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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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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小脸哭得,委屈难过的哟......”

    “小喜鹊这是给自己捡了个小老公呀。”

    “景琛这孩子从小就聪明,学习好,如今真成了大老板,出息了。”

    “小芹,你这下可享福了,一双儿女,将来再添个小孙子陪你,享不完的福。”

    “唉,只可惜志庭走得太早,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为了厂子扛了那么多。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愧疚……”

    叙旧过后,长辈们便开始催问:

    “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啊?”

    “趁早生,你妈还年轻,能帮你们搭把手。”

    闻喜和周景琛局促地坐在人群中间,听大人聊起小时候的趣事,时不时互相对视,尴尬抿唇轻笑。

    ……

    闻志庭的骨灰,最终安葬在平江市离山墓园。

    漂泊辗转多年,终于得以魂归故土,入土为安。

    他们一同去看望了周爷爷。周景琛特意让人重新立了墓碑,小夫妻并肩跪地,郑重磕了三个头。

    周景琛望着墓碑,声音低沉而郑重:“爷爷,谢谢您。”

    谢谢您收留我,谢谢您教养我,谢谢您与闻家父母一起,护我爱我,教我向善。

    接下来两日,三人又陆续拜访了各路亲戚。

    当年红星机械厂倒闭,闻家欠下巨债,不少亲戚避之不及,甚至冷言冷语。

    向芹并未记恨,只道:人家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她依旧带着女儿女婿,备上礼品上门,小坐寒暄,礼数周全。

    而闻喜的伯伯、舅舅、姨妈几家,当年在闻家最落魄困顿之时,曾伸出援手、借钱相助,向芹一直铭记于心。

    该还的钱,悉数加倍奉还;道谢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得知闻喜伯伯的小儿子在临深读大学,今天毕业正打算找工作,周景琛当即给何立打电话,安排对方进入星耀实习。

    姨妈年事已高,收入微薄;舅舅身患糖尿病,生活不易。离开前,闻喜与周景琛给两家各留下一笔钱,略尽心意。

    连日奔波,向芹略显疲惫,小两口将母亲送回酒店休息后,便出门赴约,与方皓宇、姜小雅见面。

    聚会地点选在平江一家环境雅致的餐厅包厢。

    周景琛与闻喜先到,提前点好菜。不多时,方皓宇与姜小雅相继推门而入。

    “小喜鹊!”姜小雅打扮时髦,一袭白裙搭配驼色麂皮外套,脚踩短靴,臂弯里抱着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奶娃娃。

    她笑容明媚,伸开一只手,上前轻轻抱了抱闻喜。

    “抱歉啊,本来我妈帮我带孩子,结果二姨家临时有事,我只能把宝宝带过来了。”

    闻喜随口问:“你先生呢?”

    “离了。”姜小雅云淡风轻

    多年未见的老同学重逢,落座之后,每个人心底都翻涌着激动与感慨。

    小雅怀里的婴儿胖乎乎、白嫩嫩,是个小混血,瞳色偏浅灰蓝,睫毛纤长浓密,模样乖巧可爱。

    方皓宇先抱了一会儿,又像击鼓传花似的递给周景琛。

    周景琛略显无措,动作小心翼翼,低头凝视着怀里小小的生命,眼神罕见地温软柔和。

    姜小雅看向闻喜,唇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你们俩终究还是搞到一起了。”

    “你这叫什么话。”闻喜轻轻撞了撞她的胳膊。

    “小时候就眉来眼去、黏黏糊糊的,别以为我没看出来。”

    “哪有。”

    “怎么没有?你们俩那相处模式,活脱脱就是小媳妇跟小相公。你动不动就生气了,他一见你生气就低声下气来哄你……我跟方皓宇可从来不会这样。”

    服务员进来上菜,姜小雅压低声音,好奇追问:“谁先表的白?”

    闻喜轻声答:“他。”

    “你看,我就知道他早就喜欢你!当初让你勇敢点,还不听……”小雅轻声感叹,“幸好现在修成正果,也算苦尽甘来。”

    闻喜从周景琛怀里接过奶娃娃,小小的一团软乎乎的,嘴里含着奶嘴,安静乖巧。

    她心底忽然涌起一阵奇异的柔软,指尖轻轻戳了戳婴儿细嫩的脸颊,嘴角不自觉漾开温柔笑意。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小雅问。

    “等办完婚礼再说吧,我可不想大着肚子穿婚纱。”闻喜笑,“到时候婚礼,你们一定要来。”

    “什么时候?”

    “五月。”

    与朋友聚罢,周景琛开车载着闻喜,在平江街头缓缓穿行。

    两人一同来到海平公园,那是他们童年最常去的地方。

    公园早已翻新,新建了几处精致凉亭,当年斑驳颓圮的旧墙,也被粉刷成干净的白墙。

    唯有墙边那棵高大的老槐树,依旧挺拔矗立,岁月不改。

    两人牵手漫步在园中,闻喜忽然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

    “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胳膊受伤,急着小便,还是我帮你扶着……”

    周景琛耳根蓦地一红,硬着头皮道:“不记得了。”

    “切。”她甩开他的手,快步走到那棵大槐树底下。

    闻喜绕着树干细细打量,目光上上下下,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你找什么?”周景琛跟上。

    “找字。”

    “什么字?”

    “小时候刻的字……”她仰起头,忽然眼睛一亮,兴奋地指着树身一处:“找到了!”

    周景琛凑近,只见树皮上刻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迹,历经多年风雨,依旧清晰可辨:

    【小公主闻喜和她的王子周景琛】

    男人身形骤然一僵,屏息凝望着那行字,久久未动。

    “这是你刻的?”周景琛轻声问。

    “对啊。”

    “什么时候刻的?”

    她挠了挠头,小声嘟囔:“小时候啦,好多年了,不记得具体几岁。”

    “为什么刻这句话?”他滚了滚喉结,视线落在她娇俏的脸庞上。

    “你忘啦?有一回我们跟方皓宇在这儿玩,他问你,闻喜是公主,那你是不是王子。我当时嘴快,说哪有瘸腿的王子。你一下子就生气了,拄着拐杖自己回家,理都不理我。”

    说到这儿,她轻轻哼了一声:“小瘸子,脾气还挺大。”

    “后来我猜,你是不是因为那句话才不开心,就偷偷在树上刻了这个。本来想拉你来看,哄哄你,结果睡一觉,就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

    周景琛愣愣望着她,逐渐失了神。

    心口又暖又疼又酸又胀,像是长久的黑暗里,突然被人点亮了一盏灯。

    他曾经惶惑、不安,自卑,患得患失,他绝望地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会是她的王子。

    他不知道,原来,他的小公主很小的时候,就在一棵树上刻下这行字,认他是她的王子。

    而当小公主在大学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在他当时还是个瘸子时,就想跟他表白,跟他这个瘸子在一起。

    他最自卑、最不敢正视、最痛恨的残疾,在她眼里,从来都不算什么。

    她从一开始,喜欢的就是那个瘸腿的少年,残缺的小狗。

    世界突然安静,只剩下心跳声在耳边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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