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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在位的皇帝是汉武帝。

    汉武帝将墨玉与和氏璧做传国玉玺后还剩下的一点玉料做为礼物准备送给儿子,先让两岁半的小儿子弗陵选择。

    弗陵选择了墨玉,汉武帝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墨玉的材质虽然不错,但上头隐有血色,感觉不是特别好。加之和氏璧的历史,论珍贵,墨玉远不如和氏璧,便问弗陵为何选择墨玉。

    弗陵说,和氏璧是做玉玺用的东西,是父皇的东西。

    必须得说,汉武帝晚年最喜欢这个小儿子真不是没有原因的,政治很敏锐,也很谨慎。凡是跟皇权沾边的权利与东西全是汉武帝的,都跟他没关系,他不能沾。汉武帝还活着,皇位跟他没关系,汉武帝死了,那更跟他没关系,太子还活得好好的呢。虽然因为做了几十年太子都还没升职而有些心理问题,但身体很健康,肯定不会死在汉武帝前头。

    汉武帝晚年多疑到神经病的境界了,弗陵一个小孩子便能如此敏锐,说没他的影响,鬼都不信,不过弗陵的表现汉武帝很是满意。

    对弗陵很满意,那么对旁边眼睛一直在和氏璧上的太子自然不是那么满意了,但汉武帝也没有表露出什么就是了。

    弗陵拿了墨玉不知道要做什么东西好,宫里有的是好的大匠,可他也得先决定将玉料雕琢成什么,别人才能下刀。

    巫蛊之乱爆发时,汉武帝巡幸甘泉宫,还带上了最为喜爱的小儿子弗陵。

    他们的背后是因为巫蛊之乱即将大乱的长安,历史学家都觉得,那个时候都对戾太子挺冤枉的。君王年轻时,美丽的姑娘都衷情于君王,很是满足了君王的虚荣心,然而随着年纪的增大,君王发现,美人们的目光都放到自己长大的儿子身上。

    哼,儿子长大了一点都不可爱了。

    担心与害怕儿子威胁替代自己地位的君王自然而然与日渐成长的儿子之间产生了矛盾,这是病,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什么病,奈何此疾为不治之症。

    我也觉得戾太子挺倒霉的,却不是因为他摊上个有老年病的皇帝爹的事,而是......他只差一点便可以登上王位了,真的是只差一点。

    刘彻与弗陵在甘泉宫命悬一线,差一点就去见阎王了,若是这两位在那个节骨眼上挂了,戾太子自然就不是华夏四大悲剧太子之一了,他会是一位皇帝。虽然不会如汉武帝那般武功卓著,但他的风格很适合做一个休养生息的守成之君。

    第51章 第九章失忆者·鸑鷟

    甘泉宫里刘彻怒气勃发,甘泉宫上空仿佛也能感觉帝王的愤怒,风雷大作......才怪。

    骊山的确风雷大作,但跟帝王之怒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是因为那上方有两尊大能在干架。

    掐架归掐架,但双方都隐没了身形,凡人看不到,而结界也保护了下方的人族不受波及,自然,若是结界崩了,那别说甘泉宫里的人,便是整个黎山都得夷为平地。

    干架双方一男一女,男子是个看上去弱冠的青年,女子则是一名玄衣的少女,皆是容色出众,尤其是后者,简直颠倒众生。更与之前杀了黑龙的红衣女孩酷肖。不同的是,少女穿的是玄衣,容色明艳却无半点妩媚,相反,整个人的气质宛若冰山,一座美艳的冰山。

    小时候长得很好看,长大后长残了是很正常的事,可长大后与少时的气质画风差了十万八千里,神女姑娘也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

    虽然气质画风朝着相反的方向长了,但神女彪悍依旧,手中长剑宛若一泓秋水,锋利无比,更惊人的是神女使出的每一剑都羚羊挂角,出神入化。不,羚羊挂角与出神入化完全不足够形容,她的剑分明已入道境,挥出的每一剑都是道。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赶紧一人一张符贴上了刘元与美人的眼睛,他的眼睛这会都在流血了,再去看雪狼与一蛇一角龙一狗,也都受了伤,但已经反应很快的封闭了感知。

    道、法、术。道为至高,但世人所能接触到的都是最浅显不过的道,浅显得都不能说是道了。

    如果用数学来做比喻的话,世人所接触的道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个层次的东西,而神女的剑道却已经微积分那个层次了,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让一个刚会数一二三的小孩去推演微积分,他肯定哭死给你看。可数学不会要人命,没有足够的境界却去看神女那个境界的东西,妥妥的找死,尤其是神女走的还是剑道,看一眼都觉得眼睛生疼。

    神女是个变态,男子也不遑多让,俩都是变态。

    男子对神女说:“少凰,何必呢,你体内流着九成九的凶兽血,神族从来都不属于你,何必为了神族压抑自己的欲望?我才是你真正的同类。”

    少凰的回应是更加变态的一剑。

    男子最终被少凰给劈成了两半,竟是一头生了十八对翅膀的怪兽,嗯,怪兽,因为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品种,似鹏鸟,但鹏鸟的爪子没那么利,羽毛也不会比金刚石还结实,屁股后头更有一根生满倒刺的长尾巴。

    少凰将怪兽给烧成了灰,并不知道下方有个孩子目睹了天上的大战。

    弗陵被吓得不轻,在宫室里窝了两天才恢复了点精神,眼睛也没那么疼了,虽然他在发现不对的时候就闭上了眼,但已经看到的还是伤到了他的眼,让他看东西有点模糊,只是小孩子恢复得快,且他也很快就把之前看到的剑给忘了,也就没事了。

    见外头风和日丽,没有变.态掐架的痕迹,弗陵决定去后山走走。

    汉代的环境比现在好多了,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古树,野生动物资源很丰富,有狼虫虎豹(不过不会出现在他面前,猎场跟后世的景点似的,危险都给清得差不多了)、有鹿、羊等小动物。

    弗陵不是专门去狩猎的,因此没走远,只是在甘泉宫附近走走。

    甘泉宫附近有一株梧桐树,年纪很大了,弗陵平常很喜欢去那里玩,走着走着便走到了梧桐树下,却发现这株树已经有了住客。树上有个鸟巢,巢里趴着只黑色的山鸡,真的挺像山鸡的,黑不拉几的,不过既然是住在鸟巢里,想来不是山鸡,是鸟类,不过如它这般,浑身羽毛都是黑色一点杂色也没有也挺稀奇的。

    弗陵在树下玩了挺久,意识到一个问题:谁家鸟儿会在巢里一蹲就是半日,且从头到尾都没换过一个姿势?

    别是死了吧?

    弗陵赶紧爬上了树,巢里的鸟是热的,是活的,就是热得不正常,羽毛摸上去跟火炭似的,这要是在冬天抱着,什么手炉都可以省了。可如今不是冬季,就算是冬季,鸟类这体温也不正常。

    弗陵赶紧将鸟儿抱了下去去寻医者,医者检查了一番,别说鸟儿有什么毛病,就是鸟儿是什么品种都没瞅出来,只能靠直觉判断:鸟儿似乎在冬眠。

    弗陵听得满头黑线,冬眠你个鬼啊,谁家的鸟会冬眠?且冬眠时体温还这么厉害?

    弗陵一直养着怪鸟,虽然体温一直都不正常,也一直没醒,但一直都活着。弗陵觉得,那位医者大抵没说错,这小东西真的是在冬眠,尽管如今根本不是冬季。

    怪鸟昏迷了三个月后终于醒了,一醒来便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不对头,她原本是住在用鸟巢里的,如今也在鸟巢里,但这鸟巢不在梧桐树上,而是在皇宫里一个很舒服的笼子里,但再舒服也是笼子。

    弗陵回来的时候怪鸟已经不在笼子了,笼子也不在了,严格来说,它还在,只是换了一种形态——变成了一滩金属。被高温烧成了金属液,然后冷却,自然就是一滩。

    怪鸟换了个地方在继续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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