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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第326页(第1/2页)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
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那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也一样,他想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但人类的法律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我纠正道:“你儿子不是他杀的,是你儿子太熊,他最多见死不救,出事时将血腥味和惨叫声给屏蔽了,让周围的人无法发现。不过你放心,他也够得上犯罪了,等你们的恩怨了结后我会制裁他。”
吴老先生道:“他现在想害我第二个儿子。”
我提醒:“你先杀了他女儿的。”所以他要杀你儿子让你感同身受不是很正常吗?
吴老先生咬牙道:“就算如此,杀他女儿的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杀要剐他应该冲着我来。”
我耸肩道:“这个我不是受害者,没有发言权,你自己找他谈吧。”
“那好吧,我想见他,你可以帮忙吗?”
我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儿子带的手套是他女儿的皮做的,那玩意会源源不断的滋生人的野心,你儿子一改少时懦弱的性子大抵也是这个原因。”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光芒四射,但不管是什么都得有度,而源源不断的野心,我只能说,节哀。
吴老先生显然懂了我的意思。“那是我儿子。”
我无奈带他去见那只羊,约在一家咖啡厅。
当天晚上吴老先生就服用大量安眠药过世了。
第二日那只羊就来找我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拿出合同。“不杀你,签个五百年的约就行,以后好好工作多积点德。”
后记
小吴先生一出院就被警察带走了,涉嫌大量犯罪事件,从杀人、诈骗乃至于贩毒、贩卖人口……应有尽有。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说:“那只猼訑挺会玩文字游戏的,吴先生当年并非有意,他也不知那不是普通动物,猼訑也太……”
我说:“是我报的警,见义勇为,不用夸我。”
赵哥:“……”
我又问:“至于他做的是不是过了,你觉得过了?”
赵哥点头。
我笑说:“你是人。”
赵哥道:“我当然是人。”
我道:“你是人,你的立场是人,可我不是,人族的立场与我无关,我是真正的旁观者,反正我是觉得他不过分。”
还有这屋子的人也不觉得过分,不乏觉得应该灭门的,死的可是一只幼崽,还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说:
种族决定思维潜意识的立场,庄主不是人,接受的教育也不是人族的,跟人族有代沟。
第237章 第十二章罂粟·嗑药史
罂粟如斯美丽,却因何而罪恶?――庄主
高岚放学来山庄接安安的时候带来一些宣传毒品危害的册子,我随手捡起看了看,照片里的人也太惨了吧,这哪是人,妖怪吧,不对,应该是连妖怪都不如才对。妖怪只是生的比较放飞,各自审美观不一样,但不管从哪种审美观去看,妖怪都是相当健康有活力的,不少妖怪脑袋砍了都死不了,而照片上的人,昧着良心都没法说那是健健康康。
我很是感慨:“毒/品都传入华夏一百多年了,却始终没消失,有够不长记性的。”
安安随口纠正:“华夏毒/品的历史超过一千五百年。”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有那么久吗?
安安道:“魏晋风流,五石散,嗑药磕的,两相比较,照片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当年建康城那些……好听点是行为艺术,直白点就是一群神经病,只是神经病有权有势,没人能管,也没有精神病院可以接管,不然,多半人满为患。而且,如今这年头,就你手里的宣传册就可以知道嗑药属于非主流,只有少数人如此,而魏晋时代,嗑药是时髦,是潮流,只要磕得起就少有不沾的。”
我突然觉得对外怂对内折腾武将和女性仿佛被害妄想症的宋朝也没那么逊了,至少宋朝没有嗑药的社会风气。
我道:“看来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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