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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_都广建木【完结+番外】》第530页(第1/2页)
拥有了人形后患立刻就奔赴了人类社会。
患要增进修为,智慧生物滋生的忧愁冤气不可或缺,而所有智慧生物里,人族的忧愁冤气是最多的。
患可以吸取别人身上的忧愁冤气进行修炼,而被吸走了忧愁冤气的人,哪怕是抑郁症也会变得不抑郁,而因为心理问题而扭曲变态的人也会因为心头舒畅起来而有机会变回正常。
说起来跟朏朏医生有些像,都是天生干心理医生的,只是,朏朏医生的种族天赋是为了狩猎而进化来的。
剑有双刃,端看你如何用。
如今的桓萱用这柄剑当心理医生救治了无数心理不健康的人,但曾经的桓萱....干着与如今截然相反的事。
如今的桓萱是满世界找符合条件的目标打着泡妞泡男人的接近再吸取忧愁冤气,修炼和行善救人两不误,曾经的桓萱是走哪祸祸到哪。
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粥。
制造出几个有权有势的心理变态,然后就可以收获一大片忧愁冤气。
桓萱入世是在战国后期,吃了个肚儿滚圆,之后的岁月里虽然也有一些时间能吃到饱,但大部分时候都勉强果腹。桓萱也因此怀念起了先秦与秦汉交替时的乱世,然后就想做点什么。
王朝更迭并非一人能为,但可以推波助澜,桓萱推了多少波不得而知,但乱世如它所愿的降临了。
桓萱与邓封的前前前....前世便是在西汉王朝覆灭、王莽新朝已建立,乱世将生未生时相识的。
邓封彼时也姓邓,名奉。
邓奉是世家子,却不是纨绔,文武双全,年少时好游猎,青年时也好,晚年?没有晚年。
十三岁那一年邓奉出门游猎,追着一头猛虎跑进了山林深处,猛虎没追到,仆从也被甩丢了,以前也没来过如此远的地方,毫无悬念的迷路了。
十三岁的年纪虽还是半大孩子,但邓奉的心理素质很好,捡了根树枝随便一丢,然后顺着树枝所指的方向就一直走了下去。
很难说邓奉的运气是好还是坏,因为树枝指的是山林更深的地方,但那里有“人”。
王莽建立新朝虽是社会需要一场变革而在诸多势力的默许的,但西汉到底两百年国运,又以天授君权洗脑,觉得刘家受命于天的人也不少,因此王莽杀的人并不少。
杀人多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君王登基后只要有能力杀人都是谁对自己坐皇位有异议就杀谁,杀到没人有异议为止,例外的也不是没有,但那种例外的不是自身力量强盗变态就是心理素质强到变态,王莽哪一种都不是,华夏历史上也没有哪位皇帝是。王莽的问题出在他进行的变革上,他的变革....很好,奈何太超前。
个人超前半步是天才,超前一步是火刑架,皇帝超前一步是江山不稳。
患吃得有点撑,因此找了个灵气不错的地方修炼消化。
邓奉好死不死的撞见了患,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那外形似牛体型却比大象还要惊人,并且介于虚实之间的存在非人。
邓奉本能的就想跑,却又很快就控制住了人的本能。
邓奉偷偷看过不少杂书,因此是看过关于患的记载的,据说武帝出游东方,还没有出函谷关,便被一个怪物挡住去路。
那怪物身长几丈,形状象牛,青色的大眼睛仿佛灯泡般亮晶晶,明明四只蹄子插入泥土中,看似没动却如影随形。
官吏们被吓得不轻,只有东方朔用酒浇它,浇了几十壶,怪物就消失了。
汉武帝问其故,东方朔答:“这怪物叫患,经由忧愁冤气所生。依我看,这里一定是秦国的监狱所在地,就算不是监狱,也一定是犯人服劳役的地方。酒能用来忘记忧愁,所以才能把它消去。”
邓奉觉得那就是患,他身上正好有酒,便想试试。
取下腰间酒囊,蹑手蹑脚的靠近患,觉得距离差不多时将酒泼了出去。
好消息是酒的确有用,患被浇到的地方虚幻了三分,坏消息是患的体型太大,那点酒根本不够看,更坏的消息是患被酒浇到后便睁开了眼。
作者有话说:
怕有读者不明白典故,这里解释一下。
我见犹怜:少凰曾于人间化作南康公主,当公主时救过李夫人,说了一句铭记史册的话:我见犹怜,何况老奴乎。
以女子之身对另一个生得特别好看的美女说这样的话本来就很容易想歪,而庄主在知道李夫人实为少凰在洪荒时代的情人的转世后,我见犹怜这四个字在她的认知里就——
我见犹怜=百合
第339章 第五章患·记忆
患瞅了瞅自己身上被化解的部分忧愁之气,又瞅了瞅邓奉,发现邓奉身上竟然什么忧愁冤气都没有,人活在世间,少有人能一生都不产生忧愁冤气的,不过看了看邓奉的年纪与衣着,明显出身优渥衣食无忧,加之年纪小,应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患变成了人形。“小鬼你哪来的?”
患的人形美且有气质,邓奉看得惊艳,同时放下了几乎蹦到嗓子眼的心,看这情况应该是没生气,而不生气,自己的命应是保住了。
命保住了,邓奉的皮又冒出了头。“女郎真的是传说中的患啊。”
患:“....”这是重点吗?
见过的人族多了去,不怕自己的人族也见过不少,但那不是修士就是自信能够跑得掉的人,像邓奉这种很清楚不是对手也跑不掉却还如此心大的,着实头回见。
患难得的有了点好奇心。“你不怕我吃了你吗?”
邓奉愣了下,似是被提醒到了,道:“就算怕,你若是想吃我,我也跑不掉吧?”顿了顿,还是没忍住问了句:“那你吃人吗?”
患:“.....不吃。”它只对人产生的忧愁冤气有兴趣,对人本身没兴趣。
邓奉顿时松了口气。“不吃就好。”不吃人他就很安全。
邓奉虽比同龄人成熟,但终究还是半大的孩子,在专注搞事几百年的患面前,他心里的想法几乎一览无余,也正因为近乎一览无余患才更无语,这名人族的心究竟有多大?
邓奉的心大得没边了,不仅放下了下还向患问起了路。
患无语的不想说话,却鬼使神差的给邓奉指了路,它不吃人也不杀人,却也没有助人为乐的精神,然邓奉恰好让它觉得有意思,倒也不介意指个路。
患觉得邓奉有意思,邓奉也觉得它有意思,少年人总是对自己不了解的世界充满好奇,因此邓奉单方面与患成了好友。
“话说你为什么叫桓呀?是姓还是名?”邓奉好奇的问患。
“都不是。”
“那是?”
“混迹人类社会需要一个给别人用的称呼,而我是患。”
患?
桓?
邓奉秒懂,这起名风格可真是简单粗暴。
患问邓奉:“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找我这么个妖怪,你家人知道吗?”
邓奉道:“我跟家里人说自己结识了一名隐士。”
患觉得,它要是邓奉的家人能活活打死他。
好奇心这玩意是智慧生物的天性,要没这玩意,智慧生物也无法进化出文明来,但顺从好奇心的后果也不全是好事,至于是好还是坏还得看好奇的对像。
患没有善意,但也没有恶意,因此邓奉谈不上作死,但如果因为患的态度而觉得其它非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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