点头。“不过现在看来不是。”
安安拧着眉头沉思了片刻。“不一定,风暴也是可以预测的,若是利用得当....”
我:“.....”我服了。
更让我服了的还在后头。
将雪莹山庄已经收集的户口与未来的章程都给敲定后我再次贴出了招人告示,趁着这段时间没什么事情,我签了好几个妖怪。勉强算能打,至少收拾寻常小妖还是可以的,不过妖怪的薪酬太高,而有一些事情也不是非妖怪不可,为了节省成本我打算重新招募人族。
啥?
普通人参与这种事很容易出事?有变相害人的嫌疑?
那又如何?
我付了高薪,还有天价的抚恤金,若没危险我干嘛开出这么好的条件?
觉得危险可以不干,我不强求。
没等我招到新员工,辜小哥便拿着新的合同来找我表示想要重新签个合同。
我以为他是想辞职不干,不曾想看了合同....我抬头问:“姑获....辜奶奶苛待你了?”
这哪是新合同,这分明是卖身契。
合同一旦签了,那么辜小哥就生是雪莹山庄的人,死是雪莹山庄的鬼,不管什么事情,随叫随到,而且别人受不了可以辞职不干,他却不能。自然,他开出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是脑子让门挤了,后头跟着的酬劳相当之丰厚,并且每年都得给他涨薪水,因为通货会膨胀,同样数额的钱,如今可以花销几个月,过个几年可能连一个月的花销都不够。
诚然,酬劳真的很丰富,但这份工作的特殊性,酬劳再丰富也是亏,只有缺钱缺到要发疯的人才可能签这种比黄世仁还黄世仁的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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