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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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羬羊的膏脂才会如此爽口。”安安边说边问:“你要用吗?”

    我道:“谢谢,我没胃口。”

    “不是吃,是保养,羬羊的膏脂是保养皮肤的圣品,据说涂抹在脸上可以永葆青春。”

    我一怔。“你肯定?”

    “我没试过,你知道的,我不需要这个。”

    又把这茬给忘了,这家伙是古神,生而为神,因此长生不老,修成上神后更是不死不灭,它需要保养皮肤吗?丫根本不会老好不好,千万年如一日的顶着一张十七八岁的少女脸蛋。

    我说:“我也不需要。”君族虽非长生不老的存在,但衰老这种现像,只有将死时才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其它时候我们永远年轻,至少看着是很年轻,里子就别深究了,不然究着究着就发现对方是你十八辈的直系祖先那可就悲剧了。

    我没胡说八道,是,君族人自己是不会深究亲戚关系的,只要出了五服,哪怕是直系,也是平辈论交,除非是非常正式必须讲究辈分的场合和日子,否则我们根本想不起来,更别提深究了,但前不久不是出了一个不是神民的族人吗?老爹出于人族的思维逻辑,觉得应该弄清妻子娘家的亲戚关系,具体过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结局是个悲剧。

    瞅着羬羊膏脂,我问安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羬羊是洪荒妖族。”

    安安想了想,说:“确切的说,是大洪荒时的妖族。”

    我颌首,然后问:“古妖族,似乎都是生而有灵智。”

    虽然妖族超过九成都是后天产生的灵智,然后一步步化形,走得非常艰难,这也为何人族修行了不过几十年或百年的修士能与千年老妖怼的根本原因。虽然都是修士,但人修与妖修从来都不是一个起跑线,人修从起跑线出发时,妖修还在为起跑线的资格苦苦挣扎奋斗,先拥有灵智,再是化形,只有化形了才能站到起跑线去。

    不过事无绝对,妖族也有生而有灵智的,且不是个体,而是族类,如朏朏,如羬羊。它们虽然还要为化形而努力,但比起那些从毫无灵智的野兽开始的野妖已经好很多了。

    原因何在?

    严格来说,这些妖已经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妖族了,也可以称之为神民。

    大洪荒时代,所有生灵都为灵智与化形而苦苦努力,哪怕是靁,别看它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化形就觉得很威风,实际上从产生灵智到化形,它化了无数万年,再修炼成上神,更是耗费了无数元会。

    众神感天地寂寞(真寂寞,你能想像你最近的邻居也跟你至少隔着亿万里距离的日子有多美吗?这不是夸张,而是大洪荒初期的真实写照,啧,罗布泊的人口稠密度跟那个时代一比,都可以称之为超级大都会了。)这生活环境,得亏那些神人跑得比光还快,不然想拜访一下邻居找点乐趣都不能。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个住得近的邻居的,亿万里外有个邻居,那是幸运儿,大部分连这亿万里外的邻居都没有。因此众神相继用自己的精血创造了自己的苗裔,创造时它们也担心过自己的苗裔会不会生而无灵智,是野兽,那就太悲剧了,自己想要的是可以交流的智慧生物,不是野兽啊,要野兽的话,洪荒大地上一抓一大把啊。

    但是,众神惊喜的发现自己的后裔生而有灵智,这真是可喜可贺。

    别人的孩子生而有灵智,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个野兽,不理智的肯定心里不平衡的成为恐怖分子,冷静的则会寻找原因,然后发现,唯一不同的因素就是,神民流着神血。

    大洪荒时代后期的混战与这一发现有很大关系,众生拼命的培养自己的种族神,然后利用神血来改造族群的血脉,结果是可喜可贺的,就是大洪荒最繁荣的时期,神人多如狗。

    人多了尚且有纷争,何况那些桀骜不逊,个个都是天之骄子的神人,打起来实属正常,世界没被它们给打崩了真是不可思异。咳,我绝不是诅咒盘古世界,着实是大洪荒时代那些神人真有这破坏力。

    朏朏与羬羊这些便是曾经培养出了妖神的物种,虽然妖神已陨落,但血脉已经改变,因而它们生而有灵智,是智慧生物。

    吃野兽和吃智慧生物是两个概念,反正在我看来是两个概念。

    玄君吃人,我没拦着,是因为我不在场,没因此对他做点也是因为它已经吃了,我要做什么的话就只能是为死者报仇,但我真不想为了几个人渣拿命冒险,尤其是这种肯定活不下来的冒险行为。然它若乱吃人,且是我在地盘乱吃人,那我肯定跟它好好“沟通沟通”。值得庆幸的是,玄君虽然吃人,但不乱吃人,你不惹它,它也懒得理你,因此我的小命始终好好的。

    人吃动物,我也不反对,但天生万物,那么多吃的,为什么一定要吃智慧生物?这感觉一个人将自己的同类给下锅煮了似的。

    想像一下,你想吃肉,将食物丢进锅里煮,食物一边被煮一边愤怒的咒骂你、诅咒你,亦或是苦苦哀求你别吃它,这谁还能吃得下去?吃得下去的话就想像着把食物换成人形,这要还有胃口,建议去找朏朏医生办入院手续。

    拿羬羊熬油.....这膏脂在我看来,已然等同于人油人膏。

    你有你的传统与习俗,我管不着,我也尊重你,但我也有我的意志,你在你自己的地盘爱怎么折腾都随便你,但在我的地盘,必须守我的规矩。

    第121章 第五章美丽·不知足

    大明星忙了一整日,疲惫的回到酒店,回房间的仪态看似从容,但脚步却极快,不过一会就回到了门口,打开了门,第一时间就跑进了房间里取出“脸霜”抹脸。

    将一张脸给拾掇好,反复的照镜子,直到皱纹不见了才松了口气,然而这口气才松就发现脖颈上多了一柄断剑。

    瞅着大明星,我很是无言,之前狂照镜子原以为只是自恋,然如今看来,这哪是自恋,分明是在看皱纹。

    我终是忍不住:“这种油脂涂抹在脸上,你就不会觉得恶心想吐吗?”再爱保养皮肤,拿人油人膏往脸上涂也惊悚啊。我知道,那膏脂不是人膏,但都是智慧生物,有区别吗?

    大明星惊讶的看着凭空出现的我,估计她再被疯狂粉丝跟追踪偷窥都没碰见过我们这种能凭空冒出来的,尽管我们并非粉丝。

    “你是什么人?不,你不是人。”

    大明星到底是大明星,心理素质真心不错,这么一会的功夫就冷静了下来。不过这判断力,我不由问安安:“我看着那么不像人族?”

    君族人除了手臂上有鳞片,外表看上去和人族是差不多的,自然,拿手术刀切开了的话,那区别就大了去了。可这差别也不过是体质的不同,大体还是不同的,硬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精钢剑与青铜剑的区别,都是剑,但材质和冶炼配比度不同,别的都一样。神民大多如此,古神创造后裔的时候并非全部都是按着自己的形像做为模板,大多选了最适合修炼的道体(即人形)做为模板。也因此,不看我身上的鳞片,单凭肉眼是很难区别出来神民与人族的区别。当然,那双眼若是神民这样继承自古神的眼,那就另当别论。

    安安没回答我,回答我的是大明星。“我的脸霜是与一些‘人’买的。”

    人这个字说的时候用的是重音,显然别有所指,我愈发无语。

    重金之下,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出卖的,这不仅仅是人性,也是非人性,确切说,智慧生物都有这毛病。喜欢人类社会的繁华与纸醉金迷,不喜欢深山大泽的寂静苦修,因而混迹人间的非人生物和修士真心不少,而其中为了享受更好的纸醉金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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