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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徒当配金玉刀》作者:三碗过岗【完结+番外】

    文案:

    九星拥月洲小公子毙命于城郊粪坑,被正面儿一刀贯穿了脖子。

    最有嫌疑的小刀鬼秦嵬叛出正道,洲内三道诛邪令连发,武林动荡。

    原本的正道刀客秦嵬一夜之间沦为恶徒,人人喊打,亡命江湖。

    虎落平阳不如犬,曾经的仇家追在屁股后头咬,曾经的朋友脸儿一抹要秦嵬的狗命。

    连以前的债主也施施然上门,要他今天就得还钱。

    秦嵬两手一拍,分文没有!

    债主将他上下一打量:“钱还不上,还可以用人来抵。”

    秦嵬将债主上下一打量:“成交。”

    他看债主也很有几分顺眼。

    *

    小刀鬼秦嵬年少成名,一把长刀威震武林,被正道九星拥月洲奉为座上宾。

    不想有朝一日叛逃正道,家里祖宗三代被扒了个底儿掉,竟查出是正道罪人谢堑之子。

    正道刀客竟是个天生的坏坯子!

    面对质问与声讨,秦嵬微微一笑——默认了。

    远在百里之外的沈云屏很是困惑:“他是谢堑的儿子,那我是谁?”

    他那早死透了的爹可只有他一个娃啊。

    *

    六路八方楼做消息买卖。

    楼里除了能用钱买的消息,也有不能用钱买的消息,只有能登楼的人才可得知一二。

    登楼者不计其数,大多都败退而归。

    唯有秦嵬,十七岁一登楼,薅走了楼里的金马鞍。

    十九岁二登楼,揣走了楼里的全套金首饰。

    二十三岁登楼,看着墙上挂的古画不错,卷起来就走。

    现任楼主沈云屏赶回楼里,得知此事目瞪口呆:“这穷鬼来我这儿薅羊毛呢?”

    再有钱的富多代,看到明目张胆扒拉自己身上金皮的王八蛋也搓火。

    沈云屏记仇多年,终于等到正道大侠秦嵬成了丧家犬,和他是自己亲爹的儿子的传闻。

    还没困惑完,就听正道那边儿又查了查,得出结论:“小公子在哪儿的消息是六路八方楼卖给秦嵬的!”

    六路八方楼被迫卷进纷争。

    沈云屏连夜避开正道捉拿,亲自追查秦嵬下落,不仅要他还钱,还要给他一拳。

    等他找着了这打了他三回秋风的穷鬼,才发现这人倒是长了张俊朗带笑的脸。

    坏了。

    对味儿了。

    嘴欠缺钱但很能打架刀客and话多有钱伪装战五渣楼主

    【阅读指南/排雷】

    1.互攻
!两个话多又心眼儿多的人谈恋爱。

    2.因作者个人能力问题,写东西的时候不自觉会带口音,我知道和古代武侠格格不入但我改不掉qwq,介意者谨慎观看!

    3.两位主角都有缺点,并不完美。

    4.无论什么控都谨慎观看(警报我拉响了!!)

    5.互宠!(我觉得是,如果你觉得不是,那好的吧qwq)

    【开文前除互攻这一项外可能都会有变化】

    内容标签: 江湖 三教九流 天作之合 轻松

    主角:秦嵬,沈云屏 ┃ 配角:很多

    一句话简介:帮砍一刀一两银子,谈恋爱免费。

    立意:江湖万变,本心不移

    第1章

    深秋,傍晚。

    风已冷了起来,客栈外的幌子被吹得摇摇摆摆。

    秃毛黄狗和满身尘土的乞丐蜷在客栈外的墙角,缩成一团。

    枯叶被冷风卷着砸在乞丐遮脸用的破斗笠上,卡在上头要掉不掉。

    马车正在此时急急驶来。

    车是好车,做工讲究。马是好马,健壮有力。

    马车和马都与这偏远之地格格不入。

    赶车的一身大户人家的仆从打扮,虽风尘仆仆,但也看得出相貌清秀。

    只是天生一双八字眉,长了个愁苦操劳相。

    马车在客栈前停稳,赶车的翻身下来,手里的鞭子丢给迎上前的小二:“置一桌好酒菜来,再要两间上房。”

    小二还未开口应声,赶车继续说:“房内被褥要崭新的,蜡烛要上等不熏眼的,再点上驱虫安神的香。”

    小二张着嘴看他。

    赶车的又说:“米饭要今年的新米,蔬菜瓜果要现摘的,鸡鸭鱼要现宰的,不要放葱花。”

    走到门口的掌柜也张着嘴看他。

    这老长一段话赶车的说得熟练又毫无感情,像一路上念了八百遍的经。

    这经还没念完:“至于酒嘛——”

    马车里飘出一道声:“酒就算了,出门在外多有不便,将就将就,拿你这儿最好最贵的来,总是能入口吧。”

    绣着精致图纹的马车帘被一只手从内掀开。

    手指白皙修长,指甲打理细致,拇指上一枚白玉扳指温润带亮。

    这是只养尊处优的手。

    手的主人俯身出来,自然也是一张仿佛从未为钱财发过愁的脸。

    赶车的要去搀扶:“少爷,眼瞧着要落雨星子,夜路难走,就在这家客店歇息歇息。”

    少爷却不搭他的胳膊,自个儿翻身下来,绣着松竹的锦袍下摆在半空划了一道,人就已站稳了。

    他身形不似一些富贵公子哥儿那般柔弱,肩平身挺,比赶车的还要高上不少。

    少爷生了双亮如点星的眼,剑眉入鬓,笑时眉宇间自有些张扬舒朗。

    只是这份儿得意在打量完眼前的客栈后便萎靡大半,幽怨道:“我还是喜欢住临江捉月城的近月酒台,那边儿的床褥用缭绕斋的香熏过,每晚凭栏饮酒,赏月观星——”

    赶车的臊眉耷眼道:“等会儿上了饭菜您多吃点儿吧。”

    “吃饱了好赶路?”

    “吃饱了睡得死,梦里您爱住哪儿住哪儿。”

    掌柜好容易在主仆二人的叽歪中找到插话的机会:“二位,二位!咱这儿是小地方,您二位的要求实在是——”

    赶车的从钱袋子里随意掏出几块儿碎银丢过去。

    “——要尽力满足!方圆百里再没有比咱这儿更好的地方啦,”掌柜将碎银一揣,张开的嘴也成了个笑模样,“外头风大又凉,我先让他们置办热饭热菜来!马车让店里的小子拉去后头——知道,知道,草料也要最好的!”

    少爷满意点头,竟然掏出一把折扇,在这死冷寒天的深秋抻开,像模像样地扇了扇。

    赶车的看看他,看看折扇,最后低着头看自己脚尖儿,愁眉苦脸地跟在少爷身后朝门店里走。

    临近门口,少爷才瞧见墙角窝着的乞丐,皱皱眉:“哪里来的邋遢鬼?”

    掌柜急忙上前驱赶,和乞丐蜷在一处的秃毛狗都爬了起来,乞丐却还一动不动地躺靠着,也不知是死是活。

    他一腿蜷起,另一条腿随意伸开,破斗笠遮住了脸,靠坐的姿势好似天底下第一自在。

    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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