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

第75页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您现在阅读的是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第75页(第1/2页)

    医生虽然也曾出于好奇吃过人肉,但尝过之后觉得味道也就那样,因此没有反其道而行的往战乱地带跑,而是南下跑到了当时还没被战火给波及到的南方地区。

    医生的运气挺不好的,至少那个时候很不好。

    医生南下的时候碰到了老熟人,真正意义上的老熟人,南北朝时认识的一个妖,是一只肥遗。

    别误会,这两位不是朋友,是敌人,医生尝过人类的肉后觉得肉质一般,因此没有再吃人,肥遗却不然,它不仅吃人,还拿人当主食吃。

    这本来也没什么,不是我真冷血,而是对于医生而言,妖吃人的确不算什么事,妖族是什么情况?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你比我强,你吃掉我,我比你强大,我吃掉你,天经地义,这跟狼吃羊一样,没有对错。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靁与宁渊,宁渊说因为饿了所以要吃神的时候靁是什么反应?换个人类碰上这种理由,肯定得痛斥宁渊是凶残的孽畜,罪该万死,可靁是什么反应?它一丁点都没觉得宁渊不讲理或凶残,反而认为宁渊的理由非常有理,饿了,所以吃人吃神吃妖,天经地义。

    孱弱的人族在妖族有个别名:两脚羊。

    两脚羊,意为,两条腿的羊。

    医生不是人,她不懂人类的道德三观,所以它的观念和靁差不离。

    然而,那一次,肥遗要吃的人是医生结交的朋友,医生犹豫了下还是伸爪救人。

    那个人类没被吃掉,然而医生也没能将肥遗给杀掉,朏朏到底不是专攻战斗领域的妖族,肥遗跑了,不过医生也没太在意,因为肥遗的内丹被她打碎了,失去了内丹,妖族会失去所有修为,而没了修为,妖族便会退化为没有灵智的野兽。因此,千年之后的民国,医生把这事给忘得差不多了。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忘了。

    肥遗也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妖族,简言之,这种生物也是论族,不是论个。

    医生在南下的半道上被一只肥遗给伏击了。

    医生很是无语,我也很是无语,时隔千年才来报仇,这得是多迟钝?当事人都把这茬给忘了,或者该说,复仇者真够有耐心的,竟然能够等上足足一千多年才动手。

    医生也是倒霉催的,伏击来得太突然,太猝不及防,虽然侥幸跳进长江捡回了一条命,却也伤得很重,连人形都维持不了,更无法爬上岸,只能随波逐流。

    我心说,这也就是她是妖,换个人,在滔滔长江里随波逐流,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不过我觉得,医生可能死在长江里还幸运一点,因为我个人觉得,她的霉运还没完。

    第70章 第十一章朏朏·阿义

    医生是在沅水爬上岸的,爬上岸的时候她最后的力气也耗尽了。

    伤得太重,因此倒在了河滩的草地上,我着实佩服她的胆量,那会儿,沅水流域可不是什么发达的地区,啧啧,老林子比比皆是。

    年纪大了的人喜欢唠嗑,喜欢吹,尤其是农村的老人,比如我爷爷,那叫一个爱唠嗑。小姑姑对此很是头疼,将早起早睡的好习惯给养得特别好,睡得早就不用听老人家唠嗑以前的事了。可她睡得着,我却睡不着。

    闹不清怎么回事,刚被送回来的两年,我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搁谁突然间什么记忆都没了,眼睛也瞎了,虽然别人都说一直都是瞎的,但身体也是有记忆的,身体记得,自己曾经是看得到的,再加上耳朵总能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睡得着就怪了。

    晚上没人陪着,我根本睡不着,就算不睡觉,只是坐着,我也要人陪。

    爷爷奶奶在世时都会陪我到很晚,尤其是爷爷,唠嗑唠得我头疼。不过也拜爷爷的唠嗑,我知道不少事,比如沅水流域以前是怎么个情况。

    爷爷当过一段时间的猎户,有一回进林子看到过一条比水桶还粗的大蛇,我一直都觉得他在吹。但后来被小姑姑送去盲人学校读书,我意识到,爷爷说的大概是真的。他年轻那会,大炼钢铁都还没发生,华夏大地总体生态是相当原生态的,尤其是南方。走兽毒虫什么的,不稀奇。

    医生爬上岸的时候,爷爷只怕还没出生,而爷爷年轻时,沅水就已经那样了,那爷爷出生之前的沅水。

    我想呵呵哒,医生你倒在了河边,没让野兽给当猎物吃了真心是个奇迹。

    医生没让野兽当点心啃了,但倒霉程度也相差不远。

    她被人给救了。

    被人给救了,应该是件好事,但如果救她的不是个人是个怪物呢?

    医生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家义庄,睁开眼就看到密密麻麻的棺材,医生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喵了个咪,河滩哪来这么多棺材?

    哦,不是在河滩,这里应该是义庄,也不知道自己是谁给救了,随便丢个地方也好过这种地方啊。阴气虽然重,但总觉得晦气,而是气味也不是很好闻。

    之前就说过义庄的职能的,停尸用,跟太平间差不多,不过比起现在的太平间就差远,太平间是用低温保存尸体,尸体放个一年半载也没关系,但义庄,没有低温保存设施,所以那味不免重了点。

    朏朏的嗅觉还挺不错的。

    救医生的是义庄的守尸人,叫阿义,阿义原本是没有名字的,有家族遗传病没什么,但这遗传病是精神病,还有着非常强悍遗传,那就有问题了。反正,阿义很小的时候他老子就在发疯的时候出事死了,而老娘则在更早的时候就跑了。不是什么人都跟医生一样心理素质过人,能够成日里跟精神病人打交道还觉得有滋有味的,至少阿义他老娘没这份心理素质。

    阿义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有这种家族病史,但并不是生下来就发病,真生下来就有毛病,八成跟安安一个情况。阿义还没那么倒霉,他的家族遗传病大多是成年以后才会发作,而在发作之前,谁也不敢保证这人是不是会一直神智清醒。

    阿义的父亲是在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出现征兆的,而之前的二十年,他的人生还挺正常的,虽然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发病,但既然自己还是正常的,那最要紧的事自然是把日子给过好。而且,他也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倒霉,虽然事实是他就是有那么倒霉。

    在精神病发作之前,阿义的父亲性子很好,人缘也很好,堪称活雷锋,虽然最后......不提也罢。但他清醒时攒下的人脉关系在他死后救了他儿子,没有百家饭,他儿子肯定不用担心会不会发病,因为压根活不到发病的时候。

    阿义在第一次发病后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命运,之前因为不确定他会不会发病,所以别人愿意接济他一口饭,但现在已经证实了他也是个精神病,本来就排挤他的村人自然更排挤他了,之前那些接济他的人也不敢再靠近他,丫跟瘟神真没区别。阿义跑来当守尸人,很大一部分愿意就是因为这个,所有人都排挤他,除了义庄这种人嫌狗缯的地方,没有任何地方欢迎他。

    不管去哪里,人们都是害怕精神病人的,觉得精神病人是怪物,是不祥的妖孽(PS一下,我一直觉得,跟真正的妖孽比起来,精神病人还真不算什么,至少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状态有点问题,不吃人)。

    阿义不识字,唯二认识的两个字是义庄的义字和庄字,他拿义字当了自己的名字。老娘跑太早,老爹死太快,他那会只有个幼童用的小名,长大了自然不适合再用小孩子用的小名。

    医生是阿义去抓鱼时看到的,守尸人虽然也有酬劳,但不多,而那个战乱年代,那点酬劳,也就半饱,因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收藏哇叽文学 wajiwx.cc】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哇叽文学   百度   搜狗搜索   必应搜索   神马搜索   360搜索

哇叽文学|完结小说阅读-时间就像一条河流,它给我们带来轻的和膨胀了的东西,但是那些重而坚固的东西都沉没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