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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恶徒当配金玉刀_三碗过岗【完结+番外】》第76页(第1/2页)
秦嵬并不想成为其中一员。
所以昨夜意识到自己有了醉意的瞬间,他就立刻抽身离开。
因为再留下去,他怕会跟沈云屏讲出太多东西,而且他一定会讲谢翎。
在他心里,写字看书是干净美好的东西,谢翎是干净美好的人。
而沈云屏除了少爷脾气和脸上的毛病外,身上再没有多少特质与谢翎相似。
秦嵬幻想过谢翎长大的样子,他既会像谢堑那样仗义江湖,也会和方锦一样纵马狂歌。
他总将一切自己觉得很好的事物按在谢翎的头上,但也不是不能接受谢翎可能会在长大的过程中发生改变。
可谢翎绝不会像沈云屏这样隐在层层纱帘锦布之后,在缭绕的凝神香里窥视和算计。
但偏偏是沈云屏,既在他的掌心写下干净的字,又总是让他想起干净的谢翎。
秦嵬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右手,昨夜沈云屏就是拿着他的这只手写字,现在他用左手食指在右手掌心仿照着写了一个“秋”。
除了饭桶他们外,没有人知道他的左手和右手用得一样好,所以他的这个“秋”字也写的很顺畅,还试图模仿沈云屏的顿笔和提勾。
谢翎总是喜欢坐在他的左边,因为写字方便。他在秦嵬的左手掌心留下了二三十个字。
而沈云屏写的字恰好不在这二三十个之中。
谢翎的笔画稚嫩,与沈云屏即便是简单写写也看得出挥洒自如的感觉毫不相同。
年少时谢翎曾与三乞儿做过许多约定,长大后要一道闯江湖,要行侠仗义,要做光明磊落的大侠,要给三人起更像样的名字……但都没有实现。
谢翎已死,三乞儿没有一个做上与他约好的大侠。
倒是都有了像样的名字,因为已等不来谢翎来起,只好遇到合适的字或者起名的机会就拿来用,而谢翎也永远不会知道三人如今的姓名。
好听不好听的,也就那样了。
当年誓言,已如冬雪化为烂泥,都被他们仨糟蹋光了。
秦嵬回过神时,自己正用右手在左手的掌心写字。他写了一遍又一遍的“翎”,脑子也一遍比一遍清醒。
最终紧紧攥着两只手,肩膀沉得像扛着已永久留在当年的四个孩子。
他只在床上发呆了半盏茶的时间,就已爬起来开始穿衣服。
美梦和沉醉是奢侈的,而悲伤和动摇也一样。
秦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最重要的是,他迄今为止还没有为谢翎做成过哪怕一件事。
天色终于有了要亮的趋势,缓慢地泛起蓝。
他换好衣服,穿的却并非昨天八方楼给准备的那身,而是先前的粗布衣袍,提着刀走出门。
门外的走廊上已有暗探和仆从们活动往来,见到秦嵬也并不惊讶阻拦,行了礼之后又各自忙活。
秦嵬下得一楼,见酒楼内已开始为今日的生意做准备,卫四地正立在一楼楼梯口。
“我只是去后院儿再和骡子聊几句,不会离开酒楼,何必一大早就堵在这里。”秦嵬脸上的表情也渐渐苏醒,露出了散漫的笑容。
卫四地先恭恭敬敬地抱了拳,才低声道:“并非要堵秦大侠,而是楼主交代,让咱们等秦大侠起床后告诉您,后院儿已腾出了可以简单练功的地方,早饭等您忙完后再端去您屋里,出城并不急,得要天完全大亮后才不引人注意。”
秦嵬听得咋舌:“连我习惯早起练武也知道,这些年你们八方楼到底派了多少人盯我?”
这话卫四地仿佛没听到,只笑不答。
秦嵬又问:“要是我天亮再起,你岂不是要一直等着。”
卫四地答道:“楼主说了,不会等太久。因为您喝了一肚子酒,就算再能睡,也得被尿憋醒。”
“……”秦嵬喃喃道,“我真不大想再跟你们楼主见面了。”
卫四地还有话说:“楼主还说了,拼酒输了并不丢人,输了之后避而不见就有些没脸见人了,他希望您保持刮他金皮时的无耻,因为那样比较有意思。”
秦嵬开始怀念沈云屏装出的痴呆少爷的样子了,他忽然觉得自己宁可沈云屏是个笨蛋,也不要他把自己当笨蛋。
但既然人家已将一切备好,秦嵬也大方地笑纳了,径直走向后院儿。
快出门时,又回头问了一句:“你家楼主还在睡?”
“没有,楼主已醒了,在处理昨天还未处理完的事情。”卫四地道,“他时常说,越是喝得多,就越要醒得早,因为一次放纵,就会有接连不断的放纵,死也就不远了。”
秦嵬笑了一声:“这话真是再对没有了。”
说完,已撩开帘子去了后院儿。
八方楼的人果然已给他腾出了一块儿隐蔽的地方,虽然十分简陋,但秦嵬很会在任何地方找到捶打自己的方式。
没人打扰,也不赶时间,秦嵬久违地练了个痛快。
等他撩着被汗水浸泡透了的额前碎发走回自己房间时,发现卫四地又悄无声息地立在了门口。
秦嵬不由道:“你是不是范遇尘带出来的探子?”
“您知道?”卫四地愣了下,“我的确是范统领带进楼的,而且跟在他身边学了一段时间。”
秦嵬不阴不阳道:“沈云屏一个眼神,你俩就能顺着做出许多事情的眼力见儿简直如出一辙。”
卫四地不好意思地笑了:“秦大侠过奖了。”
秦嵬:“……”
这几天他就没见过讨人喜欢的八方楼的探子。
“已为秦大侠备好了早饭,另有一桶洗澡水。”卫四地告知自己出现在门前的原因,“楼主说,他不想跟浑身汗臭味的人出现在同一处。”
秦嵬还没明白这话的意思,卫四地就已经告辞离开。
他打开门,果然瞧见桌上肉包白粥小菜一应俱全,而洗澡水里不仅撒了花瓣,竟然还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以至散发出清雅香气。
真是讲究!
也真是嫌他臭!
秦大侠默默地关上门。
但很快,他就知道沈云屏这讲究不无道理。
马车。
华贵的马车。
由三匹马拉着的华贵且大得几乎已算得上是一小间屋子的马车,漆得油光锃亮,雕以富贵纹路,又镶金嵌银,卸下一个车轱辘,就够秦嵬一个月的饭钱。
秦嵬看到这辆徐徐停靠在眼前的马车,才知道沈云屏最初去兰花镇时的马车实在算不上什么。
连拉车的马,一匹都可以买十匹他之前骑着的那种马。
常言道,富贵逼人。
秦嵬此刻深刻地理解了这个他以前只从说书先生那儿听过的词儿——的确逼人,这马车折成银子给他,那沈云屏逼他干什么都可以。
“如何?看得上眼吗?”身后传来沈云屏的声音。
秦嵬扭头,见沈云屏已换了身月白色的衣袍,头戴小金冠,手里又拿起了折扇,腰间的玉佩随着他的行走而漫不经心地晃动。
这打扮显然也是刻意琢磨过的,沈云屏以往虽也挑剔衣服,但也要行动便利,要华而不显,很有些讲究。
但现在这身穿上,倒显得有些奢靡了。
秦嵬叹道:“我知道你说要高调显眼,但这马车也太高太招眼了。当然看得上眼,我何止看得上眼,简直看得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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