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文学 > 青春校园 > 莉齐娅的婚约[综名著]_千寻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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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刚来律师协会,苦于读书和别人都不太相熟。

    乔伊把他领去他租住的公寓,收留了他几天,介绍了一门翻译的副业,知道他精通好几门外语后,“好小子,你可真是博学多才,跟那些贵族老爷一样啦。”

    了解他的人,都会习惯这种嘲讽的态度。

    他总说他舅舅,

    “不是贵族,但有着贵族的毛病。”

    乔伊还给他介绍了当老师教课的活,带他认识了朋友,跟十几年前的人民之友协会差不多,他们管自己叫法律良心。

    布朗有了进项后,立即搬了出去没再麻烦人,先是住旅馆,尝试向各种杂志报社投稿。稳定收入后这才找了一所公寓长租。

    他们还嘲笑他。

    “布朗,你怎么跟那些老爷一样,我们可没有选举权,没有土地就是这样。”

    他们对他的思想改变很大。

    当然也有中等阶级的局限性,他们想要自己得到权益,同时又反对底层人的普选权。

    作为边沁的信徒,在这方面很大分歧。

    拥有财产的人才有权参与公共事务,没有财产的人引入其中会威胁到他们的财产权。

    20岁前的布朗还处于混沌期,在那之后他逐渐明晰自己的方向。

    要么为真理而死,要么为它而活。

    为了实现理想,一切都是能够忍受的。

    他必须成为辩护律师,他必须有所成就。

    他要凭借才能进入下议院,他要让所有人听到他的演讲。他要发出声音,而不是被掩盖。

    膨胀的,不切实际的野心,一方面又被他体会的温情,看到的世间冷却。

    他了解那些工人的生活,他睡在最廉价旅馆的地板上,他感受着,他在那些血泪中一点点沉着。

    只有记住他们,我才能坚定不移。

    但是,怎么能真的不动摇呢。

    第129章

    他们望见门锁上,放着一枚纸袋。

    “我瞧瞧是什么。”

    汤姆.乔伊不过二十四,他惯爱嬉皮笑脸的。

    布朗怀里正抱着草编网袋装着的面包,采购来的,隔夜的面包,为了省钱。

    没法上手,任由着乔伊拿了过来。

    现在还没用旧报纸的传统,因为要收印花税,有字的纸都很昂贵。

    他有时候会吃这样的便餐,但更多的是送给街角的几户人家。

    母亲是洗衣妇,父亲是工厂工人。生的孩子众多,一旦男主人生了什么病就要忍饥挨饿。

    他衣服洗的比常人勤,两周就送洗一次,在这方面有点穷讲究。

    这种掺着石子麸皮,有些硌牙的面包,至少是白面包,不是土豆。

    为什么不是钱呢,因为会被拿去赌博喝酒。越底层越需要这些麻痹自己。现实一点,太冷了,没法取暖,喝酒就能暖活。

    所以工人们最爱去的是小酒吧,晚上不用吃饭钱全拿来买酒。

    那里还有谁?

    有个瞎眼的老妇人,再也做不了缝纫活,带着小孙子靠接济长大。孙女两年前病死了,她不停地哭啊哭啊瞎了眼。她有个小儿子,在棉纺厂工作,但他有自己家庭,帮不了多少。

    大儿子驳船工人出了事故,没有赔偿。儿媳改嫁,她不改嫁哪能再养活一张嘴呢。

    年轻的女工,从乡村来到城市,好运道地没被男人盯上,几人挤在一处。长得好点的被学生看上,搬去更好的公寓里姘居。一旦被抛弃就是堕落的开始,上层人把这称呼为堕落,常会惋惜道德的沦丧,但对于她们很简单,那叫谋生。

    女裁缝,女裁缝很体面了,但没有名气,赚不够钱为了养活自己也得去出卖身体,养活自己不丢脸。只是偶尔这样,有丈夫的对这点视而不见。

    不这样,他们吃喝的钱从哪来,不说了,多买两瓶酒,妻子赚的钱包括身体都是他的。

    得了肺病的妓.女整天地咳着,双颊一抹微红。她要死了。被同样营生的姐妹勉强收容。

    各种各样的贫苦,挤在小小的廉租公寓中,他见了很多。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的呢?

    詹姆斯.布朗的父亲是自耕农,有不多的土地,后来就是圈地,勉强保住了一点没有流离失所。租用地主们的土地,经营自己的农场。

    他小时候的生活挺富裕的,他能喝牛奶吃鸡蛋,隔三差五地有肉。

    面包,当然能吃烤出来的白面包。

    他母亲是个女演员,乡间的淳朴虽然会有人说两句,但长久接触下来还是接受了她。

    他们生了许多孩子,能自给自足。除了大女儿夭折,没生过什么病。

    他帮忙着秋收,割麦子,剃羊毛,带着牧羊犬在原野上放羊,健健康康长大。

    他父亲其实是有投票权的,他有自己的土地,满足财产资格。

    乡村和城市真不大一样,不像新兴的工业城市居民,没法选举。

    他眷念田园的生活,和他父亲一样是个托利党。保守主义,从小就听到法国革命是多么恐怖。

    他父亲读过大学,牛津呢,被个远亲资助,允诺出来后给他个教区的圣职。

    但他娶了个女演员,那位远亲一怒之下收回了授权。他迟迟等不到任命,干脆当起了农民。

    所以教区里的人都觉得可惜,小詹姆斯本来能是个牧师的儿子,他多么聪明,他三四岁时候就能背下一整本圣经。

    他母亲很漂亮,布朗随她,从小就生得很美丽,还有比那更黑的头发吗,乌鸦羽毛似的。

    唇红齿白,又爱干净,像个小女孩,总是在那看书。

    把他父亲的藏书看得一干二净。他去那片的绅士家做客——租给他父亲土地的乡绅,总是礼貌地问能不能拜访图书室。

    他很难不让人喜欢,于是应允。

    他们说他以后能够有大出息,至少能当个副牧师!

    那时候他也准备成为牧师,掌管一整个教区那种。

    老布朗先生开始自己教他,后来力不从心。

    有了闲钱后,把他送去隔壁镇上的寄宿学校。跟着办学校的一位老牧师学习。

    他学什么都很快,熟练掌握着听说读写,会了简单的拉丁文。

    他如饥似渴地读着那些书。

    然后他就跟同阶层许多孩子那样,上了当地的文法学校,接受中等教育。

    他见到了一个更大的世界。那些古希腊悲剧,荷马史诗,维吉尔的诗篇,先贤的哲思,他们的辩经,西塞罗的著作。

    他为自己知识的匮乏感到惭愧。转而更努力地学习语言,用阅读和思考填充自己。

    十二岁开始,到十六岁,那四年他脱胎换骨。

    每门成绩都是优等,无论语法,写作,修辞还是几何,算术,他对拉丁文到希腊文的悟性极高。

    没有人能比他更熟练掌握。他还有一口雄辩的口才,他们说他有头罗马人的黑发。

    文法学校除了他这种约曼农的儿子,其他基本都是富商,律师医生这种专业人士的孩子。

    贵族和乡绅子嗣更倾向于公学,他们毕业后基本都会升学去牛津剑桥。

    这还是战争时期没办法的选择,他们会觉得牛剑的博雅教育太老旧。

    更倾向于去欧洲游学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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