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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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岚的年纪让她显得很不靠谱,因此最终送我们回家的是这些日子一直都遵守在医院,并且和小姑姑小姑丈都打好了关系,就差成为知己的刘元。

    我终于明白这家伙为什么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只要他愿意,就没谁是他讨好不了的。

    只是他的目的别老放在小家伙身上就更好了。

    报应,我就不该为了钱告诉他少凰会在哪家医院投胎,还把玄君借给他。

    妈哒,活生生的现世报。

    回去的路上路过了那条据说不久前发生过命案的街道,警察已经采集完证据,街道重新通畅了起来,我随意的往外瞅了一眼,发现道路中央站着个很漂亮的女人。瞅着眼熟,好像是电视上的某个明星,是一颗新星,除此之外我就不清楚了,我对这些一向不怎么关心。

    不过就算是明星也不带这么作死的,大晚上的站在道路中央,被车撞了,哭都没没地哭去。

    我示意刘元停一下,然后摇下车窗对道路中央那个小明星说:“小姐,这大晚上的站道路中央,就算你想不开也想想你爸妈,人把你养这么大也不容易,你要是让车撞了,他们得哭死。”

    说完我便发现一整车人看我的眼神都不太对。

    我愣了下,瞅向小姑姑。“你没看到道路中央站着人?”

    小姑姑同情的看着我,点头。

    我再去瞅,之前看得不仔细,如今仔细一看发现小明星一身都是血,身上萦绕的怨气......跟厉鬼没多少距离了。正此时发现小明星有向这边移动的意思,刷的关上车窗,对刘元说:“快走。”

    刘元将油门踩到最大,车子嗖一声便如脱缰野马般没影了,将小明星甩九霄云外去了。

    到了家门口,我、高岚与刘元将东西都搬进屋,跟小姑姑打了个招呼我便拽着刘元出去了。

    找了家路边烧烤摊,点了一堆烧烤,我一边等烧烤一边对刘元说:“刘元先生,我妹她现在就是个婴孩,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能不能消失,别打扰小姑姑一家人的生活?

    看电视看小说的时候,觉得这种前世今生的爱恋很感人,但真的成了故事里的一个角色,且是女主她的家人,我却只有一感觉:死老天,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恨你这么整我?

    小堂妹要跟小说里那样折腾一番,小姑姑非得气出心脏病来不可。

    爱情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麻烦小说主角们也考虑做为家属的我们的心情啊。

    小说里那些棒打鸳鸯被所有读者骂的长辈们,我以后再也不骂你们了,不是当事人是不会明白这份糟心的。

    不过,较为幸运的是,就少凰那性格,她应该没小说主角那么浪漫,真有那么浪漫她也活不到现在。

    我找诺诺帮忙弄了不少关于少凰的资料,虽然不多,但大抵能猜到少凰是个怎样的狠角色。

    少凰跟她姐都是私生女,她们的老娘终生未嫁,死于大洪荒时代末期的一场量劫,死时留下两枚蛋。当时南明的神人捧着两枚蛋决定:两枚蛋,先孵化者为长,立长为新王。

    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没人知道,反正少凰流落在外几万年,当了几万年的神孽,吃人吃妖吃仙吃神,脑洞再大的人都想不到那只神孽会是神,还是太古神族的王族成员。少凰的神孽生涯结束于被南明先君给察觉,才发现自己还有个妹子,将鸟给认领了回去。

    再后来,南明先君因为与天帝的争斗而被天帝寻找了个借口处死,改立少凰为新王,估计是想让少凰当个傀儡。然而非常遗憾,少凰的性格明显不可能做傀儡,丫直接起兵造反了,将天帝的首级给砍了下来。

    那一战之后太古神族便彻底没落,战火燃遍三界,神陨如雨,元气大伤,不得不交出了天帝主宰的权柄,所有辉煌成为古老的传说。

    因此,虽然少凰很强大,很无敌,但在太古神族,她的身上始终盖着一个万古罪人的封戳:因一己之私导致整个种族的衰落,这罪名比起汉奸有过之而无不及。

    诺诺明确表示:整个太古神族,除了南明一系,就没谁是不想干掉少凰的,就算是南明一系,也不乏想干掉她的。

    这便好像是一个皇朝的皇族,皇朝因为内乱而倾覆,皇族变成了昔日自己瞧不起的庶人,自然无法适应这种落差,仇视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挑起内乱的诸侯。

    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少凰修的是剑道,又是神孽,武力在太古神族里是最拔尖的那一茬,再仇恨,昔日的皇族贵族们也只能隐忍着等待机会。

    从少凰从洪荒蹦跶到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足以看出,别的古神都拿她没辄。而这样的一个神,她的性格与心性都不可能是十几岁的小女孩,追求浪漫,认为爱情至上这种画风绝不可能出现在她的身上。

    甚至从她与弗陵的某些交谈里我觉得,少凰的本质应该是个暴君,凶残冷酷。

    虽然现在投胎成了凡人,但性格是由灵魂决定的,刘元就算打什么主意也一定壮烈成仁。

    刘元将一杯酒喝完,说:“我已经三十四岁了。”

    我瞅着他,我自然知道他三十四岁了。

    刘元道:“她现在是个婴孩,我现在不求得到什么,只想陪着她,不论多久,我只想能够看到她就好。”

    我戳心窝子的道:“她会长大,以后会恋爱,会结婚,你到时候还能继续淡定?”不是我冷血,而是立场,小姑姑才是我的亲人,她命里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孩子,我可不想因为孩子的糟心事情让她下半辈子不得安宁,何况这还是上辈子的事。因果轮回,有因自然要有果,但这么个果我真接受不能。

    刘元沉默了很久,说:“我不会破坏她的生活,若有一日我有那样的趋势,我会在控制不了自己之前先离开。”

    我挺想呵呵,话谁都会说,但说的信誓旦旦,真的能做到的又有几人?或命运弄人,或心性问题,言与行永远都无法如一。

    我皱眉,妈哒,什么情况,怎么这段时间情绪老是不受控制?

    第57章 第十章距离·亡魂

    我不得不选择相信刘元,确切说我也没得选,除非我能狠心点送他去诺诺那里登记,否则我也只能相信他。

    不过第二天的时候我就有点后悔了,命案有两个受害者,一个已经死了,小姑丈正到处抓杀人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因此我也没回山庄,留在了家里。

    没人管的时候我都是睡到日上三竿,然而让我不知道说小姑丈什么的是,虽然他对高岚的管教等于没有,但高岚长得真的挺正的,至少换了别个孩子有高岚的经历绝对得长歪,而高岚整体却是正的。

    早上五点就醒了,也把我给弄醒了,三室一厅,一间书房,放那对夫妻俩从警察局带回来的各种工作资料。另两间,小姑姑夫妻俩一间,我与高岚一间,嗯,这些年我都是跟高岚一张床。

    最开始只是对她老子再婚,家里添了两个人不满意,纯属恶作剧的在起床时候也把我给弄醒,而久了之后关系逐渐融洽,但她已经很习惯起床时顺手将我拖下床了。

    揉着眼睛刷牙,我瞅了眼窗户外头,妈哒,天都还没亮呢,高岚你每天起这么早是赶着投胎还是咋的?

    “谁买早餐?”已经洗漱好了的高岚问我。

    当然是我去,就我这精神状态,烧水做饭什么的,别发生什么意外到时一家人都得倒霉。买个早餐,就算精神状态不太好也没什么,住了这么些年,我闭着眼睛也能将早餐买回来。

    浑浑噩噩的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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