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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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怒瞪安安,安安也冷冷看着我。

    我无奈问:“我说错什么了吗?一个那样的王,通程都是这两个类型。”

    安安抿了抿唇,许久,道:“若将南明比作一个最强大的诸侯,那么长姐就是幼年继位的诸侯王,孩童继承了最强大的诸侯之位,而它的上头有一位雄心万丈,希望吞并消灭所有诸侯,真正君临八荒六合的皇帝。”

    安安神色复杂的道:“它当了九万年的王,天帝始终无法控制或毁灭南明。”

    我愣住,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长姐还真是很厉害。

    诚然,在人族的历史上,集权是很有好处的事,但在非人世界,尤其是神族中,那绝非好事。

    种族不同,谁敢信对方?

    打个例子好了,华夏历史上的异族王朝多不长命?概因风俗习惯与文明都不一样。但再怎么习俗不同,终究还是人族,因此还是能接受。可若是换成妖族当人族的王,人族会答应吗?

    除了脑残智障和人奸,我相信没有任何人族会答应。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有些偏颇,却也有一定的道理。

    每个人的第一立场是由出身决定的,生而为人,那么在思考种族利益时,必然将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天帝与南明神族虽然都是神族,但神族并非一个种族的名字,而是对站在众生之巅的那些存在的称呼,神与神,本质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实属正常,天帝与南明神族便是这种情况。

    物种不同,我可以拿你当朋友,但我不会支持你成为我种族的王,若你一定要统治我的种族,那么,我会杀了你。

    也因此,那个时代,天帝与诸神族不过是一种类似宗主国的关系,诸神族向天帝称臣,同时跃跃欲试拉天帝下马取而代之,而天帝,它干涉不了诸神族的内政。

    大洪荒时代,无数神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绝种的。

    物种不同,根本没法做到完全的统治,既如此不如全部杀光好腾出生存空间给自己的族人繁衍更多的神口。

    这么一分析,少凰她姐继位后面对的情况不是一般的险,人族的君王一步走错不过是王朝更迭,皇族死绝,但整个种族仍会延续,但南明先君一步走错,那不是王族灭绝,而是种族灭绝。

    我没忍住:“你确定你姐没精神分裂症?”

    第118章 第五章美丽·变故

    人不作死就不会死。

    此时此刻瞅着自己的两枚牙齿,我终于明白了这八字真理。

    安安冷冷瞅着我,最终还是没跟我计较,估计是被我的嘴贱给气无语了,因此没再出手打我,我这才松了口气。掉两颗牙齿对我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长回来。而且这回也的确是我嘴贱,明知道这家伙有多敬重她长姐,居然还说她长姐是个庸君,这跟指着皇帝说他老子是个暴君昏君有什么区别?非一般的作死。

    呃,只从这一点判断,少凰比人族的皇帝真是好多了,换了人族封建时代的王,我这个时候早被叉出去枭首示众了。

    不过,这家伙的反应是不是太大了?

    我不过是随口说了句你姐是不是庸君,你就这么大反应,怎么都觉着不正常。

    “嬴政为何能够一统华夏?”安安问我。

    我道:“文明碾压野蛮,自然能够一统华夏。”

    诚然,秦朝时的不少制度在如今看来也是野蛮没人性,但细思就会发现,经过商鞅变法的秦国在农耕文明的发展道路上早就将别的国族给甩后头了,连灰都吃不到的后头。

    秦朝一统华夏,到秦始皇时,秦朝一统华夏所欠缺的不过是一个雄主,我相信,除非是霉运冲天或是晋惠帝那样能够说出何不食肉糜的奇葩,否则任何一个有野心又有一定能力的人成为秦王都能完成那千古之业。秦国一统华夏,已是历史大势所趋,自然,秦始皇也有其过人之处,就辰国初期那情况,有野心有能力的人多会忍不了,而他能忍,忍到足以一击毙命时才出手,从而掌控大权。

    安安继续问:“那么提到一统华夏,世人会想起嬴政之前的百年里励精图治为他一统华夏打下了基础的秦王吗?”

    我道:“一般都不会想起,又不是专门学历史的,能够记得秦始皇一统华夏还是这位被人族称之为祖龙的千古一帝在史书上留下的痕迹格外浓墨重彩,历史最是无情,我想你懂的。”

    一个人,鲜活的一生,呈现于史册之上的不过寥寥数语,因此读史书了解一个人的时候,脑补能力很重要。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理,一千个读史的,能读出一千个秦始皇。

    安安神色莫测的道:“是啊,历史最是无情。”

    这表情,真好奇洪荒初期古神时代终结前夕天地间究竟发生过怎样或荡气回肠、或残酷血腥、或爱恨交织的故事,一定很精彩。遗憾的是,这位抿着唇一副神游九天的状态,不知想起了什么,我想问也没法问,只得继续听演唱会。

    我必须说,这位大明星真的唱得挺不错的,但不知是否我习惯了雷泽的苍凉古朴宛若天地精灵诉说过往的音乐,你让我听这种感情不够真挚的音乐,听一会还行,听久了的话......在演唱会上打瞌睡了真不能怪我。

    只是,不知我的错觉,半睡半醒间,我恍惚看到舞台上的大明星有些诡异。

    许是眼花了吧。

    我心想,旋即酣然入睡。

    临睡前唯一的想法就是:高岚要是知道我拿着她的票在欣赏演唱会时睡起了大觉,一定会活活气得吐血而亡的。

    高岚难得追星呢。

    那家伙对打架的兴趣远远超过追星,这个大明星是头一个,一方面是大明星敬职敬业,演技出色,从不耍大牌,且一直都从事慈善事业,高岚曾经与人打赌找出大明星的瑕疵来,结果.....死活没找出来,自此路转粉。

    这路转粉的过程,全家都无语,但高岚难得对别的事情有兴趣,分散了在打架上的精力还是挺可喜可贺的,加之这位大明星的形像,真的挺完美的,堪称大江南北的梦中女神,因此小姑丈也就没反对她追星。

    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我也跟着醒了,别误会,我没定闹钟,是安安把我拍醒的。

    “我说,我的脸现在还肿着呢,你就不能温柔点?”我对安安说。

    “我已经很温柔了。”

    我呵呵的摸着红肿的脸蛋。“这要是温柔,那什么才叫不温柔?”

    安安回答:“一巴掌拍得你形神俱灭。”

    我无言,换别个说这话我铁定当他吹求,但安安,这家伙还真是写实描绘。

    我无奈的打了个哈欠,算了,你牛,我打不过你,你厉害,你说是温柔就是温柔吧。

    将安安拎着,我背上包往后台溜去。

    为毛要去后台?

    自然是去找大明星,要签名。

    不,我不是粉丝,我要签名纯粹是为了高岚,拿了她的票,欣赏了她的女神,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她真能羡慕嫉妒恨的掐死我,粉丝这种生物完全不讲理的。

    一张女神亲笔写的签名,怎么也能让她高兴起来。

    后台的保安工作做的不错,但挡不住我,只需一张隐身符,所有保安工作都是摆设。

    话说,我还从未发现,道术用来为非作歹的话,还真的挺方便的。得亏我只是为了一张签名,若是不怀好意,就这保安工作,挡得住普通人,挡不住非人生物和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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