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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第311章 第四章伯奇·历史(第2/3页)
国家都有驱逐群公子的传统。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晋国,每代晋国选择了继承人都会将别的儿子驱逐,避免自己死后诸子争位导致内乱损耗国力,虽然这也埋下后期卿族分晋的隐患,但早期时这项政策的确让晋国走在了前面。
便是晋君为了大局与利益也不过是驱逐诸子而非杀子,足可见虎毒不食子,而人,至少大多数人也不是那么禽兽不如。
我着实想不通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父亲会杀了自己的儿子,尤其是那个儿子在古人的眼里还是子嗣里意义最重要的嫡长子,总不至于真的中邪了吧?
反正我是不信他是因为继妻的谗言就想杀了嫡长子,他最终会那么做,只有一种解释:本来就想杀,只是没有借口,继妻的谗言给了他一个借口。
这跟晋献公杀申生一个道理,骊姬固然冤枉了申生,但申生之死的主因还真与骊姬无关,骊姬充其量就是一个导火索,有她没她晋献公都会杀了申生,她只是在晋献公想那么做的时候给了晋献公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
申生之错在于他生得太早,晋献公还没老他就已长成,而且他还生得很不错,很得人心,晋献公很难不产生不安之感。肯定是有不安之感的,不然也不会骊姬一冤枉他二话不说就信了,且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申生。就算晋献公没有不安感,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存在两个中心,且还是老的中心还活蹦乱跳的,年轻的已愈发强壮,产生冲突是必然。
晋献公比申生狠,所以申生死了。
唔,思及此,我有点怀疑那则记载里的伯奇他爹杀子是否也是这么个原因。
不过也不对啊,晋献公杀申生是因为申生是太子,但别的儿子却是没杀,反正我觉得做为一个有能力的君王,他不至于想杀几个人都杀不了,杀不了只可能是他没用心去杀。
晋献公诸子都去了别的国家定居,日子虽然不能和以前比,但到底是活了下来。伯奇他爹若是觉得长子威胁到了自己,赶走长子不就是了,而且,他也不是君王,长子也不是太子,着实没必要做得那么绝。
百思不得其解中我找到了美人住的酒店,推门而入便看到了一只正在欺负鸟的乌龟。
禽类和乌龟貌似是天敌,而食物链里,禽鸟比乌龟高一级吧?
眼前这乌龟按着猛禽拔毛是几个意思?
我的生物学知识莫不是喂了狗?
乌龟修炼的时间虽不长,但这些年与神人同居一个屋檐下,哪怕神人只是随口提点了一两句,但对于凡人而言却有着巨大的好处,加之众神为了让自己舒坦,不免下意识的改变周围环境的灵气浓郁度,乌龟得了不少好处,如今已经恢复了灵智,就是还没化开横骨说不了人话,但不能说话不妨碍它揍鸟。
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羽毛乱飞,满目狼藉。
真是没看出来这只乌龟战斗力不错嘛,等它化形了可以考虑签个合同。
我掏出一把瓜子从到处都是抓痕的沙发上找了个还算完整的垫子放地上坐了下来,边嗑瓜子边看龟鸟大战,看到精彩处鼓掌予以鼓励。
没一分钟这一龟一鸟就不掐了,我颇为遗憾,看得正精彩呢,怎么不掐了啊?不知道有头无尾最是要不得吗?
一龟一鸟气哼哼的或坐或趴,距离却不远。
乌龟开不了口,因此开口的是大鸟:“你是什么人?”
我指了指乌龟:“我认识它的饲主。”
“伯姜的朋友?”大鸟看向乌龟,乌龟点头。
我却挑了挑眉,伯姜,这可不是现代人会用的称呼,只有古时候才会有如此称呼,伯姜——姜姓嫡长女。
美人的确是先秦姜齐的嫡长女,但知道这事并且会以伯姜称呼她的只可能是她当年就认识的人,这只鸟看着挺活蹦乱跳的,不曾想竟是活化石。
我瞅了瞅这只鸟,之前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再加上羽毛乱飞,便是如今也看着跟秃毛鸡似的,不太好辨识种族,但如今细看,这鸟有点像伯奇鸟啊。
“你是伯奇族的?”我问。
大鸟道:“算是吧。”说完忽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掉毛鸡状态,恶狠狠的冲着乌龟磨了磨牙,乌龟回以睥睨的眼神。
“你认识一个叫尹封的人族幼崽吗?”我继续问。
伯奇鸟愣住,看着我的眼神霎时锐利警惕如刀。
一看这鸟的眼神便知它想多了,我只得解释道:“虽然伯奇鸟一族的能力很适合做暗杀的勾当,但我不需要,找你只是因为尹封找不到,委托了我。”
伯奇鸟没说信还是不信,但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不信。
我只得将乌龟拎了过来。“它能为我作证,你俩既然认识,想来它说的话你是信任的吧?”
乌龟忙不迭的冲着伯奇鸟点头。
伯奇鸟这才勉勉强强的信了我,我也将尹封的事告诉了他,尹封找他找得都快怀疑人生了,他既然没事为何不去见尹封?哪怕是不想见尹封了,道个别也可以啊。
伯奇鸟道:“我不喜临终道别。”
临终道别?
我愣住。“你要死了”
“我寿命快到了。”
我诧异不已。“你贵庚?”
“三千岁左右。”
“我从未听说过那只伯奇三千岁就老死的。”严格来说就没几只伯奇是正常死亡的,哪怕是活了百万岁也普遍不存在寿终正寝。
“我并非真正的伯奇鸟,只是借尸还魂。”伯奇道。
我想了想,道:“借尸还魂?这是多想不开?”
借尸还魂讲究特多,最合适的是血缘亲人,其次是躯体兼容度较高的陌生人,但说是陌生人,真的较真算起族谱,能够用以借尸还魂的躯体必然与死者有血缘关系,就算是陌生人,也一定是曾经有过一个乃至多个共同祖先的陌生人。
人的亡灵借尸还魂到上古妖族的躯体里,这已经不是找虐了,而是寻死。
想要支撑起这比自身灵魂强大无数倍的躯体,灵魂的损耗极大,耗着耗着就该灰飞烟灭了,这家伙能撑到现在实属奇迹。
“不用这个躯体就得我弟或我父的。”
我惊讶。“你爹和你后妈杀了你,你居然不想杀了他们夺舍?”
伯奇无语道:“继母想杀我给阿球腾位置并不代表球也有此意。”
球?
这名字起得....他妈生他时肯定补过头导致生下来一只肉球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先秦时人起名大多这么个画风。
我道:“一般来说,碰上这种事应该很难不迁怒吧?”
“阿球秉性纯善。”
人族同父异母的兄弟竟然能有如此感情,稀奇。
“你与你兄弟感情既然如此好,怎么最终....”一死一....只能说活着也未必是幸福。
“我们倒霉,摊上了差劲的父母。”
许是见我好奇,伯奇干脆将整个事情都给我说了说。
伯奇的继母是真的爱自己的孩子,但她爱孩子的方式....伯奇他弟,也就球被推得越来越远。伯奇丧母时还很小,而年纪太小的孩子,古时候是不会放出门随便溜达的,尤其是贵族子嗣,因此球出生前他一直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球出生时活脱脱的一只肉球,又可爱又萌,伯奇的心都被萌化了,最喜欢的事就是逗肉球。
因着一起相处一起玩的关系,球对伯奇很有感情,而他对伯奇越有感情也就越无法理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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