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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和“哥哥”,一字之差,听起来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

    莫虞抵御不了。从小看长大的弟弟,就算外表完全是比他还高大的成年男人了,在他心里仍永远有对方小孩时的影子,对于他的撒娇,莫虞会心软,会放下戒备。

    “……”看着宋致晏越撅越高的嘴,莫虞最终妥协了,“好吧。就一晚。”

    ·

    凌晨十二点半,两人回到酒店套房。

    莫虞打开玄关处的灯,从鞋柜里拿出一双酒店备的拖鞋递给宋致晏,自己撑着鞋柜换上拖鞋,往起居室望了一眼,莫哆咪不在它自己的猫窝里。

    但听到开门的东京也没有跑过来迎接莫虞,莫虞猜想十有九点九成这只猫以为莫虞今晚不回来,于是偷跑到他的床上睡了。

    世界倒数第一有分离焦虑的猫,世界上第一有分离高兴的猫。

    宋致晏穿着拖鞋跟在他身后,搓了搓鼻尖:“我睡哪?沙发吗?”

    “有客房,在我卧室隔壁。酒店每天都会派人打扫整间套房的,不会落灰。”莫虞给他指了客房的方向,“如果你实在不放心,我可以现在打电话让他们送来新的床具更换。”

    “没事,不用麻烦了。”宋致晏四下打量着这个莫虞的住所,很标准的酒店套房,黑白灰色调,冷淡,安静,整洁,除了起居室里给猫咪生活的那一角,几乎没什么人味。

    莫虞不会给这里添置太多家具或装饰品,他随时会走,不带任何牵挂地走。尽管这间套房他已经租了很多年。

    莫虞倒了两杯温水,把其中一杯递给他,问道:“夜不归宿,你和你哥哥报备了吗?”

    “说了。”

    “好好解释哦,不要说‘我和莫虞今晚一起睡’或者“我和莫虞在酒店开房”这种让人误会的话。”

    宋致晏迅速红了耳根,为自己辩解道:“我没有……”

    莫虞笑笑,没说什么,伸手捏了捏他泛红发烫的耳垂。

    “洗了澡就早点睡吧,晚安。”

    莫虞洗漱更衣,把身上清理干净,开着空调躺进棉被里,掀开杯子一角,果然从被窝里挖出一只熟睡的小猫,打着鼾。

    莫虞打开阅读灯,上半身半靠在床头上,从床头柜上拿过看了一半的书,伴着被水蒸气熏出来的倦意静心阅读。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之一,睡前阅读。

    今天已经打破了一次秩序,他必须重新维持,使其稳定运转,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须在秩序内,他对自己有着近乎偏执的控制欲。

    看了半小时,正好看完一个章节,莫虞摘掉眼镜,搁置在床头柜上,放下书,准备入睡。

    这时,房间门被敲响,隔着门板,对方的声音又放得很轻,有些含糊。

    “莫虞哥……你睡了吗?我睡不着。”

    莫虞下床给他开了条门缝,对方耸肩弯腰,正疲惫且委屈地看着他,洗完的头发还没干透,有几缕湿哒哒地贴在额头上。

    “怎么了?”

    宋致晏幽怨地看着他,鼓足了勇气,一字一句地问他。

    “你为什么要吻我?”

    唔。

    莫虞苦恼地抱着手臂,歪头看他。

    原来没忘掉啊,真不听话。

    第69章 (宋)

    人在这个世界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都该有一个动机或原因。

    喝水是因为渴了,吃东西是因为肚子饿或者嘴馋,闭上眼睛睡觉是因为困了累了,去公司上班是为了领薪水来生活,去学校是因为不去会被爸妈揍,去医院是要修理自己的身体或者脑子,去菜市场买菜,去蛋糕店买蛋糕,去百货店则有很多可能的原因,总归是想买点东西。

    你举起手,抬起脚,转过头,哭或者笑,翻跟斗或批个一字马,总得有个这么做的原因。

    若无缘无故没头没尾地就做出一件事,那是脑干或心脉已经受损了的疯子。莫虞不是,一个早熟早慧的聪明人没理由长到三十三岁就变成疯子,他机灵狡猾得很,就算他是,宋致晏也绝不肯承认,他只是有点坏,有点可爱的恶毒,他还能沾沾自得地欣赏别人为他发癫,他当然没有疯。

    倒推过来,既然莫虞不是疯子,那么他这个吻合该有个理由,这个理由明显不可能是“喜欢宋致晏”,喜欢这个情愫是不足以驱使人去吻人的。人类得幸成为灵长类,大脑发育,有自己的语言,会用工具,因此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很大,他们可以对很多东西说喜欢。

    看到一朵开得正盛的花,你可以自然而然地说喜欢,但不会伸出舌头去舔吮它的花蕊——你当然可以这么做,但建议在周围百米内无人时行动。对很多物品都如此,精致小巧的蛋糕、某家老店的烧鸭、商场里挂着的包和衣服、一瓶饱受盛誉的香水——比如香奈儿五号,你都可以慷慨大方地说喜欢,没有人会觉得奇怪。但如果你亲吻它们长达一分钟,那你必须得在医生或阿sir到来之前撤离现场,否则就只能在家中无人时偷偷行事。

    那对于人呢?也是一个道理。你对可爱的小孩可以说喜欢,你对有好感的身边人也可以说喜欢,对咖啡店的侍应生,对帮你做了两次报表的同事,对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七大公八大姨,都可以说喜欢。但吻?绝对不行。

    在宋致晏的观念中,亲吻这个行为只能对爱的人做。

    什么是爱的人,什么是爱?爱是比喜欢更深沉也更浓烈的感情,爱的历史悠久,又千变万化,在不同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定义。人们表达爱,往往更为严肃和谨慎,同时也更羞涩与诉说爱意。东亚人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对一个人物投以喜欢,但要说爱,他们往往需要慎重考虑,要在情感和激素的双重冲击下,才肯说出口。

    莫虞爱他吗?宋致晏不知道,他似乎从未从莫虞口中听过这个沉重的字眼。他只在黎行文那得知一句所谓的“莫虞不需要爱,他没有爱也能活得很好。”

    宋致晏当时回嘴说“没有人不需要爱。”

    这句话出口,很心虚。

    事实真如此吗?莫虞可不是普通的人,他是毒蛇,是美杜莎,是塞壬,是一切妖魔鬼怪的总和,是画在《毒蘑菇辨认指南》上标大字写明“绝对不可食用”的最危险最可爱一类,是丛林深处艳丽的食人花,是海市蜃楼,是艾梅斯莫。

    这种人需不需要别人爱他,他又是否会对人产生爱?宋致晏不知道。若没有,那个吻的真正含义是什么?若他有,又为何不说?

    宋致晏被他折磨得要发疯,辗转反侧,脑筋打成一百个死结,卷成麻花,下到一百七十度的油锅里烹炸,出锅后撒上黑芝麻提香。

    这个屋子里有至少一个疯子,宋致晏必须弄明白到底是谁。

    于是他挣脱开被单的包裹束缚,敲开莫虞卧室的门。

    “你为什么要吻我?”

    他问。

    出于爱吗?还是因为你患有疯病,就喜欢做无缘无故的事情?

    如果莫虞真的是疯子,那宋致晏也得想办法把自己脑子的一部分敲碎,两个疯子门当户对,这样才好相爱。

    对方露出一个苦恼的表情,眼睛瞟了眼天花板,像是在思索如何应对。

    “你进来吧。”莫虞喊了口气,妥协地拉宽门缝,把憔悴疲惫的宋致晏迎进卧室,“不是让你忘掉那件事吗?”

    “人又不是电脑,不是直接把文件拖到回收站再点击彻底销毁就能假装从未存在过的。”宋致晏抱怨他的不近人情,“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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