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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新来的下属为何如此迷人_煤球与毛球【完结+番外】》第59页(第1/2页)
“我有人来接,”她说,目光收回来,落在江觅脸上,“你们呢?”
“打车去酒店。”江觅说。
沈清点点头。她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秦玦。
秦玦正背对着他们,在看手机,肩膀微微侧着,明显是在听这边的动静。沈清收回目光,压低声音对江觅说:
“你那上司,喜欢你吧?”
江觅怔了一下,像是一层窗户纸被人用手指头戳破了,风从那个洞里灌进来,凉飕飕的。
“什么?”他说,嗓子有点干,莫名有些心虚。
沈清笑了:“别装了,”
“我又不瞎,从在机场见到开始,他的眼神就没从你身上移开过,你以为我没注意到?再说了……他看你的眼神,跟看别人完全不一样,只注意得到你,别人在他眼里跟路边的花花草草没什么区别。而且刚才在飞机上,你睡着了,他还把外套给你盖上,我可从来没见过哪个上司对下属这么上心的。”
江觅张了张嘴,下意识想辩解几句,可那些话在嘴边转了一圈,又咽回去了。
他不想骗人。
他清楚沈清说的都是真的。
如果撒谎,既对不起两人之间的友情,也对不起秦玦的感情。他不想用谎言来打发一个关心他的人。
沈清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在安慰一个犹豫不决的小孩。
“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她说,“这种事,外人说再多也没用。我先走了,回头再聊。”
她拖着行李箱往外走。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有节奏的声响。走了几步,又回头,冲江觅挥了挥手,又看了一眼秦玦的方向,随后回头,快步离开了。
秦玦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他靠在柱子上,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屏幕亮着,但页面没动过,余光一直在往这边扫,光明正大的,但又不愿意被发现的看。
江觅走过去,脚步声在空旷的到达厅里显得很轻,但秦玦却立马抬起了头,把手机收起来。
“走吧。”他说。
两个人出了机场。伦敦的空气比B市湿润,也没有B市冷,一辆黑色的出租车停在面前,司机下来帮他们放行李,说了句什么,带着浓重的伦敦口音。
车上江觅没怎么说话。他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伦敦的街景一帧一帧地往后退,灰色的天,红色的双层巴士,黑色的出租车,维多利亚式的建筑,街角的小酒馆。这个城市他待了好几年,每条街都认识,每个转角都有回忆。特拉法加广场上那只铜狮子,他见过小孩爬上去,很快又被警察赶了下来。泰晤士河边的长椅,他坐过无数次,看着河面上的船来来往往。大英博物馆门口的那段台阶,他和沈清坐在上面吃过三明治,那天阳光很好,鸽子在他们脚边走来走去。
脑子里还刻着沈清刚才问的话。
“你那上司,喜欢你吧?”
他当然知道。
秦玦从来就没掩饰过,从咖啡到赔礼,从便利贴到那条盖在他身上的毛毯,从出差到农家乐,从生日到爬山。这个人做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那些不动声色的好,那些藏在“顺便”背后的刻意,那些被他说成“没什么”的付出,他全都知道。
他也知道自己喜欢秦玦。
这种喜欢不是从某一天突然开始的,而是像一条河,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流过来的。他记不清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也许是秦玦第一次把写着“加油”的咖啡放在他桌上的时候,也许是秦玦在雨里递给他一把伞的时候,也许是秦玦在暴雨天的房间里说他是一份礼物的时候。也许是更早,早到他还没意识到的时候。
但他还是怕。
怕在一起之后,那些现在看起来美好的东西,会变质。怕那些不动声色的好,会在柴米油盐里被磨光。怕那些藏在“顺便”背后的刻意,会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变成理所当然。怕有一天分手了,连现在这种关系都维持不了。怕连同事都做不成,怕连朋友都算不上。
相比起来,甚至分手后会失去这份工作都显得没那么重要了。离开了宇光,以他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在其他公司依然能混出名堂。可其他公司没有秦玦。没有这个每天等着吃便当的人,没有这个会把他随口说的一句话记在心里的人,没有这个看他的时候眼神会变得柔软的人。
车窗外,伦敦的街景还在往后退。路过一家书店,橱窗里摆着一排新书,封面花花绿绿的。路过一个公园,草坪上有人在遛狗,一条金毛叼着飞盘跑过来跑过去。路过一座教堂,尖顶上的十字架在灰色的天空下显得格外清晰。
他在这座城市待了好几年,以为自己的未来会在这里。毕业的时候,导师问他打算留还是回,他选择了留在伦敦,接受导师介绍的工作。后来宇光的人事部经理发来了招聘信息,他考虑到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就回来了。现在他坐在这辆车里,旁边坐着秦玦,想的不是过去,是以后。
到了酒店,王特助在大堂等着,接过秦玦手中的行李箱,带着两人各自回了房间。
这次不再是住在同一个套房里了。秦玦的房间在江觅隔壁,隔着一堵墙。江觅站在自己房间门口,看着秦玦推开隔壁的门走进去,门在他身后关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咔嗒”。
江觅洗完澡,躺在床上。酒店的床很大,很软,躺上去整个人都会陷进去。窗帘没拉严,外面伦敦的夜空不是黑色的,是一种暗橘色,被城市的灯光染的。他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缝,从灯座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一条干涸的河流。
他听见隔壁有脚步声。很轻,很慢,从门口走到窗边,又从窗边走回来,然后安静了下来。大概秦玦也去休息了。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是羽绒的,软得没什么支撑力,脸埋进去的时候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
心里头乱糟糟的。像一团被人揉皱了的纸,怎么都抚不平。
他想起刚认识秦玦的时候,觉得这个人冷,不好接近,说话的时候眼睛不看你,签字的时候头都不抬。后来慢慢发现不是这样,这个人会记住他喜欢的咖啡口味,会在他加班的时候“顺便”路过他的工位,会向爷爷奶奶保证在两位老人看不见的地方照顾江觅。
沈清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他有什么数?他什么数都没有。他知道自己喜欢秦玦,知道秦玦喜欢他,但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往前走一步,可能是海阔天空,也可能是万丈深渊。停在原地,至少现在这样也挺好的,至少现在,他还能每天看见他,还能以职务为由坐在他旁边,还能享受很多两人相处的时刻。
他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缝。
越来越不像自己了。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他,想要什么就去拿,想做什么就去做,从来不会犹豫,从来不会害怕,因为他已经没什么能失去的了。现在呢?畏首畏尾,想要又不敢要,成了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开始害怕失去。
他闭上了眼睛,隔壁没有了声音,整层楼都安静了。
他把被子拉到下巴,蜷起身体,膝盖抵着胸口,试图藏匿自己慌乱的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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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情敌
第二天早上,酒店餐厅。
秦玦下来的时候,江觅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了。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没打领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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