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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新来的下属为何如此迷人_煤球与毛球【完结+番外】》第51页(第1/2页)
“你负责洗菜。”江觅把一袋青菜塞进他手里,目光里带着点考验的意味,“会洗吧?”
“当然会。”秦玦接过菜,打开水龙头,哗啦啦的水声在厨房里响起来。
他洗得确实认真,一片叶子一片叶子地掰开来冲,冲完了还甩了甩水,整整齐齐地码在沥水篮里,青菜叶子绿油油的,水珠还挂在上面,亮晶晶的。江觅在旁边切肉,余光扫了他一眼,心想这人洗菜的样子跟他坐在会议室里签合同的样子,反差也太大了。
先做蛋糕胚。江觅把材料一样一样地称好,面粉过筛,鸡蛋分离,动作利索得不像刚学的。秦玦站在旁边看,时不时递个东西,糖,牛奶,黄油。该说不说,这人眼力见还挺好,往往江觅的目光往什么东西上瞧一眼,然后手一伸,东西就到了,跟提前排练过似的。
“你到底什么时候学的?看上去可不像新手。”秦玦问。
“真就这几天晚上学的。”江觅把蛋黄糊搅匀,手腕转得飞快,“看了几个视频,挺简单的。”
秦玦看着他拿打蛋器打发蛋白的样子,心想这人说“挺简单的”的语气,跟他做项目汇报时说“这个方案我没问题”一模一样。
轻描淡写的,好像随便弄弄就成了,却没人知道他背后付出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蛋糕胚进烤箱后,江觅开始准备菜。
三杯鸡是第一道。鸡腿肉切块,大小均匀,姜切片,蒜拍碎。锅里倒麻油,油热了之后下姜蒜爆香,厨房里顿时弥漫出一股浓郁的香气。鸡肉下锅,在锅里翻炒,从粉白色变成焦黄色,锅铲碰着锅底,叮叮当当的。再加上酱油、米酒、糖,大火烧开转小火焖,盖上锅盖,咕嘟咕嘟的声音从锅盖缝隙里渗出来。
秦玦在旁边洗菜,时不时往锅里看一眼。十多分钟后,香味开始往外飘了,浓郁的酱香混着麻油的香气,勾得人心里发痒。他咽了咽口水,喉结上下滚了一下。
“饿了吗?”江觅头也没回地问。
“还行。”秦玦说。
话音刚落,肚子叫了一声。在安静的厨房里,那声音格外清晰。
江觅笑了,揭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吹了吹,递过去:“尝尝咸淡。”
秦玦张嘴接住,嚼了两下,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好吃。”他说,声音含含糊糊的,嘴里还嚼着肉。
江觅看着他那一脸满足的样子,忍不住又笑了:“咸淡合适吗?”
“合适。”秦玦咽下去,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特别合适。”
番茄牛腩是第二道,牛腩已经焯过水了,和番茄块一起下锅炖,汤汁红亮亮的,番茄的酸甜味和肉香味混在一起,闻着就开胃。山药排骨汤也炖上了,时间紧,只能放高压锅里压一压,不然用砂锅慢慢炖出来的汤更香。蒜蓉西蓝花最后炒,大火快炒,几下就出锅,颜色翠绿翠绿的,蒜末的香味扑鼻。
一个半小时后,四个菜整整齐齐地摆在餐桌上。秦玦把蛋糕胚从烤箱里取出来,放在架子上晾凉。江觅在旁边打发奶油,打蛋器嗡嗡地转着,奶油从稀薄的液体慢慢变成蓬松的云朵。抹面的时候他格外小心,刮刀贴着蛋糕转了一圈又一圈,把表面抹得平平整整的,最后在上面用草莓片摆了个简单的花样。
“好了。”江觅把蛋糕放进冰箱,“再冰一会儿就能吃了。”
两个人坐到餐桌前,秦玦开了一瓶红酒,倒了两杯。酒液在杯子里晃了晃,映着头顶的灯,在桌面上投出一小片摇摇晃晃的光。
“生日快乐。”江觅举起杯子。
秦玦跟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酒液滑过喉咙,温温热热的。
两人吃着菜,聊着天。秦玦夹了块牛腩放进江觅碗里,江觅给他盛了碗汤,一来一往的,像是有默契似的,谁也不用说“谢谢”,就那么自然而然地递过来、接过去。
“我想学做饭。”秦玦忽然说。
江觅愣了一下:“你应该不用自己学做饭吧?”
秦玦摇摇头,筷子在碗里戳了戳,像是在想怎么说。
“不一样,”他说,“别人做的和自己做的不一样。我也想……有一天能给喜欢的人做饭吃。”
他说完,低头喝汤,没看江觅。
餐厅里安静了几秒,墙上时钟的秒针滴答滴答走着,红酒在杯子里微微晃荡。
江觅握着筷子的手指收紧了紧。
秦玦没说“喜欢谁”,但他们都知道说的是谁。这句话像是被小心地放在桌面上,轻飘飘的,但压在那儿,谁也没法当作没看见。
江觅垂下眼睛,心里乱成一团。
他喜欢秦玦,自己心里也清楚,是哪个瞬间开始的?独自登山的那个下午?当时他看着笼罩着整片大地的黄昏,心里想着要是旁边有个人就好了。还是秦玦以赔礼为由给他买衬衫、买领带、买西裤的时候?是夜市里看见秦玦举着棉花糖边走边舔、像个小孩一样的时候?还是暴雨天在烛光里,秦玦说“你不是累赘,你是礼物”的时候?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个人在他心里,已经不只是老板了。
但他害怕。
他害怕的东西太多了。害怕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一个是老板,一个是员工,一个从出生就什么都有,一个拼了命才走到今天。害怕在一起之后又分开,害怕分手之后在公司里怎么面对,害怕那些闲言碎语变成真的,害怕被人说“你看,果然是这样”。他听过太多这样的故事了,办公室恋情,轰轰烈烈地开始,狼狈不堪地结束,最后走的那个人,永远是没有背景的那个。
他不想走。
他想留在这个人身边。
哪怕不是恋人,哪怕只是下属。至少能每天看见他,能和他一起吃饭,能在他加班的时候给他倒杯水,能在走廊上遇见的时候说一声“秦总好”,这些就够了。
“对了,”他笑了一下,把话题岔开,“生日礼物还没给你呢。”
他起身往玄关走,像是没注意到秦玦眼神里那一点落寞。
江觅从包里掏出一个礼品袋,走回来递给秦玦。
而此时秦玦已经收拾好表情了,笑着接过来,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打开,是一条领带。炭黑色,暗纹,款式简约,和之前他送江觅的那条,是同一个牌子。
秦玦看着那条领带,心里叹了口气。
他当然高兴江觅送他礼物。送什么都高兴,路边拔根草给他,他都高兴。但江觅选了这条领带,送回同等价位的,意思就很明确了,江觅不想欠他的人情,也在维护自己的自尊心。江觅就是这样的人,你对他好一分,他记在心里,一定要还回来,不占任何人便宜。
他知道,他都知道,但他不能说。
“谢谢。”他把领带放回盒子里,抬头看江觅,笑得很自然,“下周一我就戴你送的这条。”
江觅心里长舒了一口气,笑了笑:“你喜欢就好。”
两个人继续吃饭,气氛又轻松起来。红酒喝了大半瓶,秦玦的脸微微泛红,话比平时多了不少。他开始讲自己小时候的事,五岁那年非要开家里的遥控车下楼梯,还好被他妈一把拽住了,不然得摔得头破血流;八岁那年跟他爸去钓鱼,一脚踩滑掉进池塘里,他爸被他妈骂了整整一个下午;十五岁打篮球赛,决赛输了对手两分,他耿耿于怀了三个月,天天放学自己去球场练投篮。
江觅听着,笑得肩膀直抖,筷子差点没拿稳。
“你小时候也太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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